10月3日下午1時許,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南大隊的民警帶著警輔人員巡邏至紅光大橋底時,發現機動車違法停車在路邊的現象較為突出,拍照取證後,民警及警輔對該區域違法停車的機動車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
就在警輔工作時,一名男子急匆匆從路邊跑了過來,稱自己只是臨時停車到路邊去買東西,剛停不久,車輛就被貼了告知單,想讓民警給與通融,將告知單收回,並撤銷他的處罰。警輔查看其車輛上的違法告知單時間為當天上午9點30分貼出的,並非才貼上,於是斷然拒絕了,並告知其違法停車的影響,可男子卻不依不饒糾纏,試圖讓警輔撤銷其違法。
見到其不予理睬,男子更是火冒三丈,嘴裡開始冒出侮辱性的言論,甚至用身體阻撓警輔開展工作,警輔再三對其警告後男子才略微收斂阻礙執法的行為,工作結束後民警以及警輔離開了現場。
隨後110指揮中心接到了該男子的投訴,男子稱警輔選擇性執法,不僅態度惡劣,還動手毆打他,要投訴該名警輔。通話過程中男子還揚言如若不處理該警輔,之後見到他就殺他全家。這一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言論一出,110指揮中心立即指令轄區派出所進行調查,以及對男子投訴警輔的行為進行核查。通過對警輔攜帶的執法記錄儀視頻調閱,該警輔在執法過程中步驟、程序完整,言語得當,並無男子投訴的行為,隨後案件移交柳南派出所進行調查處理。
派出所民警將該男子傳喚到派出所調查瞭解得知,男子姓蔣,今年44歲,在事發地附近工作。平時他的車輛都停放在附近的一處公共停車場,但是3日他停車時看到停車場沒有車位,而路邊有幾輛車停放,於是就跟風停在了路邊“我是上午9點多停在那的,之前一直在忙工作,直到下午兩點多看到有交警在執法,我跑過去看到我的車子上的違法告知單,以為是剛剛貼的,我就跟交警求情想讓他撤銷我的告知單。他沒有理會我,我當時有點生氣就罵了他,他走了以後我氣不過就打電話投訴他,還一時糊塗說了氣話”。
蔣某稱,當時就是因為被處罰了很氣憤,所以就打電話投訴警輔執法態度惡劣,並且汙衊警輔毆打他,說出了“殺人”的氣話,沒想到這一時的氣話會有這麼大的後果,他願意向該名交警賠禮道歉,希望能得到原諒。目前蔣某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蔣某違法後還不知反思,出言辱罵、汙衊交警,威脅他人人身安全,他將嚐到自己一時口快而造成的後果。在此,柳州交警提示您,如對交警的執法存在異議,可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以及途徑進行解決,切莫一時糊塗做出違法的舉動,給自己平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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