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问题疫苗” 确保用药安全

长春长生“问题疫苗”关联事件发生后,按照榆林市院《关于对“疫苗事件”开展检察监督的紧急通知》精神,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问题疫苗”的重要批示。7月24日,针对“问题疫苗”事件,清涧县检察院检察长赵永利指派民事行政检察部3名干警深入清涧县食药监局、疾病控制中心、卫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疫苗使用监管情况,核查全县疫苗的采购、运输、储藏、配送、供应等详情,经检查发现,清涧县分别购进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疫苗总数为5821支,现库存数为4406支,未发现涉及两批次的“问题疫苗”,检査同时,我院干警要求对购进两涉事公司所生产的全部疫苗进行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有患者注射疫苗而产生身体不适的现象。

排查“问题疫苗” 确保用药安全

下一步,清涧县检察院将立足食品药品监督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针对疫苗质量问题的执法监督,并督促食药监局提高风险忧患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疫苗药品的监督管理,回应人民群众的深切期望,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公共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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