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起,深圳對輕型柴油車正式執行國六!

根據10月17日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聯合發佈了《關於輕型汽車執行第六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來看,通告中明確指出,2018年11月1日(含)起,在深圳市註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的輕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Ⅵ標準;2018年12月31日(含)起,在深圳市註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Ⅵ標準。

11月1起,深圳對輕型柴油車正式執行國六!


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汙染,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2017年修訂)和《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深府辦規〔2018〕6號)的有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市人居環境委和市交警局聯合發文,宣佈我市輕型汽車將執行第六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

11月1起,深圳對輕型柴油車正式執行國六!


2018年11月1日(含)起,在我市註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的輕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六標準,也就是輕型柴油車。在此日期之前已購買的符合國五標準的輕型柴油車,可在2019年1月1日前憑2018年11月1日前開具的正式發票,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在2018年11月1日前已從外地轉出的符合國五標準的輕型柴油車,可在2019年1月1日前憑轉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動車登記證書》簽註的轉出記錄,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2018年11月1日前,珠三角地區(廣州、佛山、東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門、肇慶)已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的國五標準的柴油車,可於2019年1月1日前在我市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

11月1起,深圳對輕型柴油車正式執行國六!


與此同時,2018年12月31日(含)起,在我市註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六標準,也就是輕型汽油車。此日期前已購買的符合國五標準的輕型汽油車,可在2019年3月1日前憑2018年12月31日前開具的正式發票,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2018年12月31日前已從外地轉出的符合國五標準的輕型汽油車,可在2019年3月1日前憑轉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動車登記證書》簽註的轉出記錄,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2018年12月31日前,珠三角地區已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的國五標準輕型汽油車,可於2019年3月1日前在我市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

對於在深圳買車並登記,或是將從外地遷入車輛的市民來說,上述時間節點需要格外注意,以免超出期限無法辦理業務。

深圳提前實施國六排放,一方面能環節城市尾氣汙染排放,另一方面也在全國範圍內起了帶頭模範作用,特別是珠三角地區,因此近期需要購車的用戶還請及時留意各地政策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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