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嚴查套牌車,輕微超速不罰款,禁止24小時限行!相互轉告

11月終於來了,按照慣例又有一批新政策來襲!

1、嚴查假牌套牌車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2018—2020年)》,明確指出:重點整治低平板半掛車假牌套牌行為

11月起,嚴查套牌車,輕微超速不罰款,禁止24小時限行!相互轉告


套牌、假牌:扣12分,駕駛證降級,罰款5000元,拘留15天,車輛扣留假證:扣12分,拘留10天,車輛扣留


11月起,嚴查套牌車,輕微超速不罰款,禁止24小時限行!相互轉告


北京、安徽、河南、河北、湖北、四川、山西等地是此次治理的重點地區,據悉假牌套牌治理行動將持續到年底

2、禁止24小時限制貨車通行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優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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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確要求:

1、 除城市核心區、政治敏感區部分道路外,禁止24小時限制貨車通行(高汙染排放車輛除外)

2、 制定城區貨車禁限行措施、進城通行審批、停車裝卸設施等政策時,要充分聽取貨車駕駛員等公眾意見

11月起,嚴查套牌車,輕微超速不罰款,禁止24小時限行!相互轉告


3、 全力推動優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難、停靠難、裝卸難的“三難”問題

4、 建立城市配送車輛專用標識和管理規範,推廣新能源貨車

5、 簡化審批手續,推行網上公開公平辦理通行證

按照政策規定,今年11月底前要各地組織落實!

3、輕微超速不罰款,匝道不設限速


10月,山東省公安廳發佈關於公開徵求《山東省道路測速取證工作規範(試行)(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11月起,嚴查套牌車,輕微超速不罰款,禁止24小時限行!相互轉告


1、 限速標誌應當設置在限速區起點位置,並在測速取證設備前方200米外設置測速告知標誌。

2、 進出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立交橋匝道不得設置測速取證設備。

3、 超速不足10%,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路段超速不足50%,予以警告,不罰款、不記分;同一車輛持續處於超速狀態,只處罰最嚴重的一次。

《通知》明確: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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