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而告之,臨沂城區部分道路貨車限行 通告自11月8日起實施

為加強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範載貨汽車通行秩序,防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本著“安全、規範、方便”的原則,對我市城區部分道路實行貨車限行管理措施。通告內容如下:


廣而告之,臨沂城區部分道路貨車限行 通告自11月8日起實施


長春路、東外環路、南外環路、西外環路連線形成的封閉區域為控制區。12噸(含)以上國Ⅲ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禁止在控制區(不含邊界道路)通行。

城區南京路、南京路沂河大橋、南京東路、溫泉路、鳳凰大街、陶然東路、東興路、香港路、華夏路、臨工大橋、濱河路、沂河路、通達南路、文化南路、湖西路(羅七路)、龍潭路、火炬大道、沂河路、蒙山大道、陶然路、工業大道、雙嶺路、臨西十路、聚才七路、西安路祊河橋、祊河路連線形成的封閉區域為限行區。

限行區邊界道路(火炬大道、濱河路、祊河路除外)禁止核定載質量5噸(不含)以上的載貨汽車行駛;限行區內禁止核定載質量1噸(含)以上的載貨汽車和2噸(含)以上的廂式貨車、封閉載貨汽車通行。交通高峰期(6:00—9:00,16:00—20:00),禁止一切載貨汽車在限行區及邊界道路(火炬大道除外)通行。

以下路段為禁行區,禁止載貨汽車通行:1、北京路(馬陵山路至溫泉路段);2、解放路(通達路至陶然東路段);3、濱河路、祊河路、濱河東路、濱河西路;4、涑河南街、涑河北街;5、三河口隧道;6、蒙山高架路、雙嶺高架路。

確需在限行區域通行的成品油、天然氣等危化品運輸車輛,搶險救援、道路清障、電力通信保障、供熱供水搶修等特殊用途車輛,生活垃圾清運、郵政速遞、物流配送等民生保障制式車輛和臨時進出城貨車,按照《臨沂主城區載貨汽車通行證辦理指南》,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對應的通行手續。取得通行證的載貨汽車,須嚴格按照通行證核准的時間、路線通行。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按照相關法律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告中未涉及的載貨汽車其他限行規定,以實際道路交通禁令標誌為準。本通告自2018年11月8日起施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區載貨汽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同時廢止。

文:來自沂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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