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環保怎麼走過這四十年?

群鳥在深圳灣上空劃出優美弧線,碧空如洗,海天一色,綠樹成蔭……岸邊,遊客們正拿著手機和相機拍攝眼前的美景。

良好的生態環境,對於一座城市來說,不僅是對外展示的“金名片”,更蘊含著城市綠色發展的無限活力。如今的深圳,既是我國經濟最具活力的城市,也是全國宜居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

多年來,深圳這片先行先試的“改革試驗田”上創造出無數的人間奇蹟。這種奇蹟不僅僅體現在經濟增長、城市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物質財富的創造方面,也努力實現著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生態保護與城市發展的雙贏。

深圳環保怎麼走過這四十年?

深圳灣

謀篇佈局,實現城市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

南嶺村,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40年前,因為髒和窮,被稱為“鴨屎圍”;40年後,已是高樓林立、社區和諧、產業園區“高大上”的知名富裕村,成了讓人羨慕的綠色家園。

改革開放和興辦深圳經濟特區使得昔日貧窮落後的南嶺村,迅速變成一個欣欣向榮、經濟與環境雙飛躍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黨的十八大以來,南嶺村將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到村集體的發展當中,在村集體經濟創新發展和創新基層環境治理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

南嶺村先是由高端規劃引領,投入900多萬元,聘請中國規劃設計院對社區3.9平方公里土地進行科學規劃,把環境建設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近年來,南嶺村堅守綠地,堅決將汙染企業拒之門外,將綠色經濟發展得有聲有色。這個村求水山53萬平方米的生態規劃和即將建設的貫穿南嶺南北區的慢行綠道,將為村民的美好生活增添亮色。

“未來的競爭中,環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只有環境好了,好的產業才會進來,人才才願意留下。”南嶺村黨委副書記謝慧平告訴記者,通過綠色發展,南嶺村正在讓宜居宜業成為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之一。

南嶺村的變化就是深圳發展的一個縮影。事實上,絕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發展經濟,早已成為特區人在改革開放進程中的共識。

從環保“九五”規劃、“十五”規劃由環保部門印發,到環保“十一五”規劃經市政府同意由環保部門印發,再到人居環境保護與建設“十二五”規劃、“十三五”規劃列為全市重要專項規劃,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後由市政府批覆印發,環境保護規劃地位不斷凸顯,規格不斷提升,約束力不斷加強。

“將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生態優先、美麗深圳成為城市戰略,正是有了如此清晰的定位,深圳生態環境才能一步步走到今天。”陳棠頤告訴記者。

陳棠頤,1985年到深圳,後來成為深圳市環保局首任掌門人。在他看來,生態保護就是要有高壓線。深圳環境保護規劃確實充分發揮了“龍頭”的“控制閘”作用。

全球第一個100%使用新能源公交車的城市;

大氣環保地方標準最全;

在全國率先對新建建築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新機組全部禁煤、“油改氣”、鍋爐清潔能源改造等,使得深圳清潔能源裝機容量佔比全國最高。

……

多個“唯一”“最全”“率先”,彰顯了深圳進行生態環保實踐探索的決心,也是其高擎生態大旗取得成果的明證。

深圳環保怎麼走過這四十年?

深圳灣

法治先行,為美麗深圳建設保駕護航

一名工作人員趴在松仔嶺工業區的管道旁,用潛望鏡等先進設備伸入水中,沿著管道溯源排查、採集水樣,利用科技手段對深圳市鼎煜興精密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公司將未經處理的藍色切削液廢水直排入河,且未經審批擅自擴建。環保部門當場對其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並對其排汙設備依法查封,責令停產整治。

這是深圳多年來嚴格環境執法的一個典型。自獲得立法權,深圳一直秉持法治先行。

深圳市在加大對環境問題治理力度的同時,加速推進頂層建設,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加大對環境問題的監管力度。

1993年底,《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作為深圳第一部地方環境保護法規面世。隨後,深圳立法和制度建設進入快車道。

2012年,深圳市人居委就做好涉重金屬企業汙染減排臺賬的建檔工作印發實施《深圳市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和《深圳市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規劃2012年度實施方案》,狠抓重金屬汙染防治工作。

從2013年到2016年,深圳先後出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深圳的決定》《深圳市人居環境保護與建設“十二五”規劃實施方案》《深圳經濟特區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深圳市社會環境檢測機構管理辦法》《深圳市公眾舉報工業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獎勵辦法》等多份制度文件。

近些年,深圳先後制定了15部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和規章,以及70餘部規範性文件。

武漢大學法學專業畢業的劉初漢,入職深圳市環保局後第一份工作就是負責起草相關法律法規。

劉初漢現在是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主任,他認為深圳環境保護立法的突出特點是:起步早、數量多、質量高、體系化和創新性強。

經過近30年的立法實踐,深圳特區環保法規規章涉及環境保護基本法、專項汙染防治、特別區域或行業環境保護、生態保護、核等方面,初步形成了適應深圳可持續發展需要的,與國家法律和廣東省法規相配套的特區環保法規規章體系。

這些法律規範充分發揮特區環保法規、規章對環保工作的規範、指引和保障功能,為深圳依法管理環境奠定良好基礎,有效改善和提升特區環境質量。

法治的最大功效在於執法。深圳大力開展環境行政執法工作,嚴格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行政執法力度和效果位居廣東全省首位。以2017年為例,全市共對2283宗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了行政處罰,罰款金額2.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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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

深化改革,探索生態文明建設深圳模式

改革再推進,探索無止境。

地處深圳東南部的大鵬新區,被稱為深圳經濟特區中的生態特區,是深圳唯一不考核GDP的行政區。

上個世紀90年代,大鵬半島曾引入一批高耗能、高汙染的企業,生態環境一度遭到嚴重破壞。2011年,大鵬新區掛牌成立,新區堅定推進產業綠色轉型,堅持走“生態+”的生態文明發展道路。

近年來,通過生態文明示範區創建、美麗大鵬建設等一系列舉措,切實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新區空氣質量優良率由成立之初的90.2%提升到98.6%,PM2.5年均濃度由成立之初的36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3微克/立方米;河流水質均達到水環境功能區要求;6個近岸海域監測點水質均達到國家海水一類標準;主要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新區環境質量大幅提高。

不僅是大鵬,鹽田區2015年起在全國率先建立與GDP相對應的、能夠衡量生態狀況的城市GEP(生態系統生產總值)統計與核算體系,全面把握城市生態系統功能價值變化。通過讓“城市GEP”進規劃、進項目、進決策、進考核,把“城市GEP”提升為與GDP同等重要的指揮棒。

鹽田與大鵬,詮釋了“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的改革成果。

以建立綠色經濟體系、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環境治理體系以及生態文明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為主攻方向,深圳推出一批全國先導性、試驗性改革舉措,探索出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圳模式。

2012年開始,深圳市首次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環境形勢分析會,將其與經濟形勢分析會並列,把環境保護擺在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位置來抓,至今已召開5次。

2013年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市委組織部牽頭對10個區、17個市直部門和12家重點企業生態環保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市管領導班子和市管幹部考核內容,成為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

編制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權責清單,制定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樹立綠色發展政績導向;建立健全環保信用管理、綠色採購、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市場機制,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環境監管模式和長效機制。

考核的改革,指揮棒的轉變,滲透在深圳經濟發展軌跡中。深圳市產業結構不斷調整和優化,綠色含量明顯增加。

1994年,深圳GDP為634.67億元,三大產業結構比為2.1∶52.9∶45.0;支柱產業主要為玩具、紡織、印刷等加工製造業。

2015年,深圳GDP為17502.99億元,三大產業結構比為0.0∶41.2∶58.8;支柱產業主要為信息技術、金融、現代物流及文化產業。

經濟的轉型,帶來了環境質量的改善。

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市在改善環境質量、擴大綠色覆蓋面積、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等領域取得了突出成績。

“深圳藍”成為深圳靚麗名片。2017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共343天,佔全年監測有效天數(365天)的94.0%;PM2.5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

10條主要河流水質整體好轉,相比2007年主要河流改善幅度在50%以上;主要飲用水水源水庫水質達標率保持100%;2016年公園總數達到921個,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為16.45平方米……

踏著深化改革開放的步伐,深圳生態環保領域的改革繼續疾步向前。展望未來,深圳正計劃率先開展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區生態環境保護戰略研究,為深圳中長期環境保護謀篇、定位、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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