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全市涉燈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整治行動開始啦!

為有效防範和遏制秋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工作勁頭不松、防範措施不弱、整治力度不減,按照於海副市長指示要求,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支隊決定從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涉燈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圍繞“轉作風、保暢通、壓事故、保安全、促穩定”這一工作主線,結合赤峰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機關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將涉燈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和“百日整治”有機結合,全面強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進一步改善全市道路交通環境,清除交通安全隱患,以實際行動維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注意!全市涉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啦!

整治重點

(一)重點整治車輛:私家車、出租車、電動三輪車、大貨車、客運車輛、旅遊包車、校車、農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

(二)重點違法行為:

1、非機動車:非機動車夜間反光裝置不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2、機動車: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主要有夜間會車不關閉遠光燈、不交替使用燈光、不使用轉向燈、違法安裝氙氣燈等)、非法安裝標誌燈具的、未按照規定噴凃放大的牌號,或者未按照規定粘貼、安裝車身反光標識或者燈具的、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等。

(三)重點道路:中心城區,交通流量大、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多發的國省道、城鎮道路以及人員密集、車流量大的旅遊線路、事故易發地段等路段。

(四)重點時段:夜間、凌晨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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