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全市涉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啦!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秋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劲头不松、防范措施不弱、整治力度不减,按照于海副市长指示要求,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支队决定从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转作风、保畅通、压事故、保安全、促稳定”这一工作主线,结合赤峰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将涉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百日整治”有机结合,全面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市道路交通环境,清除交通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注意!全市涉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啦!

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车辆:私家车、出租车、电动三轮车、大货车、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农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二)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夜间反光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2、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主要有夜间会车不关闭远光灯、不交替使用灯光、不使用转向灯、违法安装氙气灯等)、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未按照规定喷凃放大的牌号,或者未按照规定粘贴、安装车身反光标识或者灯具的、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

(三)重点道路:中心城区,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国省道、城镇道路以及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旅游线路、事故易发地段等路段。

(四)重点时段:夜间、凌晨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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