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6月7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和2018年6月25日召開的2018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議案》,並於2018年7月25日披露《回購報告書》(臨2018-099)。根據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司於2018年8月3日刊登了《關於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回購股份進展的公告》(臨2018-106),分別於2018年9月4日、10月10日刊登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116、臨2018-127)。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關公告。

根據《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等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計通過回購股份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8,392,300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3242%,最高成交價為3.64元/股,最低成交價為2.91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7,993,997.41元(不含交易費用)。

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從二級市場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並根據後續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關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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