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體)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於2018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總體安排和我區工作部暑,現就內蒙古自治區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8年自治區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10月30日-12月10日。具體安排如下:

(一)信息發佈時間:10月20日以前。

(二)網上報名時間:10月30日-11月8日

(三)關於各級認定機構的具體認定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現場確認時間、報送材料時間以及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時間,請申請人關注本人所選擇的認定機構(教育局、政務服務中心)發佈的相關信息,每個認定機構設置的網上報名時間和現場確認時間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

(四)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有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的高等院校均為現場確認用戶。各確認用戶須在11月22日前完成材料審核及數據上報工作;其他高等院校須在11月9日一11月24日完成材料送審工作。

二、網報地址

申請人網上申報登錄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htp:// ww szg. edu. cn)。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請從“全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其他申請人員請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提交申請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網上報名工作。

三、政策要求

(一)專業要求。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二)高等醫學院校附屬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問題。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醫務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必須被醫學院校聘任承擔教育教學工作並系統講授教學計劃內一門以上課程(需任教學校教務處出具有效證明及相關佐證材料),同時必須已取得中級及以上醫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方可申請認定。受委託有認定權限的高等院校,只能受理有直接人事隸屬關係的附屬醫院在職醫務人員的申請。其它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教育廳統一認定。

(三)民辦高校教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問題。經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准舉辦的高等民辦院校中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的專職教師,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須巳依法簽署三年以上聘任合同,並在提出申請時合同存續期在一年以上。

(四)凡與高等院校沒有直接人事隸屬關係、有獨立法人的、掛靠到高等院校合作辦學的機構,其所屬教師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教育廳辦理。如發現有高校代為辦理的,一律取消其申請認定資格。

(五)高(中)等院校在校學生只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按照相關政策申請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例如,2019年各級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均不能參加本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各認定機構和院校要嚴格按此規定執行。

(六)2017年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成績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年底。2019年應屆畢業生,若在2017年考取了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在2019年春季申請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時有效。我區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務必做好合格成績有效期的宣傳告知工作。

(七)各認定機構認定工作結束後,需在10日內網上公示認定結果,40天內完成資格證書發放工作。需我廳驗印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統一的驗印時間為認定工作結東後30日內,過期不予辦理。

四、材料要求

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思想品德情況鑑定材料一份。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p://ww.jszg.edu.cn),在“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需用A4紙打印,如實填寫並加蓋相應公章

要求: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加蓋公章;人事檔案在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加蓋

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在讀學生和在讀研究生,由就讀院校的二級學院、研究生院或學生處等學生管理部門加蓋公章;高等學校教師由學校人事處加蓋公章

(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完成網報後可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用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並本人簽字,其中一份由認定機構存檔。

(三)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者,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自治區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六)體檢合格證明一份,必須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有效期為一年,即2017年11月1日之前的體檢結果在2018年秋季申請認定時無效。

(七)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八)高等院校教師在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材料外,還必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1.師範類專業:對於後期本科學歷的教師,如果專科是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則必須提供專、本科畢業證和專科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如果專科是非師範類專業畢業,後期本科是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則必須同時提供專、本科畢業證和後期本科畢業生成登記表。

2.學校與教師簽訂的兩個年度(含試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近2年的教學業務檔案,含1年實習期各盟市、旗縣教育(教體)局及有認定權限的本科院校必須保存申請人提供的所有上述複印件材料,且保存時間不得低於5年。

五、組織管理

(一)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意識

教師資格認定是教師職業准入的關鍵,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保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的通知》(內教辦發(2018)199號)精神,把握標準,依法認定;規範流程,嚴密組織;加強監督,壓實責任。盟市、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是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管理,保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實施。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轄旗縣(市、區)相關工作的監管和指導。今後,一經發現有違規操作,我廳將取消該地區的教師資格認定權隈,並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

(二)規範管理,加大宣傳力度

各盟市教育(教體)局、高等院校要對本地區、本單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進行規範化管理,對相關人員要加強政策培訓,強化依法行政理念。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和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不得隨意降低或放寬條件,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把工作做好做實。一經發現有違規操作的,將對直接負責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對於弄虛作假或違規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將收回證書並將申請人列入黑名單,5年不得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及時有效的宣傳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和認定工作安排,耐心解答社會諮詢,形成按期及時認定、社會踴躍參與的良好氛圍。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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