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將被納入「三包」範圍,這是給起火事件「滅火」?

一提到“新能源”三個字,想必不少老鐵腦海中會浮現:自燃、電池沒電、續航里程不足等一切看似不那麼靠譜的詞語。新興事物的出現難免會受到質疑,更別說具有攻擊性的替代品,但一片不叫好的市場反響,也算個稀奇事兒。可見,這是多令消費者寒心。這寒心的背後原因不言而喻,事故頻發,無法真正給到消費者一劑定心丸。

新能源車將被納入“三包”範圍,這是給起火事件“滅火”?

據有關媒體報道,2018年已發生新能源汽車起火事件40餘起。截至目前,市場監管總局已組織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啟動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10起,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火災事故現場調查5次,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實施召回5次。其中,召回涉及5個企業24個車型的3.56萬缺陷車輛,缺陷原因多為電控和機械故障。

新能源車將被納入“三包”範圍,這是給起火事件“滅火”?

純電汽車頻繁自燃的背後少不了產品質量把關出了問題,生產企業是否遵守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技術驗證週期是否達標等。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分別是電池產品測試驗證不足、車輛使用過程中可靠性變化及充電安全管理技術有問題。

消費者除了對電池技術的擔心,近期各大論壇熱議的新能源汽車電池使用壽命的問題也很嚴峻。雖說在去年8月,在免徵購置稅的新能源車目錄中明確指出,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須提供不低於5年或者10萬公里的質保。但電池過保之後真的壞掉了,其維修費用不容小覷。網友戲稱:換電池趕上買車價!這樣的一隻“攔路虎”可真是有點皮。

新能源車將被納入“三包”範圍,這是給起火事件“滅火”?

對此,雖說各路人士都信誓旦旦的表示要從根源嚴抓生產問題,但所呈現的“作品”好像和理想差得有點遠。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宣佈了相關部門正在對規定進行修訂完善。近期將完善新能源汽車三包條款和相關標準,健全第三方專家爭議處理機制,同時探索建立產品三包信息公開平臺。

這就意味著消費者所擔心的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等重要部件,都將納入對應的換、退車條款中。其實,自2013年施行的汽車三包規定中並沒有新能源汽車的影子,一直處於空白地帶。這也導致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碰見許多無法界定的問題,引發車企與消費者間衝突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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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包法”完善後,關於車輛電池故障問題,什麼情況下是修,什麼情況下是換,有明確的法規,這樣不僅對車主對車企也有幫助。

將新能源汽車納入“三包”範圍,這對於廣大消費者無疑是利好的。但這無形中會給車企帶來售後壓力,如果最終條例不夠詳細,那就不得不還要提防不良商家的“文字遊戲”。所以,新能源汽車的三包法,不僅要有法可依,更要儘可能的詳細,這樣才能真正管理到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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