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之一:三國志

《三國志》是由西晉史學家陳壽所著,記載中國三國時代的斷代史,同時也是二十四史中評價最高的"前四史"之一。

《三國志》在此之前已有草稿,當時魏、吳兩國先已有史,如王沈的《魏書》、魚豢的《魏略》、韋昭的《吳書》,此三書當是陳壽依據的基本材料,蜀國無史,故自行採集,僅得十五卷。而最終成書,卻又有史官職務作品的因素在內,因此《三國志》是三國分立時期結束後文化重新整合的產物。三國志最早以《魏志》、《蜀志》、《吳志》三書單獨流傳,直到北宋鹹平六年(1003年)三書已合為一書。

《三國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為特殊的一部,因其過於簡略,沒有記載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沒有記載經濟、地理、職官、禮樂、律歷等的"志",不符合《史記》和《漢書》所確立下來的一般正史的規範。

基本信息:《三國志》全書一共六十五卷,《魏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吳書》二十卷。《三國志》名為志其實無志。魏志有本紀,列傳,蜀,吳二志只有列傳,陳壽是晉朝朝臣,晉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國志》尊魏為正統。東晉(漢晉春秋)則以劉備為正統。《三國志》為曹操、曹丕、曹睿分別寫了武帝紀、文帝紀、明帝紀,而《蜀書》則記劉備、劉禪為先主傳、後主傳。記孫權稱吳主傳,記孫亮、孫休、孫皓為三嗣主傳。均只有傳,沒有紀。《三國志》位列中國古代二十四史記載時間順序第四位,與《史記》(司馬遷)、《漢書》(班固)、《後漢書》(范曄、司馬彪)並稱前四史。

歷史意義:《三國志》不僅是一部史學鉅著,更是一部文學鉅著。陳壽在尊重史實的基礎上,以簡練、優美的語言為我們繪製了一幅幅三國人物肖像圖。人物塑造得非常生動,可讀性極高。

相關評價:《三國志》取材精審,作者對史實經過認真的考訂,慎重的選擇,對於不可靠的資料進行了嚴格的審核,不妄加評論和編寫,慎重地選擇取材之源。這雖然使《三國志》擁有了文辭簡約的特點,但也造成了史料不足的缺點。

元末明初,羅貫中綜合民間傳說和戲曲、話本,結合陳壽《三國志》和裴松之注的史料,根據他個人對社會人生的體悟,創作了《三國志通俗演義》,現存最早刊本是明嘉靖年所刊刻的,俗稱“嘉靖本”,本書24卷。清康熙年間,毛綸毛宗崗父子刪改後,成為今日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三國演義》。

作品評價:

總體評價:《三國志》主要善於敘事,文筆也簡潔,剪裁得當,當時就受到讚許。與陳壽同時的夏侯湛寫作《魏書》,看到《三國志》,認為也沒有另寫新史的必要,就譭棄了自己本來的著作。後人更是推崇備至,認為在記載三國曆史的一些史書中,獨有陳壽的《三國志》可以同《史記》、《漢書》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國史相繼泯滅無聞,只有《三國志》還一直流傳到現在。南朝人劉勰在《文心雕龍·史傳》篇中講:“魏代三雄,記傳互出,《陽秋》、《魏略》之屬,《江表》、《吳錄》之類,或激抗難徵,或疏闊寡要。唯陳壽《三國志》,文質辨洽,荀(勖)、張(華)比之(司馬)遷、(班)固,非妄譽也。”這就是說,那些同類史書不是立論偏激,根據不足,就是文筆疏闊,不得要領。只有陳壽的作品達到了內容與文字表述的統一。

作品缺憾:陳壽畢竟是晉臣,晉是承魏而有天下的。所以,《三國志》便尊曹魏為正統。在《魏書》中為曹操寫了本紀,而《蜀書》和《吳書》則只有傳,沒有紀。記劉備則為《先主傳》,記孫權則稱《吳主傳》。這是編史書為政治服務的一個例子,也是《三國志》的一個特點。陳壽雖然名義上尊魏為正統,實際上卻是以魏、蜀、吳三國各自成書,如實地記錄了三國鼎立的局勢,表明了它們各自為政,互不統屬,地位是相同的。就記事的方法來說,《先主傳》和《吳主傳》,也都是年經事緯,與本紀完全相同,只是不稱紀而已。陳壽這樣處理,是附合當時實際情況的,這足見他的卓識和創見。《三國志》總起來說記事比較簡略,這可能與史料的多少有關。陳壽是三國時人,因黃皓弄權,陳壽不肯阿附黃皓。因此被遭排擠。蜀國滅亡時三十一歲。他所修的《三國志》在當時屬於現代史,很多事是他親身經歷、耳聞目見的,比較真切,按說是有條件蒐集史料的。但因為時代近,有許多史料還沒有披露出來;同時,因為恩怨還沒有消除,褒貶很難公允,也給材料的選用和修史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蜀國的史料過於簡略:從魏、蜀、吳三書比較來看,《蜀書》僅得十五卷,較魏、吳兩書更簡。這大概是魏、吳兩國的史料多於蜀的原故。陳壽寫《三國志》時,魏國已有王沈的《魏書》,吳國也有韋昭的《吳書》可作參考,這給陳壽蒐集史料提供了極大方便。而蜀漢既沒有史官,也沒有現成的史書可借鑑,蒐集史料就非常困難。陳壽費了很大氣力,連一些零篇殘文也注意搜尋,《蜀書》才僅得十五卷之數。《蜀書》中的許多重要人物的事蹟,記載都十分簡略,可見蜀漢的史料是相當缺乏的。

取材精審。《三國志》取材精審。裴松之《三國志注》記漢魏交替之際的表奏冊詔有20篇之多,陳壽在《三國志·文帝紀》中,只用一篇173字的冊命就把這件大事寫出來。對孫策之死,捨棄《搜神記》等書上的妄誕傳說,只記孫策為許貢的刺客以至重傷而死。這些都反映了他對史實認真考訂,慎重選擇的態度。

行文簡潔:《三國志》行文簡明、乾淨。它常用簡潔的筆墨,寫出傳神的人物。《先主傳》記曹操與劉備論英雄,當曹操說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數也”之時,“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記載,使劉備韜晦的心情,躍然紙上。

《周瑜魯肅呂蒙傳》記載的曹操聽到劉備佔據了荊州之時,“方作書,落筆於地”的情態,生動烘托出劉備在曹操心目中和當時局勢中的地位。書中寫名士的風雅、謀士的方略、武將的威猛,大多著墨不多,卻栩栩如生。

品題人物:陳壽在書中表現出品題人物的興趣。他說劉備是英雄,曹操是超世之英傑,孫策、孫權是英傑,諸葛亮、周瑜、魯肅是奇才,龐統,程昱、郭嘉、董昭是奇士,董和、劉巴是令士,和洽、常林是美士,徐邈、胡質是彥士,王粲、秦宓是才士,關羽、張飛、程普,黃蓋是虎臣,陳震、董允、薛綜是良臣,張遼、樂進是良將,這都反映了當時的時代風氣。

良史之才:陳壽所著的《三國志》,與前三史一樣,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後,尚書郎範頵上表說:“陳壽作《三國志》,辭多勸誡,朋乎得失,有益風化,雖文豔不若相如,而質直過之,願垂採錄。”由此可見,《三國志》書成之後,就受到了當時人們的好評。陳壽敘事簡略,三書很少重複,記事翔實。在材料的取捨上也十分嚴慎,為歷代史學家所重視。史學界把《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視為紀傳體史學名著。

陳壽還能在敘事中做到隱諱而不失實錄,揚善而不隱蔽缺點。陳壽所處時代,各種政治關係複雜,歷史與現實問題糾纏在一起,陳壽在用曲折方式反映歷史真實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三國志》對漢魏關係有所隱諱,但措詞微而不誣,並於別處透露出來一些真實情況。如建安元年(196)漢獻帝遷都許昌,本是曹操企圖挾天子以令不臣之舉。陳壽在這裡不用明文寫曹操的政治企圖,這是隱諱。但寫遷都而不稱天子,卻說董昭等勸太祖都許,這就是微詞了。另外,他在《荀彧傳》、《董昭傳》和《周瑜魯肅呂蒙傳·評》中都揭露了當時的真實情況。陳壽對蜀漢雖懷故國之情,卻不隱諱劉備、諸葛亮的過失,記下了劉備以私怨殺張裕和諸葛亮錯用馬謖等事。這也是良史之才的一個表現。

人物爭議:唐朝房玄齡等奉詔撰寫的《晉書·陳壽傳》,在承認陳壽“善敘事,有良史之才”的同時,又認為陳壽因為私仇而在書中有所表現。說“丁儀、丁廙有盛名於魏,壽謂其子曰:可覓千斛米見與,當為尊公作佳傳。丁不與之,竟不為立傳。壽父為馬謖參軍,謖為諸葛亮所誅,壽父亦坐被髡,諸葛瞻又輕壽。壽為亮立傳,謂亮將略非長,無應敵之才;言瞻惟工書,名過其實。議者以此少之。”

《晉書·陳壽傳》關於陳壽索米的這條史料,只有少數幾位史學家如北周的柳虯、唐朝的劉知幾等相信,而多數的史學家則認為這條史料不合事實,是假的。清朝的潘眉在《三國志考證》中指出:“丁儀、丁廙,官不過右刺奸掾及黃門侍郎,外無摧鋒接刃之功,內無升堂廟勝之效,黨於陳思王,冀搖冢嗣,啟釁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隨之,斯實魏朝罪人,不得立傳明矣。《晉書》謂索米不得不為立傳,此最無識之言。”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也指出:《晉書》謂“壽父為馬謖參軍,謖為諸葛亮所誅,壽父被髡,故壽為《亮傳》,謂將略非所長。此真無識之論也。亮之不可及處,原不必以用兵見長。觀壽校訂《諸葛集》,表言亮科教嚴明,賞罰必信,無惡不懲,無善不顯,至於吏不容奸,人懷自勵。至今梁、益之民,雖《甘棠》之詠召公,鄭人之歌子產,無以過也。又《亮傳》後評曰:亮之為治也,開誠心,布公道,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終於邦域之內,鹹畏而愛之,刑政雖峻而無惡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勸戒明也。其頌孔明可謂獨見其大矣。”由此可見,《晉書》貶陳壽之說,實為不實之詞,不可盡信。《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三國志》說過一些公道話:“以理而論,(陳)壽之謬萬萬無詞;以勢而論,則鑿齒帝漢順而易,壽欲帝漢逆而難。蓋鑿齒時晉已南渡,其事有類乎蜀,為偏安者爭正統,此孚於當代之論者也;壽則身為晉武之臣,而晉武承魏之統,偽魏是偽晉矣。其能行於當代哉!此猶宋太祖篡立近於魏而北漢、南唐亦近於蜀,故北宋諸儒皆有避而不偽魏;高宗以後,偏安江左近於蜀,而中原魏地全入於金,故南宋諸儒乃紛紛起而帝蜀。此皆當論其世,未可以一格繩也。”看來,從東晉習鑿齒以來掀起的正統之爭,無不具有現實的目的和為當代政權服務的用心,知人論世,知世論史是至關要緊的,沒有永恆不變的正偽標的。

陳壽受後人批評的另一弊病是書中時有曲筆,多所迴護。劉知幾在《史通·直書篇》說“當宜、景開基之始,曹、馬構紛之際,或列營渭曲,見屈武侯,或發仗雲臺,取傷成濟,陳壽、王隱鹹杜其口而無言。”批評陳壽和王隱在修史時對當權人物曹操、司馬懿為之迴護。在《三國志·魏書》中確實沒有看到劉知幾所論的內容,對此,清人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六中“三國志多回護”寫到:《春秋》書天王狩於河陽,不言晉侯所召,而以為天子巡狩,既已開掩護之法,然此物為尊者諱也。至於孩父之事,則大書以正之,如許止、趙盾之類,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誠,義至嚴也。自陳壽作《魏本紀》多所迴護,凡兩朝革易之際,進爵封國,賜劍履,加九錫,以及禪位,有詔有策,竟成一定書法。以後宋、齊、梁、陳諸書悉奉為成式,直以為作史之法固應如是。然壽迴護過甚之處,究有未安者。

最為嚴重的曲筆是高貴鄉公被殺之事,據《漢晉春秋》、《魏氏春秋》以及《世語》、《魏末傳》所載是高貴鄉公曹髦與司馬昭衝突,趙翼感嘆道:“本紀如此,又無列傳散見其事,此尤曲筆之甚者矣,然此猶曰身仕於晉,不敢不為晉諱也。至曹魏則隔朝之事,何必亦為之諱。”趙翼的責難,尖銳深刻,例證還多,餘如曹操徵陶謙時濫殺無辜,記曹魏對蜀之戰“專以諱敗誇勝為得體”,最後,趙翼認為陳壽不僅牽涉到當權統治者的本紀多回護,而列傳中也多所諱。這樣的迴護曲筆,不竟讓趙翼困惑不解:“豈壽以作史之法必應如是,迴護耶?抑壽所據各國之原史本已諱而不書,遂仍其舊,而不復訂正耶?”

趙翼也為陳壽的曲筆作了歷史考辯,指出:“蓋壽修書在晉時,故於魏、晉革易之處,不得不多所迴護。而魏之承漢,與晉之承魏,一也。既欲為晉迴護,不得不先為魏迴護……,當然,也有可能是陳壽所參考的魏、晉資料原來就是這樣記載,陳壽未作訂正,也不敢妄加篡改的。為陳所處的特定歷史環境,處於改朝換代之際修史者顧忌更多的實際背景,是可以理解的。

毋庸置疑,修史貴真實,不虛美,不隱惡應是史家必須恪守的準則,曲筆是不足為訓的。應當看到,陳壽除了涉及魏晉易代的敏感問題與當權人物之外,其敘寫仍屬翔實可信的。不必諱言陳壽的曲筆,也不能因此而懷疑《三國志》的信史價值。錢大昕所說:“然吾所以重承祚者,又在乎敘事之可信。蓋史臣載筆,事久則議論易公,世近見聞必確。三國介漢晉之間,首尾相涉,垂及百年,兩史有違失者,往往賴此書正之……予性喜史學,馬班而外,即推此書,以為過於範(曄)、歐陽(修)。”(《三國志辯疑序》)

陳壽的《三國志》是從東漢末年的戰亂開始記載,重點也是東漢末和三國時代的歷史為主,並不是以晉朝結束三國統一為主,對三國中後期的歷史事件記載簡略。這不是陳壽故意維護魏晉,不顧歷史事實,因為當時王隱的《魏書》是記載魏國曆史為主,陳壽在創作《三國志》時沒有完全侷限於魏國曆史,也是不願與王隱的著作重複,他沒有過多記錄司馬氏的所作所為,是因為當時晉朝正在準備《晉書》的創作,正為年限起始爭論,但是已經著手準備了,張華、杜預也都推薦了陳壽參加《晉書》創作。陳壽在寫三國曆史時,不過多寫司馬氏是不願與當時《晉書》的創作準備工作衝突,在陳壽書中雖然沒有記述司馬氏的隱諱,但是也沒有記載司馬氏的很多歷史功績、言行,不能說他是故意為司馬氏迴護。陳壽的《三國志》以東漢末到三國的中期為主,總體上是真實可以相信的。

個人簡介:陳壽(233-297),字承祚,西晉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北)人。西晉史學家。他少好學,就有志於史學事業,對於《尚書》《春秋》《史記》《漢書》等史書進行過深入的研究。師事同郡學者譙周(蜀國天文學家),在蜀漢時任觀閣令史。當時,宦官黃皓專權,大臣都曲意附從。陳壽因為不肯屈從黃皓,所以屢遭遣黜。入晉以後,歷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280年,西晉滅東吳,結束了分裂局面。陳壽當時四十八歲,開始撰寫《三國志》。

成書過程:陳壽寫《三國志》以前,已出現一些有關魏、吳的史作,如王沈(?-266)的《魏書》,魚豢的《魏略》,韋昭的《吳書》等。《三國志》中的《魏書》、《吳書》,主要取材於這些史書。當時蜀政權沒有設置史官,無專人負責蒐集材料,編寫蜀史。《蜀書》的材料是由陳壽採集和編次的。

陳壽寫書的時代靠近三國,可資利用的他人成果並不多,加上他是私人著述,沒有條件獲得大量的文獻檔案。閱讀《三國志》時,就會發現陳壽有史料不足的困難,內容顯得不夠充實。陳壽沒有編寫志,瞭解三國時代的典章制度,只好藉助於《晉書》。陳壽還著有《益部耆舊傳》、《古國志》等書,整理編輯過《諸葛亮集》,可惜這些書後來都失傳了。

相關注本

注者介紹:出生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人。裴松之士族官僚家庭出身,祖父裴昧官居光祿大夫,父裴圭曾任正員外郎。裴松之從小喜愛讀書,8歲時已熟知《論語》《詩經》諸書。後博覽典籍,學識日進。

仕途:晉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裴松之任殿中將軍,時年20歲。晉安帝隆安二年(398),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聯合兗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兵敗,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庾楷推薦裴松之擔任新野太守。裴松之考慮風險過大,遲遲不肯動身。不久,軍閥火拼,庾楷死於桓玄之手。裴松之免去了一場殺身之禍。

義熙初,裴松之先後擔任員外散騎侍郎,吳興故鄣縣縣令等職,後升調回朝廷,改任尚書祠部郎。

義熙十二年(416),太尉劉裕(即宋武帝)率軍北伐。裴松之時任司州主簿隨軍北行。劉裕十分賞識裴松之,贊他有“廟廊之才”,將他轉任治中從事史。晉軍佔洛陽後,劉裕委任之為封國世子洗馬。裴松之成為劉裕集團中的重要成員。

注本介紹:東晉時歷仕零陵內史、國子博士等。入宋後任中書侍郎。宋文帝以陳壽所著《三國志》記事過簡,命他為之作補註。他在《上三國志注表》中說,“臣前被詔,使採三國異同以注陳壽《三國志》。壽書銓敘可觀,事多審正。誠遊覽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於略,時有所脫漏。臣奉旨尋詳,務在周悉。上搜舊聞,傍摭遺逸。按三國雖歷年不遠,而事關漢、晉。首尾所涉,出入百載。註記紛錯,每多舛互。其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內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所以裴注不僅解釋地理名物等,更主要的在於補充原書記載的遺漏和糾正錯誤。同一事幾家記述不同的,他都收錄進來,以備參考。對於史事和人物,裴注有所評論;對於陳壽議論的不當,裴注也加以批評。裴注蒐羅廣博,引書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為了註釋《三國志》,他收集了三國時期的原始材料達一百五十多種,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註文字數約超過原文的三倍。據沈家本統計,注中引書“經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由此許多《三國志》中失載的歷史事實得以保存。裴注中也有運用傳統註釋方法的地方,《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其初意似亦欲如應劭之注《漢書》,考究訓詁,引證故實。……蓋欲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刪棄,故或詳或略,或有或無,亦頗為例不純。”侯康說:“至於箋註名物,訓釋文義,裴注間而有之而不詳,蓋非其宗旨所存。” 楊翼驤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將這部分裴注歸納為字音、文義、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干類。他認為:“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廣事實,而這一類的批註不過是附帶的工作”。他注《三國志》的重點是補闕和糾謬。正如他在《上三國志注表》中所說:“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納,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忘;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裴注的最大特點,就是廣採博引,極大地豐富了原書的內容。特別是他所引用的原始材料今天大部分已經亡佚,幸而保留在裴注中,因而史料價值就非常珍貴。讀《三國志》時,一定要把裴松之的註文當作正文來讀。裴注為史書註釋開闢了新的廣闊道路。

針對當時史書“疏略寡要”、“時有脫漏”的問題,裴氏將補闕列為第一項,主要補記重要事件與人物。如曹操推行屯田一事,陳壽僅在《武帝紀》和《任峻傳》中用50幾個字略作記載,僅僅說明了“軍國之饒,起於棗祗而成於峻”。而曹操在這一重大決策上有何認識與領導,推行中有何艱辛,推行後有何成效,陳壽則未作評敘。裴注以180字的篇幅闡明瞭以上問題,將屯田一事作為曹魏定國的重大國策看待,在掌握史事要領這一層面上,裴氏顯然高一籌。又如諸葛亮七擒孟獲一事,反映了蜀漢以“攻心為上”的和戎政策,又是進行北伐前安定後方的重要措施,陳壽一筆帶過,而斐氏補充200多字,其識見亦在陳壽之上。王弼開魏晉玄學之先聲,陳壽僅以23字記之。裴氏引何邵《王弼傳》補其生平與學說,引孫盛《魏氏春秋》反映時人的評斷,引《博物志》介紹家世,為我國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據。馬鈞其人其事,在《方技傳》中了無涉及。裴氏以1200多字補充其生平與重大發明創造,有關指南車、翻車、連弩、發石車以及織綾機的記載,反映了當時的科技生產水平,填補了科技史研究的空白。與重大事件與人物有關的重要文獻亦是補闕的內容,如曹操的《明志令》、《舉賢無拘品行令》、曹丕的《與吳質書》,李密的《陳情表》等,亦由裴注得以傳世。

所謂備異與懲妄,是針對同說一事,而各書記載卻“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之情況而言的。“並皆抄內、以備異聞”為備異,依本志或引證它書做“隨違矯正”工作,為懲妄。二者往往難以截然分開。如劉備三顧茅廬一事,《諸葛亮傳》所記情節已人所共知,但魏人魚豢《魏略》和西晉司馬彪《九州春秋》所記則不同,認為是諸葛亮先拜訪劉備。裴氏將兩書記載均抄錄於注中,可為備異;又對其說加以辨析,引《出師表》所說“先帝不以臣卑鄙,蝟自枉屈,三顧臣於草廬之中,諮臣以當世之事”一段,說明“非亮先詣備”這一結論,可謂懲妄。這種備異,懲妄,往往以壽書作為對比對象,再擴及到對其他史書的品評和總結。如在《魏書·文昭甄皇后傳注》中,錄有王沉《魏書》褒美甄后的記載,與壽書截然不同。裴氏依據《春秋》之義,認定《魏書》“崇飾虛文”,並說“推此而言,其稱卞、甄諸後言行之善,皆難以實論”,從而斷定“陳氏刪落,良有以也”。

對陳壽失誤而他書正確處,亦作明確判斷。如《吳書·樓玄傳注》引虞博《江表傳》所載樓玄自殺事,裴氏徑直判斷為“《江表傳》所言,於理為長”。《吳書·諸葛恪傳注》引胡衝《吳歷》所載,裴氏判斷為“《吳歷》為長”。這種評斷,在論辨一條中有更多體現。論辨包括評史事與評史書兩個方面,評史事者隨處可見,是史家主體認識的直接表達,因與本論題關係不大,故略而不論,評論史書,則有總結同期史著優劣的史學批評的意義,是本文討論的內容之一。裴氏對《三國志》一書的評論,既有在上表中的全面評價,又有散見於各注中的肯定或批評,是較為全面的;對同期其他史書,則多取零金碎玉式的評點,概括來看,這些評論大致可分為體例安排、敘事描寫兩個方面。

中國史書體例自《春秋》《史記》後,編年體、紀傳體兩體漸趨成熟,儘管仍存在二體優劣的爭論,但其體式已較固定。裴氏較關注的是對現有體例,尤其是做為正史的紀傳體的規範化問題。紀傳體以人物傳記為主,專傳、合傳較好掌握,而類傳如何劃分,則頗不一致。裴氏主張取“事類相從”的原則,他說:“臣松之以為列傳之體,以事類相從。張子房青雲之士,誠非陳平之倫。然漢之謀臣,良、平而已。若不共列,則餘無所附,故前史合之,蓋其宜也。”肯定了司馬遷首創“事類相從”的合理性,然後批評陳壽將非為一類的人放在一傳中,有失體例。如賈詡之儔,實屬“算無遺略、經權達變”的奇士,應放在善作籌劃的程昱、郭嘉等人的類傳中,但卻放在了德智兩全有王佐之風的二荀(荀彧、荀攸)之列,裴氏以之“失其類”,“其猶夜光之與蒸燭乎?其照雖均,質則異焉”,本質的異同,應是區分類傳的第一要義。其次,行事相類亦為重要原則。如魚豢《魏略·勇俠傳》不計人物生年而按人物行事將漢末孫賓碩四人編入魏,是依據“其人接魏,事義相類”的原則處理的。對此,如果說魚豢還僅處於一種自發狀態的話,那麼,裴氏提出“事義相類”的原則,便已成為一種自覺的認識了。由實踐昇華為理論,再指實踐,正是裴注史學意義在編纂學上的體現。

在敘事描寫上,強調通順合理,反對“語之不通”。注意容貌狀寫,如對荀彧之外貌,以陳壽不稱述為遺憾,特引《典略》、《平原禰稀傳》補充之,既反映了魏晉著文講究人物容止風藻的時代特色,又符合了中國史學講究形象描寫的特色,還體現了裴氏對歷史文學的審美要求,即生動形象的描寫可使史著更具魅力。

晁公武首先涉及裴注的字數:“(裴注)博採群說,分入書中,其多過本書數倍。”(《郡齋讀書志》卷二)在清代武英殿刻本《三國志》中,李龍官等在校刊識語中更為具體地指出“裴松之注更三倍於正文”。20世紀70年代初,黃大受據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的殿本統計,陳壽本書為350,833字,裴注為322,643字(《三國志及裴注字數統計表》,載《三國志選注》,臺北中正書局,1972年版卷首。轉引自吳金華《三國志叢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95頁)。王廷洽根據中華書局陳乃乾校點本統計出《三國志》為366,657字,裴注為320,799字(《略談〈三國志〉與裴注的數量問題》,《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85年第3期)。吳金華據百衲本統計,陳壽本書為368,039字,裴注為 322,171字(《三國志校詁·附編》,江蘇古籍出版社,1990年)。崔曙庭根據金陵活字本統計,《三國志》為367,327宇,裴注為 320,805字(《〈三國志〉本文確實多於裴注》,《華中師範大學學報》1990年第2期)。如果以上述統計最少的《三國志》與統計最多的裴注字數比較,《三國志》也比裴注多38,014字,即便裴注中尚有佚文或混入正文,也不可能達到數倍於本書的文字。張子俠則認為:“《三國志》的版本和流傳的經過極為複雜,既有文字脫漏問題,也有註文混入正文的現象,因而正文與註文孰多孰少不能輕下結論。”(《〈三國志〉裴注研究三題》,《史學史研究》2000年第2期)。

明以前人若王通、劉知幾都譏其繁蕪,葉適至認為“注之所載,皆壽書之棄餘”(文獻通考一九一)。清代學者雖然推崇裴注,但也有人指責他有的應注而不注,有的不應注而注,引書有改字等等(見趙翼陔餘業考六、四庫提要四五及盧文弨的批註)。其實這些都是小缺點,並不能因此掩沒它的長處。裴注引用的魏、晉人著作多至二百十種,著錄在隋書經籍志中的已經不到四分之三,唐、宋以後就十不存一了。而且裴注所引的材料,都首尾完整,儘管說它“繁蕪”,說它“壽之棄餘”,單就保存古代資料這一點說,也是值得重視的。

由於裴注引書具有較高的文獻學價值,因此裴注引書數量和書目的考證成了裴注研究中的一個重要問題,也是分歧最大的問題。錢大昕統計裴注引書“凡百四十餘種,其與史學無涉者不在數內”,所列書名144種(《廿二史考異》卷十五)。趙翼統計裴注引書“凡(百)五十餘種”,所列書名151種,亦為史部類數目(《廿二史札記》卷六)。趙紹祖統計裴注引書“凡一百八十餘種”,另外,引諸經及諸子字書“又四十餘種”(《讀書偶記》卷六)。錢大昭以時代,地理,人物,官制,類書,文章,別集,家傳,別傳為類,統計裴注引書160餘種(《三國志辨疑》)。沈家本將裴注引書“依《隋書 經籍志》之例分為四部:計經部廿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三國志注引書目》)。王鍾翰統計“裴氏註記所引諸書名,凡二百四五十種”,並按錢大昭的分類列書名256種(《三國志裴注考證》,載《中國文化研究彙刊》第五卷,1945年)。王祖彝除“諸家評論與裴氏自注,傅子,袁子,孫盛,習鑿齒等論注以及引古書為詮釋者不計”外,統計“裴注徵引之書凡百五十六種”(《三國志人名錄裴注引用書目》,商務印書館,1956年)。馬念祖統計裴注引書“二百零三種”(《水經注等八種古籍引用書目彙編》,中華書局,1959年)。楊翼驤統計“以裴氏所引書目全部而言,為二百一十餘種;若除去關於詮釋文字及評論方面的,則為一百五十餘種”(《裴松之與〈三國志注〉》,《歷史教學》1963年第2期)。高秀英,楊濟安統計裴注引書203種(《三國志人名索引·裴注引書索引》,中華書局,1980年)。陳垣統計裴注“所引書在二百三十種以上”(《三國志注引書目》,載《中國古代史論叢》第七輯,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331頁)。王樹民對趙翼的“裴松之三國志注”條裴注引書進行了部分考證(《廿二史札記校證》,中華書局,2002年修訂版)。周國林統計裴注引用書目為224種,其中“用於箋釋名物訓詁音義的先秦至東漢中期著作及其為之作注的和文字訓詁方面的著作共四十餘種,用於補闕備異懲妄論辯方面的漢末迄晉著作共一百八十餘種”(《裴松之〈三國志注〉引書考》,載《中國歷史文獻研究(一)》,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86年)。高振鐸統計“裴松之注《三國志》共引書二百三十六種”(《裴注〈三國志〉引書考訂--兼評〈廿二史札記校證〉》,《漢中師範學院學報》1993年第3期)。虞萬里統計裴注引書“二百三十五種”(《〈三國志〉裴注引書新考》,《溫州師院學報》1994年第4期)。伍野春統計裴注引書凡229種,“另有十則未註明出處”(《裴松之評傳》,第250頁)。張子俠統計“裴氏共引書二百二十七種”。高敏曾與人合作《〈三國志〉裴注引書考》一文,統計引書達二百四五十種(《〈三國志〉說略》,載《經史說略二十五史說略》,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第87頁)。

對於裴注的評價:作《後漢書》的范曄和裴松之同時,以年齡論,裴比範長二十歲,範死在宋文帝元嘉二二年(445),裴死更比範後六年。兩人雖然生在同一時期,同樣蒐集史料,但他們運用史料的方法不同,范曄組織所得的史料編或後漢書,裴松之則用來注陳壽的三國志。試取陳壽、范曄兩書中篇目相同的十六篇列傳比較,範書比陳書篇幅增多約一倍,那些多出來的材料,大多是和裴注相同的。

裴注出現後,引來了許多評議,其中有褒有貶。劉知幾說:“少期集註《三國志》,以廣承祚所遺,而喜聚異同,不加刊定,恣其擊難,坐長繁蕪。觀其書成表獻,自比蜜蜂兼採,但甘苦不分,難以味同萍實者矣”。與劉知幾不同,讚譽裴松之者多從保存史料方面對裴注給予肯定。侯康說:“陳承祚《三國志》世稱良史,裴注尤博贍可觀。” 紀昀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對裴松之注《三國志》的評價:“宋元嘉中,裴松之受詔為注,所注雜引諸書,亦時下己意。綜其大致約有六端:一曰引諸家之論,以辨是非;一曰參諸書之說,以核訛異;一曰傳所有之事,詳其委曲;一曰傳所無之事,補其闕佚;一曰傳所有之人,詳其生平;一曰傳所無之人,附以同類。其中往往嗜奇愛博,頗傷蕪雜。然網羅繁富,凡六朝舊籍今所不傳者,尚一一見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酈道元《水經注》、李善《文選注》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證之家,取材不竭,轉相引據者,反多於陳壽本書焉。”這個歸納是準確的。但又說:“其初意似亦欲如應劭之注漢書,考究訓詁,引證故實。……欲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刪棄,故或詳或略,或有或無。”這話毫無證據,只能認為撰提要者的臆測之辭罷了。關於以往史家對裴注的評價,楊翼驤先生在前引《裴松之》一文中有詳細介紹,可以參看。

以上對於裴注的評價反映了傳統史學批評的特點。評論者大多不能擺脫是與非、優與劣的思維框架。從史學史的角度來看待裴注,更應關注的是,歷來對史書的註釋都是從名物訓詁的角度著眼的,為什麼裴松之卻要發明出一種新的註釋方式?劉知幾說裴松之“才短力微,不能自達”, 章學誠也說:“裴松之依光於陳壽,非緣附驥,其力不足自存也。”劉知幾、章學誠雖然都是傳統史學批評的大家,但這些分析卻有失水準,帶有很強的好惡色彩。所謂“不能自達”、“不足自存”,都是要從註釋家才智缺乏一端求得解釋。

不帶偏見闡釋裴注出現原因的當首推陳寅恪先生。陳氏認為,裴注是受到佛教典籍“合本子注”的影響所致。他在《支愍度學說考》一文中說:“中土佛典譯出既多,往往同本而異譯,於是有編纂‘合本’以資對比者焉。”《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原注:“三部合異二卷。”)雲:說戒者乃曰:僧和集會,未受大戒者出!僧何等作為?眾僧和聚會,悉受無戒!於僧有何事?答:說戒。僧答言:布薩。不來者囑授清淨說!諸人者,當說當來之淨!答言:說淨。陳氏解釋說:“據此,可知本子即母子。上列《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中,其大字正文,母也。其夾註小字,子也。蓋取別本之義同文異者,列入小注中。與大字正文互相配擬。即所謂‘以子從母’,‘事類相對’者也。” 在《讀〈洛陽伽藍記〉書後》一文中,他又進一步發揮說:“裴松之《三國志注》人所習讀,但皆不知其為合本子注之體。” 週一良先生對陳說持懷疑態度。他在《魏晉南北朝史學著作的幾個問題》一文中說:“裴松之、劉孝標、酈道元的注,多為補遺訂誤,而非字句出入,往往連篇累牘,達千百言。這與同本異譯簡單明瞭的情況有很大不同”,“恐怕未必與佛家合本子注傳統有何淵源吧?”。陳寅恪先生的解釋是從史書編撰的的技術性角度入手的,既怎樣編撰更便於讀者閱讀。對此,週一良先生的質疑是有力的。“補遺訂誤”才是裴注的本質所在,這與合本子注似乎沒有什麼關係。

對陳氏觀點也不乏贊成者。逯耀東先生就接受了合本子注的意見,並在此基礎上,又試圖通過經學與史學的區別來解釋裴注的產生。他的基本思想是,傳統註釋方法與裴注的不同在於一是經注、一是史注。這主要是受到了錢大昭的啟發。錢大昭說:“注史與注經不同,注經以明理為宗。理寓於訓詁,訓詁明而理自見。注史以達事為主,事不明,訓詁雖精無益也。” 逯耀東就此說道:“因此,明理與達事是經注與史注的基本區分。‘達事’是更進一步敘述歷史的真相。” 他又說:“由經注的義理闡釋,轉向歷史事實的探討,是經史分途過程中重要轉變的關鍵。”眾所周知,魏晉以後,史學逐漸脫離經學而獨立。以此為背景來解釋經注演變為史注是不錯的,本文也持有同樣的觀點。但是,僅至於此的泛泛之論還是不夠的,因為裴注以後佔據主流地位的史注還是經學式的。我們當然不能因此說史學與經學又合流了。

《三國志》的簡略與裴注的繁瑣:圍繞《三國志》及其裴注,實際上可以提出兩個問題,第一,為什麼《三國志》寫得如此簡略?第二,為什麼裴松之要不避繁瑣徵引那樣多的史籍?

有一種意見認為,陳壽所見到的材料有限,所以《三國志》寫得簡略。這種意見有一定道理,因為裴注中所徵引的許多書在陳壽寫《三國志》時確實還沒有問世。但這樣解釋也有問題,因為畢竟還有些書是陳壽有可能見到的。陳壽撰寫《三國志》在西晉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平吳之後。據楊翼驤先生《中國史學史資料編年》所列,在此之前,專記三國曆史的史書如王沈《魏書》、韋昭《吳書》,魚豢《魏略》、《典略》已經問世。此外,如趙岐的《三輔決錄》、謝承的《後漢書》、王粲的《漢末英雄記》、司馬彪的《九州春秋》等也早已完成。《三國志》的成書年代,史無明文,楊翼驤先生書編於太康六年(285年)下。案語說明道:“考《三國志》卷48《孫皓傳》雲‘皓舉家西遷,以太康元年三月集於京邑。五年,皓死於洛陽。’此為《三國志》中記事最晚之一條,則陳壽著成全書必在太康五年孫皓死後,故編於本年。”據同書,著有《帝王世紀》、《高士傳》的皇甫謐卒於太康三年(282)。陳壽寫《三國志》時見到皇甫謐書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以上這些書裴注中都徵引了。據《三國志人名索引》附錄《三國志裴注引書索引》,裴注引用《魏書》一百九十條、《魏略》一百七十九條、《典略》四十九條、《吳書》一百一十九條、《三輔決錄》九條、《後漢書》十二條、《英雄記》六十九條、《九州春秋》二十六條、《帝王世紀》一條、《高士傳》六條。這些材料陳壽應能見到,但他並沒有以此來充實《三國志》,倒是南朝的裴松之完成了這個工作。《三國志》卷21《王粲傳附吳質傳》載文帝與吳質書,近二百字,而裴注詳引《魏略》所載此書,竟多達八百餘字。裴松之就此解釋說:“臣松之以本傳雖略載太子此書,美辭多被刪落,今故悉取《魏略》所述以備其文。”關於曹魏屯田,據楊翼驤先生統計,《武帝紀》中僅用了“是歲用棗祗、韓浩等議,始興屯田”十三個字來敘述。在《任峻傳》中又用了“是時歲飢旱,軍食不足,羽林監潁川棗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為典農中郎將。數年中,所在積粟,倉廩皆滿”四十一字。而裴松之在《武帝紀》中引用王沈《魏書》的記載,補充了一百四十七字。由此看來,對《三國志》的簡略不能只從陳壽所見材料的多寡這個角度來加以解釋,還必須另想辦法。

裴松之嫌《三國志》寫得簡略,而這樣的意見在他以前是未曾見過的。《三國志》剛問世時,獲得了一片讚譽聲。《晉書》卷82《陳壽傳》稱:“時人稱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時著《魏書》,見壽所作,便壞己書而罷。張華深善之,謂壽曰:‘當以《晉書》相付耳。’其為時所重如此。”本傳又稱:“元康七年,病卒,時年六十五。梁州大中正、尚書郎範頵等上表曰:‘……故治書侍御史陳壽作《三國志》,辭多勸戒,明乎得失,有益風化,雖文豔不若相如,而質直過之。願垂採錄。”東晉時,習鑿齒從正統論的角度對陳壽書以魏為正統的寫法提出異議,在其所著《漢晉春秋》中堅持以以蜀漢為正統。正統問題是政治問題,從學術的角度仍然不見對《三國志》的批評。看來,簡略在晉人眼裡是不成問題的,只是到南朝裴松之才將其視之為缺點。這就提示我們應當從時代學術風氣變化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對於《三國志》主要肯定其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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