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中對人物籍貫的描述,存在東漢區劃與三國區劃共存的現象。
《武帝紀》中的曹操就是東漢區劃:沛國譙人,到了《許褚傳》中,許褚用的是曹魏區劃:譙國譙人。
同樣的案例還有劉曄的“淮南成德”,蔣濟的“楚國平阿”,樂進的“陽平衛國”,都是用曹魏區劃。
眾所周知,陳壽寫魏志是取材於曹魏官修史書——《魏書》,聯繫到陳壽不寫地理志,可見他對行政沿革上的事確實沒有下功夫,他照抄《魏書》上的人物籍貫描述,也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一個地名被寫成兩種區劃,這不是陳壽筆誤之故,而應是他沒有仔細審定史料,直接取材《魏書》的結果。(我以為,許褚生於漢末,使用東漢區劃應該是可行的。)
我把鍋從陳壽身上甩到王沈這幫魏臣身上,相信有人還是會打破砂鍋問到底,要問為什麼王沈這幫人寫史時不統一行政區劃描述?
這個根源嘛,也很簡單:《魏書》是效仿東漢《東觀漢紀》的創作模式,隔一段時間,組織寫手來給若干名臣做傳,這就涉及行政區劃的時效性,或者是作者個人習慣。
《史通·正史篇》:魏史,黃初、太和中,始命尚書衛覬、繆襲草創紀傳,又命韋誕、應璩、王沈、阮籍、孫該、傅玄復共撰定,其後王沈獨就其業,勒成《魏書》四十四卷。
例如根據這段記載,我們可以推測:《武帝紀》是在黃初年間寫的,作者習慣用東漢區劃,而《許褚傳》是在太和年間寫的,當時譙郡已經設立,所以作者就用了曹魏區劃。如此而已。
在《後漢書》中,某些人物籍貫也有兩地名共存的情況,例如“甘陵”(李雲傳)和“清河”(李固傳之房植,等)。我們看到這種情況,就可以推測該人物傳記最先創作時間是何時。
至於范曄為何在書中統一一下地名?很簡單,沒有必要畫蛇添足,尊重史料原文才是第一嘛!同理陳壽也是出於此意。
即便標準有失,也是王沈他們的問題,陳壽一個蜀人,後人就不要為難他了吧。要噴也頂多噴他不能寫志書,對了,范曄也不會寫志書。他們還真是一對活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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