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婆婆不出錢買房,現在婆婆小姑子又要住我家 好意思嗎

現代的方式讓賬務算計變得刻不容緩,我們每天賴以維繼的一切物資都需要明細的賬目來加以清理瑣碎的一切。

對於住房這種大事當然理所當然的成為了婆媳之間談論的經常性的話題。房子大小是關鍵,如果房子住得下,那麼是可以住下去的,對於兒媳說婆婆買房的時候你沒出錢,現在你和小姑子要常住我這裡,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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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生活是需要調味品的,那麼人生更加充斥著迂迴和戰爭,人們關心的話題有可能是繼續下去的責任分配點問題。

例如婆婆,媳婦,小姑子的人際關係裡面,如果某方缺乏認識和尊敬,吵架是在所難免的。關於最終的決定,我們不得不說婚姻是自私的生活空間行為的體現。

結婚的雙方需要非常獨立的生活空間而不是與他人共同相處,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意味的說誰是誰非似乎脫離了事情的本質,因為新婚的夫婦需要最少的生活空間不與他人共處,這如果說這點要求都無法滿足那麼將會導致永恆的荒謬與吵架。

買房出沒出錢是一回事,房子大小則是另一回事了,住的下也算是幸事,住不下而且吵架則是問誰需要搬出去的問題了。這樣的是是非非在生活中顯而易見的被認為是常理所可以包容的,所以人生當中的是是非非並不是一兩句話就可以解釋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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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通常都是物件而不是供居住的房子,所以即使彩禮給的很多也無法與居住權的大權力相比擬。在實際的生活當中,我們經常是以重要性來分別權衡而後解決問題的。

例如婆婆給了很多彩禮而房屋沒有新的,那麼只需暫緩居住需要的矛盾就可解決了,因媳婦不可能住在丈夫以外的屋子裡,所以有時這種吵架顯得毫無意義,只是說是否能寬容和謙讓一下讓結局變得更加和諧和規矩了吧。

在圓滿他人的需求之前,團結顯得更加的重要,然而在居住房子裡說話權威的大小也可以通過這樣的爭吵來獲得。

在需求逐漸累積出來的時候,婆媳關係簡而言之的體現為母子的關係,也即是婆婆與丈夫之間的關係逐漸因為媳婦的出現而出現了分支與分歧,也使得習以為常的家庭內部人際關係變得更加撲朔迷離和變化多端需要逐漸的消散和解決問題發生的根源與原因。

在婆婆媳婦小姑三方面的家庭內部人際關係當中,最刁鑽的應該算是小姑了,經常蠻橫無理的提出各種不太可能的想法並付諸實踐,例如結婚之後的私有空間是不容打擾的,何必在新婚之後搬去結婚男方那裡去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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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甚至都是結婚之前也沒有發生過的事情,而在偶爾的吵架當中被尖銳的提了出來,那麼對於“婆婆當初買房你沒拿錢,現在婆婆和小姑子住我這裡,可能嗎?”的回答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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