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社保交納了15年,後來人去世走了,那這錢是不是就沒了?

Jiang華Liang


假如社保繳納了15年,後來人去世走了,那這錢是不是就沒了?

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情,簡直是太不幸了。剛好等到把社保繳夠年限,眼看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人卻沒了,換成是誰也會感到痛心、惋惜啊!

痛心之餘,我可以肯定地告訴題主,死者繳納的社保錢不會就沒了!按照我國《繼承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當參保人死亡後,他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累計額屬於個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如果死者生前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話,他繳納的每一分錢都在個人賬戶內,都可以由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

如果死者生前參加的是城鎮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的話,他養老金個人賬戶內的累計額也可以作為個人財產被直系親屬或指定受益人繼承。

與此同時,當參保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還可以在辦理相關手續後,按規定在當地社保機構領取到3000元的喪葬費和當地社平工資標準8個月的憮卹金。


葉公來幫忙


交了15年的錢肯定還在,但是能不能全部拿回來,卻要分兩種情況,在單位繳納的可以全額拿回,但是個人繳納的可能會虧損63%。

在單位繳納,可以全額拿回個人繳納部分

我們知道,社保賬戶可以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所謂“統籌”簡單點說就是充公了。

我們在單位繳納的錢是按下面的方式分別進入各自賬戶的:

個人繳納部分→個人賬戶

單位繳納部分→統籌賬戶

所以在單位繳納社保的情況下,我們個人的本金是不受影響的,只不過單位繳納部分卻是被充公了。

我們可以看看我們當地的企業繳納社保的比例:



我們發現企業最高繳費比例達到了繳費工資的23.9%,相當於這部分都充公了。

而個人繳納比例是10.5%,除了失業保險費外,其他都是進入個人賬戶的。

所以在單位繳納的情況下,個人本金基本可以拿回。

以個人名義繳納,本金可能虧損63%

所謂個人繳納,就是以靈活就業者名義繳納。繳納的金額同樣分成“單位和個人”,只不過這兩部分錢都是我們自己承擔了,我們當地的繳費比例如下:


我們發現“單位繳納”部分達到繳費工資的17%,這部分錢跟第一種一樣,進入了統籌賬戶,全統籌了。

這部分費用佔我們全部繳費的63%,如果繳費15年後死亡了,那麼這部分錢都是退不回來的。所以,這是我們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最大風險。


保道筆記


樓主你好,我們大家都知道,養老保險最低參保年限是15週年,也就是說養老保險交夠了15年的年限,那麼這個繳費人突然去世了,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不會沒有錢的。

首先咱們的這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它是分為兩個賬戶,其中一個是個人養老金賬戶,另外一個是個人統籌養老金賬戶,那麼咱們這個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完全可以繼承的。

也就是說交費人交了15年的費用,那麼這15年進入個人賬戶的費用大約是四五萬塊錢左右。基本上是你交費總額的30%到40%之間,這部分費用完全是屬於個人所有,是可以合法繼承的。當然剩餘的60%到70%的這個統籌賬戶當中的費用是沒有辦法繼承的。


社保小達人


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


我們知道,無論是通過單位繳納社保,還是個人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所繳納的社保費用都會分為兩部分:其中大部分計入統籌賬戶,很少一部分計入個人賬戶。統籌賬戶裡的錢屬於公共資金,而個人賬戶裡的錢才只屬於你一個人。

如果你達到了繳費年限並且年滿退休,那麼你就能逐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的金額和你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成正比,活得越長領到的錢就越多。

但是,如果你未達到退休年齡就不幸去世,那麼很遺憾,交到統籌賬戶裡的錢就直接充公,作為統籌基金髮放給其他退休人員。只有個人賬戶裡少得可憐那部分才作為你的遺產,由你的繼承人予以繼承。

當然,未達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還能領到一筆喪葬費和撫卹金,但是金額一般不會太多。所以,在如今強制繳納社保的政策之下,保持健康身心長命百歲才是真的賺。


冰焰


假如社保繳納了15年,後來人去世走了,那這錢是不是就沒了?

養老保險繳納了十五年,已經達到了領取退休金的年限要求,一旦達齡那麼就可以開始領取退休金。對於養老保險來說,要想划算,活的越久越划算,並且退休金也會越來越高。參保者在未領取待遇之前就去世,或者是領取待遇後不久去世都是不划算的。不過養老保險屬於社會保險,針對這種情況肯定會有相應的退收政策,不可能人沒了,錢也不還給人家,那誰還願意去繳納這個養老保險呢?

比如在重慶地區,沒有領取待遇就死亡的參保人群,可以在去世之後由繼承人繼承其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並且除了這個個人賬戶之外,還會給與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重慶目前的標準為2000元,撫卹金是根據你的繳費年限,計算可以領取到的月數。滿一年領一個月,你這種情況應該可以領取到十五個月。

但是這些錢都是不會主動發到你的手上的,需要由單位或者自己的法定繼承人去社保局申請領取。至於標準,每個城市各不相同,在領取之前可以撥打當地12333提前瞭解一下標準,然後在領取的時候自己心裡也有個數。


嘮嗑職場


社會養老保險

社會養老保險是一種社會福利性質的保險,採用的是個人和社會統籌賬戶兩種形式,若被保險人未到養老金領取年齡發生身故只可領取個人賬戶的錢。

城鎮戶口的被保險人在職或者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戶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繼承,其餘部分併入養老保險基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其死亡後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餘額可以繼承。

家屬可以提取個人賬戶餘額,直系親屬到原參保的社保局辦理,需要提供家屬身份證,參保人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雙方親屬關係證明可以提取參保人個人賬戶餘額,同時領取喪葬費。

喪葬補助金、撫卹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退休人員(含個體參保已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其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補助費由社保經辦機構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企業支付;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職職工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補助費,由企業支付,如企業確無經濟能力承擔的,可酌情減發,但不得低於規定標準的80%。

一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費為2000元,且只有實行火葬的離退休人員才能享有。


律師說


怎麼說呢,這得看他這社保是以什麼身份參保的。

他是公司職工,單位為他辦理社保“五險”,單位與他共同繳費(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去世走了,他的家屬只能對他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入個人部分有繼承權。因在職工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所以這部分錢是能拿回來的。而其參加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中就享受著醫保待遇)、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其家屬是不能繼承的。

他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保的,只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3/5記入統籌賬戶,2/5記入個人賬戶。其記入個人賬戶的錢可由其家屬繼承。其參加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隨著繳費就享受著醫保待遇,人去世了,醫保關係停止。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去世了,社保局依據本省標準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為去世者的家屬支付喪葬補助費在我這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與尚未退休的(包括靈活就業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或退休人員一樣,逝世的,社保局都在基本養老基金中發給其家屬四個月的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作為喪葬補助費(有的地方還會按本省標準發放撫卹金)。

去世的人如有符合條件的父母、配偶、子女,社保局還會依據本省標準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為去世者符合條件的家屬支付遺屬補助費。


我愛我家214230147


交滿15年還沒拿退休金就去世了,那這個人當然就虧了,但是錢不至於沒了,個人賬戶的錢可以給到繼承人的。

就當說閒話了,其實單位給交的部分按理說也應該給到個人一部分才對,畢竟公司交過企業所得稅和各種附加了,公司也是因為聘用了員工才給員工交的養老保險,憑什麼人沒了就全部充公了?另外都是交保險,為何行政事業單位的退休後,退休金是企業單位退休的好幾倍?

還不就是目前的社保政策是他們定,首先考慮他們這個群體的利益嗎?

儘管如此,社保還是要交,誰又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年呢?如果真的沒有養老保險,上了年紀怎麼養老?靠孩子?靠國家?所以社保該交還得交,身體鍛鍊好,陽光心態得了,只要或者就開開心心的,生活幸福比啥都強,想那麼多有什麼用呢?


頂天立地一山東人


這種情況,社保裡的錢還是有的,只是不會再有養老金了。

社保繳納了15年,你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如果人去世了,你繳納的社保還是有的,只不過是只能拿到自己繳納的那一部分。相比較於領取退休工資,那肯定是少的可憐。

社保繳納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個人賬戶裡的錢是從你的工資里扣除的,所以,這部分是可以取出來的,可以由繼承人繼承。統籌部分就會充公了,進入社保基金了。

除了個人賬戶,一般還會有喪葬費和撫卹金,各個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也就是幾個月工資的樣子。

社保交夠年限並順利退休,就可以領取退休金,要保持身體健康,能領到的錢才越多。


管律師


可以的,座標無錫,單位有個工人嫌我們公司工資低,到新疆去打工。兩年後找到我們公司,我才知道這個人在新疆煤氣爆炸死了,在新疆沒交社保,兩年前最後交社保在我們公司,家裡人來問這個怎麼支取,當時我們去社保局問了,說可以的,讓家屬過來就可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