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圖縣人民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李玉花與被執行人隋福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隋福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且下落不明。現申請執行人李玉花向
安圖縣人民法院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公告內容如下:被執行人隋福全,男,漢族,1975年3月22日出生,原住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安圖縣二道白河鎮康樂社區,現下落不明。身份證號:222426197503225237。案號(2018)吉2426執225號,未履行標的金額為27000元。
凡向安圖縣人民法院舉報被執行人隋福全下落、藏匿地點,經法院核實後屬實的,申請執行人將一次性獎勵舉報人人民幣貳千元整。
安圖縣人民法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案件承辦人:劉先生
舉報聯繫電話:0433-5895027;18243373595
(安圖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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