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頭像註冊商標,就是這麼任性!

說到商標,大家最常見的是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等類型的商標。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有一種商標就是以人物頭像或頭像和其他元素的組合,簡單來說就是將肖像作為元素來進行註冊,俗稱肖像商標。那什麼是肖像商標呢?肖像真的能作為商標來使用嗎?

想必對於肖像商標的知識大家有很多疑惑,今天小編就一一來為大家解決這些疑惑:首先,我們來看看一些比較出名的肖像商標,便於大家能夠更好的理解。

服裝類:LEONARDO利奧納多

用頭像註冊商標,就是這麼任性!

這個“利奧納多”的商標用的就是寥寥數筆的老人形象,它以達·芬奇創作巔峰時期的自畫像為藍本,赫然將藝術大師的頭像納入商標,成為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熱銷洋貨代表。既符合商品定位,又製造了名人效應,成為鞋業標杆。2000年該商標曾被國家工商局列為全國重點保護商標。

服裝類:康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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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奈的商標,是一個昂頭微笑的老人頭像。“康奈”二字體現的涵義是:健康發展,其奈我何。而圖中西裝革履的人物標誌表現的是康奈企業的員工文化:抬起頭誠信做人,埋下頭認真做事

飲食類:老乾媽

早年間,陶華碧在自家簡陋的“實惠餐廳”調製的辣醬今天已經走進了千家萬戶,老乾媽風味豆豉吸引了幾代人的味蕾。1996 年,“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產品定名為“老乾媽”。老乾媽在成功吸引眾多食客味蕾的同時,陶華碧本人的半身像也成為了該產品的絕對防偽商標。

飲食類:肯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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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肯德基,大家肯定能聯想到留著山羊鬍子,扎著蝶形領結的哈蘭·山德士上校。因為肯德基的出名,哈蘭·山德士上校的形象成為了世界範圍內最為面熟的面孔。而我們今天看到的KFC圖形標識就是這個慈愛老人的半身像。這個logo自1952年肯德基成立時起,已經歷了四代標識,2006年底推出的第五代標識保留了山德士上校招牌式的蝶形領結,人物線條外廓用黑色加以著重強調,並首次將他經典的白色雙排扣西裝換成了紅色圍裙。

飲食類:王守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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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義(回族)十三香的創始人。駐馬店市王守義十三香調味品集團有限公司始創於1984年,目前是我國最大的純天然調味品生產企業,前身是興隆堂調味品廠,在純天然調味品行業中獨佔鰲頭,其產品成為了家喻戶曉、老少皆知的知名品牌。隨著市場經濟潮頭湧起,1987年,王守義十三香開始了註冊商標的工作,隨後又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小小的十三香產品一共註冊了5個商標。後來王銀良以超前的眼光,用他父親的頭像和名字註冊,印製在包裝盒上。

洗護用品類:霸王

在洗護用品上最為出名的肖像商標非“霸王”莫屬。1928年“中藥世家”第十六代陳姓掌門成立了小型的手工作坊密制養顏、烏髮、養髮用品。1989年,“中藥世家”第十九代傳人——陳啟源,成立了“廣州霸王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中草藥為主要原料,運用祖傳秘方與現代科技相結合,不斷開發、研製出深受華人喜愛的霸王中藥精華系列洗髮護法精品。

而霸王洗髮液也採用了其創始人陳啟源的頭像,作為商標進行使用。

綜上,這些將個人頭像作為商標進行使用的商家凸顯了肖像商標的類型,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創始人將自身的頭像作為商標進行使用,這其中包括陶碧華及陳啟源,而另一類則利用名人的影響力,將名人頭像作為商標進行使用。所以簡單理解“肖像商標”就是指用人的肖像來作為產品的標識。

而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在不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前提下,在所經營的產品或服務上申請肖像商標進行保護,是符合法律程序,也能夠註冊成功。

那麼將人物頭像作為商標使用好處有哪些?

1. 親切、有態度。人物肖像比較親切和藹、真摯誠懇,同時,肖像表情蘊藏著企業文化,選擇商品同時也是選擇此類商品宣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即選擇的是一種人生態度。

2、有辨識度。千人千面,並不重樣,以人物肖像作為商標主體具有極強的辨識度。不會存在相同相近似的問題,相比一般商標,其註冊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3、有質量保證。使用創始人或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頭像作為商標,是一種誠懇攤牌舉措,因為一旦出現商品或服務質量問題,那麼深入腦海的創始人的臉必被抹黑。從而肖像商標即為創始人無聲的宣言——以吾之容,立此承諾,品質,有保障。

在這裡,小編想用一個案例來加深解釋一下肖像商標的好處。著名影視歌星劉德華大家都認識吧?按照《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其他人來申請“劉德華”這枚商標是申請不了的。但是這個案例就是在肖像商標的幫助下,輔助商標申請成功的,我們一起來看看是怎麼回事兒:

在四川崇州觀勝鎮有一家“正宗劉德華板鴨店”,其老闆劉德華是位土生土長的崇州人, 其自1980年創辦“ 正宗劉德華板鴨店”,為了保護商標,劉德華老人在2004年將“劉德華”三字與自己的頭像相結合後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於2007年5月28獲准註冊,使用的商品類別為第29類的板鴨、醃肉、香腸,之後“劉德華”板鴨名聲日甚。

隨後,明星劉德華的經紀公司發現“劉德華”被註冊為商標的情形後,認為其侵犯了明星劉德華的名譽權,損害了劉德華良好的公眾形象。於是,劉德華經紀公司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但由於“劉德華”商標由“劉德華”名字和一位老者的頭像組成,與明星劉德華的相貌相差甚遠,劉德華老人並未影響明星劉德華姓名的設定、變更以及自由使用的權利,且“劉德華”也不涉及冒用的問題;同時,其在商標註冊時將姓名與自己的頭像相結合使用,也不會引起他人的混淆與誤認。因此,“劉德華”商標的註冊與使用既未侵犯明星劉德華的姓名權,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明星劉德華的經紀公司在提出撤銷商標的申請之後又很快撤回其申請。

由此可見,當姓名相同時,將姓名與肖像相結合來註冊商標能夠避免混淆,可大大避免重複從而提高申請的成功率。同時,將頭像和人名作為商標,還能提高商品的知名度,以及防止被他人冒用。

用頭像註冊商標,就是這麼任性!

而將肖像申請商標又需要注意什麼?

商標申請人以肖像作為商標圖像進行註冊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1、申請人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並附送肖像權人的授權聲明書,授權聲明書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

2、自然人將自己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的,應當予以說明,可以不須附送授權聲明書。

3、若商標圖樣中的人物圖形並非真實的人物肖像,只是創作畫或電腦製作虛構的人物形象,應當在商標說明欄中予以說明。

用頭像註冊商標,就是這麼任性!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肖像都可以註冊商標,如偉人的肖像;有違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肖像也不能進行商標註冊;未經他人同意也不得使用他人肖像權進行商標註冊。

根據新《商標法》第九條、第十條以及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也同樣對商標申請合理性作出了一定限制,結合《商標審理標準》中對於肖像權侵權案件審理的解釋,

未經允許,將他人的肖像做為商標使用或註冊將不被接受。如果他人擅自將自己的特徵註冊為商標,權利人可以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在先權利。

用頭像註冊商標,就是這麼任性!

所以,如果想要避免肖像商標註冊的糾紛,我們應該要得到他人的許可才能使用。對於那些喜歡利用名人效益將明星頭像來進行申請商標,就一定要注意啦,不然不僅給申請帶來一定的困難,還有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最終受傷的只能是自己。

那麼,今天小編講的肖像商標註冊的知識點就到這兒了,你get到重點了嗎?其實在文字商標註冊容易導致近似的情況下,選擇肖像作為商標也不失為註冊商標的一種新途徑。如果,各位峰蜜兒看到篇文章覺得有需要的,可以給小編留言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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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 頂峰知識產權 培訓策劃部 陳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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