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檢查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了兩次,第三次又建議撤案符合程序嗎?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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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訴案件的大致流程,先是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當然有些案件是由檢察院自行偵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對案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偵查機關對於偵查終結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決定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行為的性質及認定正確並且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的手續完備。


由上述可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需要符合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檢察院才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院審查後一是可能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另一種可能是退回補充偵查,實務當中檢察機關退回補充偵查主要基於兩種緣由:實體上的原因;程序上的原因。

實體:主要是從犯罪事實及證據方面考慮,包括:主要犯罪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犯罪構成要件欠缺的;主要情節未予查實的;遺漏重要犯罪事實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對定罪量刑有重要意義的事實尚未查清的等情形。

程序: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及高檢規則等相關法律關於偵查活動的規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退回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也就是說退回補充偵查兩次以後,如果檢察機關認為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則應當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也可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至於怎麼辦?題主是哪一方呢,如果是曾經的犯罪嫌疑人,那麼公安機關撤銷案件對你來說影響是積極的,不需要做什麼。當然有其他更具體的細節或者特殊的情形另當別論。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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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之見: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查後,公安再移送後不得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依法只能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

為什麼呢?以下本人從刑事訴訟法律規定和檢察實務作簡要分析:

《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事實不清丶證據不足丶證據存在疑點,證據疑點不能排除,不符合提起公訴的證據要求的,檢察機關有權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或自行補充偵查,每一次補充偵查時間一個月,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注意一一‘’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這是法律硬性規定,檢察機關的‘’退‘’只能兩次,公安機關的‘’補查‘’也是兩次為限,如果真如案例中所說的‘’第三次‘’,那對偵丶檢雙方都是違法的。

那麼,對本案例正確的做法是什麼呢?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補充第二次偵查結束再次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補查的材料檢方仍然認為事實不清丶證據不足丶證據疑點仍未排除仍不符合起訴條件,即證據達不到向法院提起公訴的證據標準。根據刑訴法的明文規定檢察機關不得第三次退回公安機關補查,而只能依法作出事實不清丶證據不足的不起訴決定,即俗稱的‘’存疑不起訴‘’。而案例中敘述‘’第三次補查後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是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濫用職權的錯誤做法。


唐先明75443043



雨軒品茗2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因此,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卿森泉律師


公安機關對普通刑事案件具有偵查權,偵查終結後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通過對案件進行審查,若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當然必要時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兩次後,再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仍然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但司法實踐中,礙於公安和檢察的關係,檢察機關可能不會直接決定不起訴,而是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給其一個自我糾錯的機會,你在問題中提到的情況應該就屬於這種情況。


寒江雪221238116


法律規定: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第三次你再報上去,檢察院要求撤案,說明你這一案件沒有證據能起訴了,或者說根本就不能追究責任。

我想你問的是經濟案件吧?如果案子連立案都不夠,你們立了,是什麼問題?看來檢察院照顧兩家關係,給你是留面子了,讓你們補了二回,最後誰都沒辦法了,只得撤案。

如果我判斷得對,你說是誰之過?


煤城飛t將


檢察院做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解除取保候審後,公安局是不是應當給出具一些書面通知?為什麼公安局遲遲不給答覆?案件就這樣了嗎?最終公安局怎麼給結論?


種植戶2472


檢察院審查後,要麼起訴要麼不起訴,經兩次退查,說明案子達不到起訴標準,可能不構成犯罪,才建議撤案的


靖遠張宏


兩次補充偵查後,應當撤案。


法律119


中國的法律,一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像你說的這樣應該是證據不足,不具備刑事責任!如果感覺冤屈,你就拿出證據,相信法律會給你一個公正的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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