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再买房,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无疑了?

小编:叶律师,我闺蜜准备结婚了,男方父母准备给他们买婚房。她妈妈知道了以后说让他们婚后再买,搞得我闺蜜一头雾水啊,其他妈妈不都是要求男方婚前买房的吗?

叶律师:我记得你说过有个闺蜜男朋友家境挺好的,是这个吧?

小编:对啊,就是她。她男朋友父母搞房地产的,家里最不缺房子了。

叶律师:仅是我个人猜测啊,会不会你闺蜜妈妈以为婚前买的房,跟你闺蜜无关,婚后买的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结婚后再买房,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无疑了?

小编:额,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的可能是诶。本来么岳母要求男方买房,是考虑女儿婚后有保障,不至于居无定所。现在男方家里有好几套房子,她考虑这个问题也有道理哦!

叶律师:可能她不想直白地提婚后加名,也想避免女儿跟未来公婆在婚前关系紧张,所以才会有这反应。

小编:额,好隐晦啊,我都没明白。姜还是老的辣,我闺蜜根本没有想这么多,跟我说的时候还不知道要怎么跟她男朋友讲呢。

叶律师:如果闺蜜妈妈真的是这种想法呢,其实也不是万无一失的哦。

叶律师:首先啊,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也不一定非得登记在他们小夫妻二人名下,比如男方父母坚持只赠与给男方,那你闺蜜妈妈的如意算盘不就落空啦?

小编:额,额,可能婚后买的话,男方父母是不是会考虑到情感因素啥的,至少有机会登记在他们夫妻二人名下吧?

叶律师:但这个主动权是不是还在男方父母?而且,即便男方父母考虑到情感因素把房子登记到他们夫妻二人名下,也还是有机会防着一手的。

小编:啊?这样还能怎么防啊?房子不是都登记到他们两人名下了吗?总不能再把房子拿回去吧?

叶律师:不一定要拿房子。如果父母说这个房款出资并不是赠与,而是借款,万一夫妻二人离婚,父母说要求儿子儿媳归还借款呢?

小编:额,不是有司法解释说一方父母婚后为全款买的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认定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吗?

叶律师:司法解释的规定,前提是父母的出资是赠与性质,解决的是这个赠与是赠与给一方还是赠与给双方的问题。但如果父母能证明说他们的出资并非赠与,而是出借性质,那就不是同一个问题了。

小编:额,就是会变成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要还父母的钱了?

叶律师:有这个可能哦!回到你闺蜜的事情上来,结婚肯定会涉及到金钱,但要考虑清楚结婚的初衷和目的,理性地面对金钱问题。

小编:嗯,也对。其实我闺蜜根本没考虑这个问题,好像她妈妈又考虑太多,我会跟她转达叶律师你的建议,特别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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