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开征时间忽远忽近,到底什么时间开征

房地产税开征时间忽远忽近,到底什么时间开征

十多年前,关于房产税的讨论或者说是争论就有了,房产税到底应不应该征?如何征?以房产原值还是以当下的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应该是多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还是以个人为单位征收?按套征收?还是按人均占有面积征收?等等。但十几年过去了,直到今天仍没有定论。去年年12月20日财政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文章,在文章中提到,"房地产税立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同时肖捷在文章中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房地产税开征时间忽远忽近,到底什么时间开征

这样看房地产税的实施时间表有了,推进方式也有了。一时间各大媒体,各路专家纷纷解读看似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税,甚至有媒体刊登了征收细则,从税率、套数和面积等等各个方面给出了具体的征收办法。俨然是马上开征的架势。然而今年9月8日,人民日报社旗下公众号人民日报政文发文章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就9月7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的内容作了介绍,主要是将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五年立法规划安排的重点领域立法主要包括: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修改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期货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增值税法、房地产税法等10部单行税法。风向一下子就转了,这次会议明确的表明了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并未真正报请全国人大审议,还是处于讨论调研的阶段。也就是说,房地产税五年内是不可能出来的,因为要出台这样一部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税法,国家肯定会慎之又慎,综合考虑免税及可能引起的离婚潮、公安分户和避税等一系列社会影响问题。在正式报请人大审议之后还要进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召开听证会等必要的程序,经过几次审议之后才能正式公布实施。由于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全国人大通过之后,还要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大出台地方性的收税法律和实施细则。这样一来,真正出台实施房地产税的时间跨度会很长,具体时间不好很难确定。就连一直在积极推动房地产税立法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最近也转变了口风,承认房地产税的出台时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贾康曾在2014年8月8日,2014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明确指出指出,"房产税改革方向已被最高决策层锁定,可能在2017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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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但由于我国所特有的土地制度和户籍政策,使征收房地产税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难度比较大。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文明程度的大幅提高,相信国家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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