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 下月起,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支付,自付僅30%

17種抗癌藥下月起在湘落地

好消息!

自付比例僅三成

湖南患者迎來大好消息,經過談判平均降價幅度達56.7%的17種抗癌藥即將在湘落地,11月起納入全省醫保支付,比國家規定的執行時間提前了1個月。

湖南人 下月起,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自付仅30%
湖南人 下月起,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自付仅30%

10月24日,剛成立不久的湖南省醫療保障局便印發了《關於將17種抗癌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明確將 17 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我省醫保藥品目錄乙類範圍。

各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按規定住院使用時,自付比例統一設置為 30%,並執行本通知規定的醫保支付標準(包括基本醫保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支付的全部費用)和限定支付範圍。

據瞭解,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中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

根據《通知》

為有效保障談判藥品的供應和合理使用,經與談判藥品生產企業進行管理服務約定,我省同時將 17 種

國家談判藥品納入全省醫保特殊藥品管理範圍。

這意味著相關患者除住院用藥外,還能在特藥協議藥店和就診醫院門診取藥,且只需支付由個人負擔的費用,而經過備案後的患者異地購藥也可享受相關待遇。

已納入我省醫保藥品目錄的“培門冬酶(注射劑)”和已納入我省醫保特藥管理的“尼洛替尼(口服常釋劑型)”,醫保支付標準和限定支付範圍將均根據本通知進行相應調整。

Q

因使用談判藥品,導致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醫保總額控制指標怎麼辦?

《通知》也進行了規定,在年底清算時要給予合理補償,並在制定 2019 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綜合考慮談判藥品合理使用的因素。

湖南人 下月起,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自付仅30%

據瞭解,該政策11月1日起全省統一執行。省醫療保障局要求各統籌地區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嚴格執行國家談判藥品限定支付範圍,加強使用管理,對費用高、用量大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和分析,確保醫保基金安全,讓群眾儘早得到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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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 下月起,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自付仅30%

來源丨湖南民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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