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門診特殊疾病?
門診特殊疾病是指病情相對穩定,需長期在門診治療並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慢性或重症疾病。
哪些人可以辦理門診特殊疾病呢?
在我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並享受基本醫療待遇的人員,所患疾病符合門診特殊疾病病種範圍的,均可辦理門診特殊疾病。
門診特殊疾病有哪些病種?
門診特殊疾病分四類。
第一類精神類疾病:阿爾茨海默病、腦血管所致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鬱症、雙相情感障礙、焦慮證、強迫症;
第二類: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風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腦血管後遺症;
第三類: 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貧血、乾燥綜合徵、重症肌無力、甲亢或甲減、類風溼性關節炎、肺結核;
第四類:惡性腫瘤、器官移植術後抗排斥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骨骼增生異常綜合徵或骨髓增殖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腎病綜合徵、慢性腎臟病。
門診特殊疾病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大成都圍內:參保人員向認定機構申請門診特殊疾病病種認定,通過後,向治療機權提出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申請,一個季度治療期滿後結算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屬於個人自付部份的可使用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並申請下個季度治療方案。
異地安置人員:異地安置人員需辦理異地就醫申請手續,並持認定資料到參加關係所屬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門診特殊疾病認定,經醫保經辦機構審核資料後,對符合認定標準的進行認定,一個季度後參保人員持結算資料辦理結算。
我市有哪些門診特殊疾病認定機構和治療機構?
我市有兩家門診特殊疾病認定機構:崇州市人民醫院和四川省復員退伍軍人醫院,其中四川省復員退伍軍人醫院只對第一類疾病作認定。我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均為門診特殊疾病治療機構。
門診特殊疾病最多可以申請幾個病種?
最多可以申請五個病種。
長期在異地居住,是否可以辦理門診特殊疾病?
可以辦理。參保人員按照《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的規定辦理異地就醫核准登記手續,申請期限應在異地就醫核准登記生效日起至註銷之日期間。
辦理了異地就醫手續後,能不能在成都申請辦理門診特殊疾病?
不能,在辦理異地就醫核准登記有關手續後,其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特殊疾病治療即行中止,中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異地門診特殊疾病結算需向參保關係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提供哪些資料?
結算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已通過審批的門診特殊疾病治療方案申請表;
2、財政、稅務部門製作的門診或住院收費票據;
3、治療機構的門診特殊疾病治療費用清單,藥品處方。
4、安置地醫療保險機構出具的醫療機構定點及等級證明;
5、患者身份證,醫保卡複印件。
請問門診特殊疾病人該如何報銷醫療費用?
正常情況門診特殊疾病是在就診醫院進行聯網結算,這是最簡單直接的。
還有一種情況,門診特殊疾病病人在治療週期三個月期間發生了住院費用,這樣門診特殊疾病發生的費用就需要回崇州市醫療保障局大廳20號窗口手工報銷。
更為特殊的一種情況,病人在門特治療週期,中途發生死亡時,則需家屬及時到醫院辦理提前結算,才不會影響該病員後續的一些喪葬撫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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