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收「蹭暖費」究竟錯在哪兒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河南省新鄉縣陸通龍園小區有居民向媒體反映,小區物業出了規定,如果你已經入住、但不準備交取暖費,就得要繳供暖總費用30%的“蹭暖費”。這條規定在小區裡引起較大爭議。物業工作人員表示,“蹭暖費”只針對在此居住而不開通暖氣的住戶,並不包括已經裝修而實際未入住的業主。


強收“蹭暖費”究竟錯在哪兒


有“蹭網”的,也有“蹭暖”的;沒見過“蹭網”被收費,但“蹭暖”卻是一定要交一筆費用的,且明確註釋:這是蹭鄰居暖氣的費用。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蹭暖費”合理嗎?

現實中,確實有不少貪小便宜的用戶,自己家不繳費,卻因為上上下下人家都採暖,加之這些年冬天越來越暖和,所以室內溫度並不算低。儘管此種堅決不交取暖費的“抗凍”者是少數,並非生活中的常態,但卻很容易讓正常繳費的鄰居們心有不甘,激發矛盾。更何況,“蹭暖”也存在邊際效益遞減的情形,“蹭暖”的人多了,到處是冷鍋冷灶,到處是等著搭便車的住戶,則必然會達到一個臨界點,影響供暖的整體效果。

強收“蹭暖費”究竟錯在哪兒

但這是否意味著,物業方面收取“蹭暖費”是合理做法呢?並不是。

一者,物管收取“蹭暖費”並無任何法律法規依據,也不是適用主體。住戶即便有“蹭暖”現象,蹭的也是其他住戶的“暖”,物業豈能隨意收取?收取之後,這部分錢又將如何處置?而如果將“蹭暖費”合法化了,小區裡收上來的大多是“蹭暖費”,又將如何供暖?這些都是問題。再者,在減稅降費的背景下,強收“蹭暖費”也有巧立名目之嫌,並不足取。其不僅會增加居民的現實負擔,若處理不得當,收費流向不清晰,還會讓人心生反感。

釐清了“蹭暖費”的合理性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解決拒絕繳納正常取暖費者、其他繳費居民、供暖公司和物業等方面之間的矛盾。這就需要有一個明晰的界定,明確繳費的範圍以及豁免的標準,凡事依法依規而行,並且進一步改善收費的標準。不要總是搞口水戰,以至於在相互撕扯中模糊了焦點。

強收“蹭暖費”究竟錯在哪兒

“蹭暖費”或有現實的無奈之處,但卻於法無據,不該倡導,更不能聽之任之。目前當地表態要深入調查,但願這樣的調查能夠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儘快給民眾一個說法。

一方面,巧立名目收費“蹭暖費”的做法確實不可取,理應迅速取締;另一方面,對於那些心存僥倖的住戶,也應該有針對性的對策,不能縱容。不然,這也是一種新的不公不正。比如,可以加快實施分戶供暖的步伐,對暖氣使用實施精準入戶。就像人人家裡的空調一樣,誰使用誰付費,避免“蹭暖”的可能性。

此外,各地應該在提高供暖質量、完善供暖服務上下功夫。如果花錢採暖跟不花錢蹭暖的溫度差不多,如果花錢享受到的服務與不花錢差不多,則老百姓又何必掏那些冤枉錢呢?

這些年,每到供暖季,圍繞“熱不熱”爭議不斷,各種花式維權也次第上演,而在民眾利益、企業利益與政府幹預之間,往往也爭訟不斷。凡此種種,均表明,供暖需要更精準、服務需要更優化。(斯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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