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解十如,中乃究竟
(031)
次解十如是法。初、通解,后、别解。
通解者,
相以据外,览而可别,名为相。
性以据内,自分不改,名为性。
主质名为体。
功能为力。
构造为作。
习因为因。
助因为缘。
习果为果。
报果为报。
初相为本,后报为末。所归趣处,为究竟等。
若作如义,初后皆空为等。
若作性相义,初后相在为等。
若作中义,初后皆实相为等。
今不依此等三法具足,为究竟等。夫究竟者,中乃究竟,即是实相为等也。
文章 | 智者大师
图片 | 玉泉禅寺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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