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梅:不可讓「領導小組」泛濫成災

某媒體調研發現,一個鎮黨委委員兼了15個“領導小組”的副組長。地縣一票否決的工作達到50多項,達標的標準,就是每次工作是否設立領導小組,是否掛牌立刻“上牆”,是否配齊人員,所以下面就得成立那麼多“領導小組”,所以一個恐怕連副處級都不到的委員,頭上要戴著十多頂“烏紗”。

為了推進某些臨時性重點工作,增強跨部門工作協調聯動,成立個“領導小組”無可厚非,但工作完成後,應該依照程序予以銷賬,確保“領導小組”不長期耗費領導精力、佔用部門抽調的人員。但現實卻骨感得多,“領導小組”撤銷的速度,遠遠趕不上成立的速度,總量不斷攀升,很多市縣一級政府的領導小組數量動輒上百個,成了氾濫成災的一大“公害”。

年年都在清理撤銷,卻越“撤”越多,大有“撤”不完的勢頭,主要還是政府部門“中間一公里”出了問題。但凡一樣工作,有的上級部門把是否成立“領導小組”當成重不重視的標準,彷彿沒有領導重視就辦不成事,沒有成立“領導小組”就是不重視表現,逼著基層完善“組織機構”。基層部門為了考核過關,自然不敢說“不”,一切遵照執行,“創衛辦”“西瓜辦”“饅頭辦”之類的“領導小組”,恐怕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的產物。

不可否認,有了領導幹部的重視、參與和協調,工作推進必然要容易得多,也更能夠取得成效。但不分清紅皂白、不考慮基層實際,什麼都要基層主官掛帥牽頭,就是以自我為中心搞“一刀切”,領導幹部忙不過來,難以親自過問,就變相等於“什麼都沒有牽頭”,“領導小組”就淪為一個迎檢的“空牌子”,滿足上級部門“基層重視”的虛榮心。

而實際上,基層要成立一個“領導小組”,意味著在眾多職能部門間,新增一個協調機構,無形之中增加了文件、會議數量,助長“文山會海”現象,同時也容易引起職能部門與“領導小組”職責混淆,相互扯皮,降低行政效率。“領導小組”一旦多起來,基層工作必然會亂套,導致行政成本增加、資源浪費,對推動工作落實正好適得其反,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政府工作事無鉅細,臨時性工作也會隨時降臨,成立“臨時機構”應急不可避免,但必須要把握好分寸,切不可求多求全。一個巴掌拍不響,要徹底為“領導小組”瘦身,關鍵還需上下級部門聯動,克服官僚主義心態,糾正形式主義作風,引導幹部多在工作實績上見“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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