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安全事故頻發 工信部啓動新能源車輛安全大排查

汽车安全事故频发 工信部启动新能源车辆安全大排查

據二手車評估幫(微信公眾號escpgb)瞭解,2018年是新能源汽車起火問題集中爆發的一年。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已有近40起新能源汽車起火事件,光是8、9兩個月,就發生了12起,幾乎本土主流新能源汽車品牌都未能倖免,此外也包括興起不久的造車新勢力。

汽车安全事故频发 工信部启动新能源车辆安全大排查

9月25日,工信部發布了關於開展新能源乘用車、載貨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為保證新能源車輛的安全行駛以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工信部要求各生產企業對新能源乘用車、載貨汽車等產品進行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並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值得注意的是,此份文件進一步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在發生重大事故後的彙報時間截點。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發生起火、燃燒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生產企業應在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6小時內)主動上報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工作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和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並及時展開事故調查、上報處理結果。

一、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有哪些?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執行副理事長歐陽明高指出:電動汽車的安全性主要是產品質量問題。

1、補貼政策一年進行一次調整,與產品的開發週期不是很匹配,企業跟著補貼走,盲目追求高比能量,導致了電池產品測試驗證不足;

2、電動電池測試驗證的手段不完善,很大一部分企業並沒有建立企業內部的電池安全測試標準,部分企業甚至就沒有電池安全測試的能力;

3、車輛在使用老化過程中可靠性降低;

4、充電過程中數據通訊不規範,BMS的廠商和充電機的廠商沒有嚴格的執行新頒佈的國家標準。

二、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由誰解決?

1、 企業。業內人士認為,企業應成為電動汽車安全性的第一責任人。動力電池製造企業、電動汽車製造企業、充電運營企業都要更加重視電動汽車安全性,把安全性放在比能量密度、續駛里程、充電方便等更重要的位置。“各企業要加強合作,加強數據連通,形成合作分析事故原因、提高安全性的機制。”董揚說。

2、政府部門。歐陽明高提出了四點考慮:首先,原有的產業化目標(2020年單體達到350瓦時/公斤,系統260瓦時/公斤,循環壽命2000次)偏高,從安全角度考慮不宜強行推行;其次,對於財政部來說,補貼政策應符合技術發展的規律,對能量密度的提升不宜過快、不宜更改過頻;第三,儘快推出電動汽車安全年檢規範,並增加電動汽車黑匣子以及消防安全接口;第四,安全是電動汽車可持續發展的生命線,動力電池國家科技研發要以安全為核心,全面提升現有鋰離子動力電池系統安全技術,全力突破新型固態電池技術。

電動汽車並不比傳統能源汽車更危險,我們現在需要的是時間與實踐。提高電動汽車安全性,需要所有參與者的共同努力。

三、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解決方案

目前,關於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工信部已經行動起來。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副司長羅俊傑透露,下一步,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監管,把好產業發展的安全關,採取的措施有三項:

1、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專項排查,發揮新能源汽車監控平臺的作用,完善安全預警機制,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消除,保障新能源汽車的安全運行,上述兩份《通知》即為一個良好的開端;

2、健全新能源汽車安全標準規範體系,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發佈實施,健全充電設施的安全標準,完善充電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等環節的技術和操作規範;

3、要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保險、消防救援、年檢、產品召回等制度,督促生產企業提高售後服務的保障能力建設,提升新能源汽車的安全運行水平。

對於新能源企業來說,政策的警鈴已經響起,行業競賽已經真正開始。隨著工信部多項行業準則的實施,那些試圖渾水摸魚、動機不純的企業將無處遁形。而對於產業中不規範的產品以及安全隱患,也將逐漸被行業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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