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脚踏功能是更安全还是没必要?或者更不安全?

希望在路上28


我也不是专家,我仅以个人理解就电动自行车这个东东做一评述。

电动自行车其实正确的说法是电动助力脚踏自行车。就是自行车加了个电动助力装置。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这三大类都叫电动车 ,我们不应该把电动摩托车跟电动自行车混为一谈,现在出台有脚蹬的是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不是电动摩托车的国家标准。

其它大家都知道,电动自行车的脚踏装置不外乎两个作用,一个是在断电或者电驱系统坏掉的时候还能用人力驱动。第二是电动自行车本身设计机构上来说比较轻巧,没有电摩那么重,重心不稳,在时速20KM/H以上就会发生重心不稳的情况,所以在设计自行车时,有脚蹬装置也是降低重心,起一平衡作用,双脚踩在上面,可以降低侧翻的危险,提高行车安全系数,降低伤亡几率。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的定义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2018年4月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时速≤25km/h,质量≤55KG,电机功率≤400W,另外还特别强调必须要有脚踏设计功能。这个脚踏功能设计包括动力传导链条,前驱或者后驱驱动齿轮装置,整个构成了带有脚踏功能的驱动系统。如果取消脚踏板设计从国家法律的层面来说,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而应当归入机动车范畴。

对此说法是赞成还是批评,欢迎发声为我解惑。谢谢阅读。




泰山木32140178


电动自行车强制脚踏功能,要我说,就是脱裤子放屁-找事废。我说这些所谓的专家们,都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反正他也不骑电动车。

毛主席说过“理论要联系实际”,而他们这些人,纯粹是理论与实际脱节了。说来说去,主要是他们不骑电动车。电动车为什么要改,因为车祸多,照这种理论,也不要搞什么高科技了,因为高科技的产物造成的污染也严重,多了一个脚踏功能,相对来说,车身的宽度一定是受到限制的,不如直接还是以前一样的,骑自行车更好,既环保还得到了运动,不是更好吗?专家们也经常会有老年病,不如走路更好,还要汽车干什么啊,走路既不需要花钱,还能得到锻炼。更主要的,还能长寿。一天到晚坐在车子里,才会出这样的主意。

安全的问题,应当从法制的方面来约束,而不是更改电动车就能解决的问题。对于违规的用户,逮到一个,直接没收车子,你们再看还有人敢盲目行驶了。

对于电动车,有的方面还是要更改的,应当在安全方面,比如刹车系统要更灵敏一些的,比如迭刹而不是目前很多低级的烂泥刹。烂泥刹最大的不足就是刹不住,而且声音特别的刺耳,可以说,有较大一部分的受害者都是使用的劣质的低等的电动车造成的,如果说,禁止生产这种质量上达不到立刹即止的效果的电动车的企业,直接转产或者升级才是制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而不是改电动车,如果改了,是不是人类越进步,交通工具就越后退了呢?


唱起心中快乐歌


瞎bb,带脚蹬子的就是电动助力自行车,和以前自行车安装一个小汽油机蹭轱辘转的性质一样,就是助力、助力、助力!

助力自行车和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性质不一样!

国家是想把助力车和电摩分开管理,电摩和摩托车一样归入机动车管理,行车证、驾驶证一样不能少,不敢不服从交警管理!

助力自行车划归为非机动车管理,照顾普通老百姓日常出行!

培养遵守交通法规行驶的习惯!

但是总有一些TMD鬼才打擦边球,不考虑重量、最高时速等监管指标,在电摩上安装两个假脚蹬子,欺骗交警!同时也欺骗了老百姓!老百姓就会认为国家净挣没用的事,误解政府,给国家抹黑!像这种生产厂家就要坚决取缔,把负责人及控制人判处无期徒刑,罪名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罪!

真是气死个活人!



分清楚几个概念,有助于讨论问题。

1. 电动助力自行车,是加装电动机作助力【辅助动力】的自行车,既是自行车就必然有脚踏骑行装置且能供人骑行,没有脚踏骑行装置不能供人骑行的就不是自行车了。【自行车,又名脚踏车,广州方言称"单车"。】

2. 轻便电动车,符合标准规定的两轮前后配置以电动机为动力供人驾驶的车。这种车无法供人骑行,只能靠电动机作动力行驶。

3. 电动摩托车,是符合标准规定的以电动机为动力的摩托车。

分清楚这三个概念,问题就容易讨论啦。


供参考老人言


肯定是更不安全啊,踩过电动车脚踏的人都知道,这个功能一点用处都没有,没电推着走更省力。

之所以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有脚踏功能,不过是某些人为了让电动车这个名字更符合非机动车而设置的一个障碍。也就是传说的形式主义。

包括车身的重量,车子的速度等等上面设限,都只是为了让它更符合非机动车的标准。为标准而作的标准,本身就是不标准。无奈我们人微言轻,讲的话没人重视。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这么理解,大多数人认为的道理不一定能够成为真理,往往那些少数人他们讲的狗屁不通的道理,反而成了真理。

幸好现在是网络时代,有什么看不惯的可以在网络上发言,当所有人都形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给那些少数人压力,再不顾广大群众的需求,乱制定政策注定会被人民所唾弃。


古道东风快马


我来说两句,电动自行车,其实要求与自行车为主,在累了时开电动减轻体力,成换先电动,没电了可骑行。首先这个产品以自行车无异。,现在好。比摩托车盖儿多大?那还叫电动车吗?您干脆考本。考驾照。上保险。作为摩托车处理。应该叫电动摩托车了。这是事实。商铺别偷换概念。国家对这个严查,非常好。我是百姓,我的认为。


打庄子


电动车经过多年的升级改造,已经适合大众需求也深受百姓喜欢,强制增加脚踏功能纯属无稽之谈,不但不安全反而更有安全隐患,还增加了车的重量与成本,形同画蛇添足成为多余的累赘,脚踏功能就是摆设骑又骑不走,蹬又蹬不动。没毛病,这类馊主意只有哪些“砖家叫兽”才能想的出来。



数码可记


这个话题不复杂。

从本意讲,电动自行车与电功摩托车的区别,就是差在一个有脚蹬,一个没有脚蹬。但是,电动自行车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个伪概念,制造商以为强调"自行车”这个概念而画蛇添足,做出的一个鸡肋装置。

那么,制造商为什么要画蛇添足?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可不上牌或者更加宽松的约束;而电动摩托车则不然,它属于机动车范筹,适用于机动车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这个画蛇添足的制作,是当下法律法规约束下的产物。

我们再回归到主题上来,说"电动自行车该不该安装脚蹬",这是现代科技条件下的民意取向,也就是说,既然有了电动,脚动已成冗余。实际上,其脚蹬功能真地与纯粹自行车相比,退化了许多。电动自行车的脚蹬,已经是摆设。网友们说有危险的副作用,有一定道理。

眼下,传说个别城市准备取消电动摩托车,如果这传说是真,电动自行车至少还有两个“护身符”。但是,消息电动摩托车的本意,决不是强制没收公民财产,更重要的是,很多电动摩托车用户不按规定地非法抢道及其他不法行驶,流血事故屡见报端,足以引起重视。安全为天,这是重中之重,逼迫个别城市决策者“杀鸡取卵”。

好像扯远了,书归正传。让我来看,取消电动自行车上的脚蹬之建议,还不如取消“电动自行车”这个概念,干脆别生产这种东西。既然已经“电动”了,何必拿两个“遮羞布”盖在脸上,让人指指戳戳,猥猥琐琐?

但是,去掉脚蹬,必须强制安全。电动自行车也好,电动摩托车也罢,其可取之处无异,都是速度。速度与安全的关系,我没必要给大家科谱,不上好安全这一课,别说骑电动自行车,跑步上路,没准哪天也会出意外。

别的不多说了,生命,我们只有一次。

感谢大家看我涂鸦。


今古探秘


应该起诉这些制定标准的假专家,给电动自行车强制安装脚蹬是一种资源浪费行为,人们使用的是电动功能,并非是脚蹬功能,所有电动车设计因为速度提高,由于重心关系,都往前移了,这个重心变化以后,脚蹬就需要使用更加大的力气,已经属于不合理的力学分配原理了。和自行车已经是两码事了。过去电动自行车的通用准则是因为那时没有电动车的概念,以自行车概念为主,电动为辅的,现在是电动为主,脚蹬是在一些和自行车结构类似车型以放脚需要,连为辅都谈不上。所以假专家们强调骑行功能是对强行为电动车安装了一个阑尾,这些假专家应该为这个阑尾付出代价,因为其浪费了国家大量资源,让使用者付出了不必要的代价。


知行致远1


电动自行车保留脚踏装置简直是脑子有病理由如下:1:影响美观。2: 脚踏骑行是根本骑不动,原因是角度不对,缺少人性化,不符合人体力学。还不如下车推行。3:正常行驶时两只踏板会飞速交替转动,有时转弯时会打脚,会缠上路上的杂物,很危险。所以应取消脚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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