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5號)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全面依法治國這個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為建設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提供法治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大常委會研究,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泰安市2019年度立法計劃項目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時間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

二、徵集內容

立法項目建議應符合《立法法》有關“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的立法權限規定,涉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反映我市實際需要,突出本市特色。

三、徵集要求

立法計劃項目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立法計劃項目建議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立法計劃項目建議的名稱;

(二)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地方性法規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和具體措施;

(四)有關項目建議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五)地方性法規草案初稿,並附相關參考資料;

(六)建議人或建議單位的聯繫方式等;

(七)其他資料。

沒有按時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材料不完整的,受理單位應在收到立法計劃項目建議書5個工作日內通知報送單位提交完整材料;報送單位在受理立法計劃項目建議截止日期前不能提交完整材料的,該立法計劃項目建議一般不列入年度立法計劃。

四、徵集方式

(一)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提出的立法計劃項目建議,由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門彙總、論證後形成年度立法計劃項目建議書,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後,報市人大常委會(一式20份);

(二)其他單位或個人提出的立法計劃項目建議書,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一式20份)。

立法計劃項目建議書可通過直接報送或郵寄形式提交,並應一併報送電子版。

五、聯繫方式

聯繫人:孔妍 0538-6998695(傳真)

郵寄地址:山東省泰安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郵編:2710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11月5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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