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场所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保健食品销售场所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一是摸清底数。执法人员深入保健食品销售场所,重点排查存在非法虚假宣传及会议营销倾向的销售单位,建立监管档案,列入重点检查名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包括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以及抽检保健食品种类、抽查比例等内容。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层级和区域监管责任,将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构建全覆盖监管责任网络。严格按照摸底排查后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各县(市、区)局根据《黑龙江省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保健食品销售相关项目,对保健食品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在检查保健食品销售者资质及所销售的保健食品注册、标签、说明书、专柜销售等是否合规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发放、张贴、悬挂虚假宣传资料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的情况;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索取并留存批准证明文件以及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经营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情况。对于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照,长期不在店面销售的“空壳”店面,要查明原因,并联合有关部门追踪产品流向和销售地点。

三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违法营销行为。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督导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加强与工商、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做好部门间案件移送工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确保案件无缝对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做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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