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謊稱招聘童星 網絡誘騙女童

人民法院報南京5月28日電 (記者 趙興武 通訊員 隋文婷)謊稱招聘童星,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作出淫穢動作,共計猥褻兒童達31人,今天,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作出公開宣判,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獲刑十一年。據悉,這是全國首次為保護未成年人,對利用網絡猥褻兒童犯罪進行嚴懲的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蔣成飛虛構公司和身份,謊稱自己代表“星曄公司”“長城影視”“藝然童星工作室”等單位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女童,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情況等為由,要求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作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自己繼續裸聊。現已查明被猥褻兒童達31人。

法院認為,被告人蔣成飛為滿足性刺激,明知被害人曹某等多人系不滿14週歲的兒童,藉助網絡通信手段,精心編織騙局,利用未成年少女社會閱歷尚淺,施以哄騙、引誘、迫使,強迫多名被害人在視頻中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以供其觀看,滿足淫慾,而且還將聊天視頻留存在其筆記本電腦硬盤、U盤等儲存介質裡。蔣成飛的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對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猥褻,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蔣成飛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種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部分犯罪已經著手實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連線法官■

該案一審宣判後,本報記者採訪了主審法官王萍。王萍指出,該案中,被告人蔣成飛通過網絡誘騙不特定被害人作出特定動作,對自身實施猥褻行為,雖然與傳統的猥褻行為有一定區別,且沒有進一步的強迫、威脅或傳播的行為,但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猥褻兒童罪侵犯的是缺乏自我保護能力、易受傷害的兒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以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淫穢行為。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被害人是不滿14週歲的兒童,仍實施猥褻行為。因為兒童身心發育不成熟,缺乏認知、判斷能力,故猥褻兒童中的猥褻行為既可以是強制的,也可以是非強制的;既包括行為人主動對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為,也包括迫使或誘騙被害人對自身實施猥褻行為;既包括在同一空間內身體的直接接觸,也包括通過網絡在不同空間內的非直接接觸。從蔣成飛誘騙被害人的數量來看,多達31人,且遍佈全國各地,多數被害人未滿12週歲,最小的不到10週歲;從其誘騙的次數來看,其中多名被害人被誘騙兩次以上;從其猥褻內容來看,其行為對被害人幼小的身體和心靈造成了巨大的傷害,這種傷害甚至可能伴隨被害人一生,嚴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權和隱私權,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為保護幼女的身心健康不受侵犯,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與公序良俗,故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對被告人蔣成飛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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