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养了一只宠物
福州一名小伙竟被判刑
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榕小豸详细道来!
因骆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日前,骆某被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宠物随便养小心坐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现在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
有些人的爱好比较另类
饲养晰蜴、蝎子、蟒蛇等
而球蟒在“宠物界”也是个“小网红”
球蟒是一种外来物种
听上去还挺萌的!
可能有人觉得,现在市面上
一些蟒蛇属于人工繁殖
并非野生动物
“即然可以人工繁殖
为什么不能作为家养宠物呢?”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私人都是不能随便饲养的。一旦触犯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
捉鸟、砍树都可能违法!
有些人采取结网捕捉鸟类
有时虽然被捕野鸟
不是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
但因为捕捉数量达到二十只以上
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我省自然生长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珍稀濒危蕨类植物、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50种。其中福州地区可以见到的国家保护植物共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2种,为南方红豆杉和水松,国家二级保护植物4种,为刺桫椤、福建柏、香樟和闽楠。盗挖、砍伐、截枝等毁坏挂牌的名木古树,都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
榕小豸提醒大家
另类的宠物容易触犯法律的红线
也大多具有危险性
要是不慎伤人伤己伤害坏境
可就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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