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
是小夥伴們常用的
網絡通訊方式!
但隨著QQ的推廣,
一些不法分子開始利用
其網絡特性進行坑蒙拐騙的行為!
網絡從來都不是法外之地!
最近我們賀州的一名男子
因利用QQ假冒他人好友
騙取他人錢財被判刑!
日前,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10日期間,被告人吳某將其使用的QQ偽裝成被害人朋友使用的QQ, 讓被害人誤以為吳某是被害人朋友,後吳某通過偽裝QQ與被害人進行聯繫,謊稱需要購買機票但無法轉賬,
讓被害人往戶名為岑滿意的銀行帳戶內轉入“機票款”,吳某待款項轉入帳戶後,便持卡將帳戶內的款項通過ATM取現的方式取出。吳某在上述時間內
通過該方式分別騙取
被害人陳某、譚某、鄧某、畢某
共計424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吳某採用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詐騙罪。
依法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被告人吳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據此,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八步法院
編審│陳健聲
賀州人民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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