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爲、亂作爲!餘慶縣4名幹部被通報

不作為、亂作為!餘慶縣4名幹部被通報

近日,餘慶縣紀委監委通報四起民生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1.龍溪鎮田壩村委會副主任羅興菊在低保核查工作中未正確履職問題。

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羅興菊作為田壩村窩凼組包組幹部,在開展低保入戶核查工作中,未核查出該組張某戶不符合低保政策,導致該戶違規享受了31個月的農村低保補助金13730元。2018年10月,羅興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松煙鎮松煙社區居委會主任張建忠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問題。

張建忠於2013年、2014年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為民選幹部報銷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應承擔部分資金共計33710.4元。2018年5月,張建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花山鄉回龍村委會原主任吳廷永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問題。

吳廷永在任回龍村委會主任期間,於2014年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為民選幹部報銷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應承擔部分資金共計8409元。2018年5月,吳廷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花山鄉花山村委會原主任馬強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問題。

馬強在任花山村委會主任期間,於2013年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為民選幹部報銷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應承擔部分資金共計7372元。2018年10月,馬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