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北京市自來水集團郭公莊水廠黨支部副書記、工會主席潘莉公車私用問題。

2017年8月,潘莉擅自駕駛郭公莊水廠公務用車,到河南開封辦理個人私事,往返行駛約1400公里。2018年2月,潘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北京市紀委監委)

 2.河北省唐山市唐山賓館黨委書記、總經理閔子強等人公款旅遊問題。2017年6月,閔子強帶領唐山賓館原黨委副書記何燕生、黨委辦公室主任兼工會主席賈海涓等人,借學習考察之機到江西省多個旅遊景點遊覽,相關費用在單位報銷。同時,閔子強還存在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2017年12月,閔子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何燕生、賈海涓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河北省紀委監委)

3.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王戰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和消費卡等問題。2013年8月至2017年,王戰本人或攜妻子、女兒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遼寧某安全評估公司丹東地區負責人王某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遼寧某安全評估公司等多家公司贈送的共計1萬餘元禮金和消費卡;利用召開振興區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之機,推薦參會企業到指定的遼寧某技術服務公司做安全評估。2018年1月,王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調離工作崗位,違紀所得被收繳。(遼寧省紀委監委)

4.江蘇省南通市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金華等人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7年春節前,南通市供銷合作總社下屬單位惠眾市場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許國良用公款購買了價值約4000元的年貨禮品,贈送給張金華和市供銷合作總社黨組成員、主任助理劉明輝,組織人事處處長張首南,財務審計處處長錢淑雲等4人。2018年1月,張金華、劉明輝、張首南、錢淑雲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許國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監委)

5.湖南省衡山縣財政局原正科級幹部彭鴻飛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問題。2011年至2016年,彭鴻飛在任衡山縣財政局副局長期間,違規收受某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和縣林化廠贈送的紅包禮金共計1.6萬元。2018年3月,彭鴻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湖南省紀委監委)

6.廣東省東莞市鳳崗鎮測繪隊違規用公款組織高消費娛樂活動問題。2014年12月至2016年10月期間,鳳崗鎮測繪隊兩任隊長劉東和、李威達先後多次組織測繪隊成員,違規到東莞市某酒店進行卡拉OK娛樂活動,共計支出5.73萬元,相關費用以“差旅費”或“伙食補助”名目公款報銷。2017年8月,劉東和、李威達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廣東省紀委監委)

7.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原城東工商所科員李西凱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1月至2月,李西凱在抽調到貴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工作期間,利用其保管單位公務車加油卡的便利,先後18次為3輛私家車加油共5658.83元。2017年12月,李西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8.重慶市綦江區婦聯原黨組書記、主席鄒文敏違規長期租用超標車問題。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鄒文敏未經集體研究,個人決定單位先後租用其兄的越野車作為公務用車,共支付租車費4.8萬元,產生的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公款報銷。2017年9月,鄒文敏被免去區婦聯黨組書記、主席職務,2017年12月,鄒文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並按程序免去其區委候補委員職務。(重慶市紀委監委)

9.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靖民鎮石壩村黨支部書記黃繡鈞違規大辦婚宴問題。2018年1月,黃繡鈞向靖民鎮黨委、紀委書面報告為兒子舉辦婚宴,申報婚宴40桌,實際設宴118桌,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05萬元。2018年2月,黃繡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禮金已退還。(四川省紀委監委)

10.雲南省新平縣林業局局長普超雲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普超雲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實際個人獨自使用辦公用房面積為23.06平方米,超出標準5.06平方米。2018年3月,普超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超標辦公用房進行整改。(雲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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