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務必遠離這6個「小圈子」:個個都有圈套!

黨員幹部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遠離各種“小圈子”。但仍有個別黨員幹部熱衷於搞“小圈子”、“拜碼頭”、“搭天線”。我們梳理了案例和報道中出現的一些典型的“小圈子”,可以看出這些“小圈子”的形式千奇百怪,但本質上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而熱衷搞“小圈子”的人也總有一天會出事——

01

站臺撐腰“乾親圈”

重慶市萬州區委原副書記洪承義熱衷“圈子”文化,他與天聖製藥董事長劉群“打幹親”,讓女兒認劉群為“乾爹”,心安理得接受“乾爹”的好處:劉群經常陪“乾女兒”及洪的老婆到商場購買高檔商品,在“乾女兒”出國旅遊時,直接給信用卡任其揮霍。縱容劉群介入自家家事,不但直接讓其為自己操辦生日宴,每年春節期間,還帶劉群回秀山老家,給自己的親朋好友發紅包、壓歲錢等,一步步淪為 “獵物”。在關係到位後,洪承義無原則、無底線為劉群抬轎子、吹喇叭、站臺撐腰,劉群則打著“乾親”的旗號,利用洪承義的職權便利,干預組織人事,將生產的藥品打入萬州部分公立醫院,實現自己的利益訴求。2018年9月,洪承義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02

微信是當下人們進行社交的常用媒介,操作簡便,為人們的交流提供了便利,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但有的人卻在使用微信上動歪腦筋,將“小圈子”從“線下”發展到“線上”,走上了邪路、歪路。2015年春節前,中直機關某部委局級幹部董某創建了“在京老鄉精英會”微信群,以老鄉中的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和較成功的商人為主要對象,並不斷擴大群規模,最終形成了一個人數多達400餘人的“微信圈”。董某以群主身份,號召“有事找群員”,並組織線下聯誼、聚餐活動,更發動群內成員利用該平臺互通政、商信息,甚至出現權錢交易現象。董某的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被依紀追究黨紀責任。除此之外,群內其他黨員領導幹部涉及的違紀違法行為,也被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03

相互提攜“老鄉圈”

贛南醫學院原黨委書記黃林邦在位期間,利用職權將自己的老鄉提拔或調整至重要崗位,一時間,贛南醫學院及附屬醫院形成了以贛州某縣籍貫幹部職工為主的“小圈子”。他們在幹部人事調整中拉幫結派,相互幫襯,拉票吹捧,對圈外人則進行排擠打壓,嚴重挫傷了幹部的積極性。2017年8月,黃林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04

任人唯親“酒局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原副廳長任傑靈,在初任自治區教育矯治局黨委書記、局長後,便開始經常聚集一些幹部吃吃喝喝、聚眾娛樂,並通過這些活動在教育矯治系統形成了以其為中心的“酒局圈”。任傑靈在工程項目、幹部調整中授意在重要崗位上的“小圈子”成員進行違規操作。同時為籠絡“小圈子”成員,還利用權力大搞利益輸送,違規解決“小圈子”成員的職務晉升、子女就業、親屬調動等事項。為選拔任用“圈內”幹部,他甚至要求人事部門按自己的意圖擬定幹部任免方案、縮小考察範圍。在他的“精心”操作下,2012至2014年期間,自治區教育矯治系統違規提拔使用12名幹部。2017年8月,任傑靈被開除黨籍;2017年9月,任傑靈被開除公職;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05

虛榮世俗“球友圈”

河南省新鄭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王保軍愛運動可謂眾人皆知。十八大以前,王保軍喜歡打高爾夫球,他曾是鄭州市某高爾夫球場上的常客,基本上每月要打上三四次。十八大以後,王保軍忍痛割愛,拾起年少時的愛好,打起了籃球,基本上每週都要打上幾次,並以此形成了一個相對固定的球友圈。王保軍在球場上組成自己的“小圈子”,使球場成了大家圍著他轉、滿足他當“老大”虛榮心態的世俗利益場。籃球場上別人圍著轉的一時享受讓王保軍忘記了黨紀國法,他利用職務上的影響,以自己牽頭成立的籃球俱樂部舉辦籃球賽事為由,向新鄭市多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和金融機構索要贊助費共計216.5萬元。2017年9月,王保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06

瞄準權力“品酒圈”

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在擔任北京市委領導後,因愛打網球、愛好中醫養生,身邊就聚集起了“網球圈”“養生圈”;她丈夫做紅酒生意,她便每週固定時間舉辦品酒會,形成了“品酒圈”。其實,這些圈子的形成並不是因為共同的愛好,而是圍繞著她的權力。但呂錫文並不把這當回事,日積月累,終為“圈子”所累,受到黨紀嚴懲。2016年1月,呂錫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為何有人不斷重蹈小圈子覆轍?除了投機鑽營不良動機之外,或許還有認識問題。比如,什麼是健康有益的“交友”“親密”“團結”“情義”,等等,這與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有什麼區別,如何妥處人際關係?這些恐怕也是政治生活的ABC,是黨性鍛鍊的重要方面。

“君子周而不比”,是古已有之的從政經驗。意謂,官員特別是位高權重的官員,在與人交往中,應秉持原則、公道正派,不可徇私舞弊、相互勾結。“和而不同”“群而不黨”等,才是為政之道。這條經驗或者說禁忌,至今仍可為鏡鑑。

“交友”沒有錯,但居心不良的勢力之交乃是大忌

有的幹部人品不錯,但因交友不慎被拉下水;有的官員品行不端,把交友當成培植個人勢力,帶壞了隊伍、汙染了風氣。更有甚者,想“抱大腿”的和想“跑馬圈地”的各取所需,狼狽為奸,終致雙雙被查。

“親密”沒有錯,但這不是效忠個人的人身依附關係。黨有黨紀,國有國法,單位有單位的制度,工作有工作的章程。黨紀國法為大,制度章程為尊。不論上下都應該遵紀守法,不能只認職務,不認制度;只認親疏,不認章程。

“團結”沒有錯,但不能不分是非、不講原則地“結團”,即把一個地方和單位搞成“誰都不能管”的地盤或一夥人的專屬領地。

“情義”也沒有錯,但不能搞成“這個幫”“那個派”的非組織行為的“桃園結義”。把江湖上那一套搬到黨的生活中來:互為幫襯提攜,互為掩護錯誤,互為輸送利益,互為攻守同盟。

鄧小平同志曾經說,“小圈子那個東西害死人吶!很多失誤就從這裡出來,錯誤就從這裡犯起。”習近平同志也反覆強調,“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聯繫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現實,更體會到這些話語不同尋常的分量,實在值得深長思之。

歐陽修《朋黨論》有云,“大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現實經驗也告訴我們,對黨員幹部來說,最靠得住的,還是堅持立黨為公,秉持忠誠老實。因為,只要是工作中不摻雜妄念或者少些私心,完全可以在交往中判斷是非真偽,懂得哪些符合組織原則和紀律要求,哪些不符合。私心作祟,投機取巧,篤信攀上了大官就能有前途,擠進小圈子就能受保護,著實可笑亦復可悲。這方面大道理無需多講,我們見得已經很多——在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面前,“幫派”保護、“團伙”包庇,往往頃刻瓦解,不堪一擊。舉凡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勢力之交、利益之交,肯定倒得最快、摔得最慘、垮得最徹底。

搞小圈子,總有一天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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