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刚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人就死了,怎么办?

小布丁169866805


如果刚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人就死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确实是让家人这些很伤心,毕竟辛辛苦苦熬了一辈子,缴了一辈子的钱,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死亡了,还没有开始退休生活就已经结束。对于领取养老金中去世的人员,其家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可以到参保地区县社保局申领死亡待遇。

以前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扣除领取的1个月养老金后是会一次性退还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指定受益人,还有丧葬费2000元及15个月的一次性救济金(按照死亡前1个月养老金作为标准计算。)当然这个是重庆地区目前的标准,建议大家具体再向所在地社保局咨询。

单位参保就是个人缴纳比例是8%是全部分进入个人账户里面,个人参保缴费的比例是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所以是缴费金额的40%进入个人账户里面。从这一点来首,对于刚领取待遇就死亡的人来说,确实是非常不划算的。大家都知道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退还给我们,可是自己以前单位缴纳进去划入养老保险基金的部分这个是退还不了的。划不划算的问题倒是后话,俗话说得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工作是场革命,退休之后也是需要好好保重身体的,那是你舒服享受晚年生活的资本。

如何办理死亡待遇领取手续?

办理死亡待遇申领手续时候由单位经办人带上《死亡证明书》、《火化证》、领取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去办理,个人参保人员所需要的资料需要咨询参保地社保局。以上都是我了解到重庆市的一些死亡待遇的政策规定,具体经办程序请向当地社保局再做核实。


唠嗑职场


首席投资官评论员王天天:

人到老年迟暮,生死终是常态,现在老年人疾病越来越多,那么人去世后,没有领完的养老金怎么办呢,会不会就这样没有了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养老金领了一个月,还剩多少?

正常退休者,按照个人账户的余额,平均之后一共下发139个月,如果139个月发完之后,依然按照之前的标准发。

也就是说,领了一个月养老金之后,还剩下138个月的养老金没有领。



人去世之后,剩下的养老金怎么办

有两种情况:

第一,人在139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还没领完的情况下死亡,那么余下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给想继承的人。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保人死亡,其个人养老金保险账户余额可以做为遗产继承,也可以由指定受益人领取。”

第二,人在139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完的情况下死亡,那么养老金的领取便从此结束。没有人可以继承养老金。


但是对于个人参保,在第一种情况下只能继承8%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提早死亡,个人账户中的钱会被作为统筹基金,是亏的。


人去世后不仅仅有养老金遗留

在退休员工去世后,政府会给与其丧葬补助费,家属抚恤金,但都是一次性的补助,丧葬费各省市之间有着差别,但一般为2-3个月的退休金金额,家属抚恤金一般来说金额有10个月左右的养老金总额。


首席投资官


问题:如果刚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人就死了,怎么办?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辛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熬到退休了,该享福了,可惜只领了一个月或者很短时间的养老金,人就死了,真的很不幸,而且这种不幸不是个例,在我们身边并不鲜见。我曾经的一个同事也是这种情况,她是退休后的第一天因心梗去世的。真的很令人惋惜,很悲凉。那么人死了之后,怎么办呢?有哪些身后待遇呢?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认识,梳理一下养老金没领完,就去世了的人的身后待遇的相关问题。

概而言之,主要要看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地方政策为准,待遇因人而异,标准因时因地不同。本文将讨论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丧葬费、抚恤金、中人养老金待补发差额、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待补发差额等五项主要待遇。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上述全部五项待遇,需要对号入座。至于前工作单位另有福利的,另说,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下面具体说明,供大家参考。

1、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

不一定每人都有,退休后走得早的才有,退休后走得晚的没有。判断依据要看养老金计发月数。无论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计算养老金时,公式里有一个和退休年龄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意思是分多少个月,把你从前交的个人账户的钱,连本带息地返给你。命大活得久超过养老金计发月数的人,个人账户养老金仍然是按退休时的标准可以终身领取的。

养老金计发月数是国家统一硬性规定的固定的数值,退休年龄和养老金计发月数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历史上有阶段性的变化。现阶段的规定: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只要退休后没活过这个月数,就会产生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死后就可以由继承人到社保机构领取。但活过养老金计发月数的人,就没有了。因为超发部分用的不是个人账户的钱,而是由社保基金或政府财政支付的,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了。

友情提醒:部分人员还可能有职业年金余额(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年金余额(企业单位)可继承。



2、丧葬费

每一个去世的参保人都有,有社保机构发放,但各地标准不同,有高有低。即使是同一地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也不同。比如,天津市城镇职工丧葬费发放的标准是按参保人去世前的养老金标准,发放两个月。北京城镇职工丧葬费发放的标准是一律5000元。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而且可能会有阶段性的政策变化。

3、抚恤金

现阶段各地的政策通常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才有,由原单位发放,企业退休的以及城乡居民没有,但不绝对,还是要以地方政策为准。北京和天津的企退人员和城乡居民就没有。各地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抚恤金的标准通常是生前养老金的20倍。各地公务员编制人员抚恤金的标准通常是生前养老金的40倍。没有编制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也没有。另外我们注意到,有些地区对抚恤金待遇有附加条件,比如,土葬和火葬的待遇不同。处于大家都能理解的原因,此文不方便点出地区名称。

4、中人养老金差额

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部分中人有可能有,个人情况不同。是养老金并轨改革的10年过渡期补贴政策,是补贴因改革制度造成的部分中人新老标准不同的个人利益的落差或损失。有的地区已经落实了,但很多地区仍然处于拖欠状态,迟迟没有发放,存在待补发问题,包括已经去世的人,从退休到死亡期间的待遇也应该补发。当然,2014年改革执行新标准后,没有利益损失的人,就没有,而且2024年以后退休的,所有人都彻底没有了。

5、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对比待补发差额

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有编制的教师才有。近年来,国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规定教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所以可能存在差额补发问题。目前有的地区已补发完毕,有的地区还没有落实,所以要在哪儿说哪儿的话。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关注我,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水流云在草青青


这个别担心!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保人死亡,其个人养老金保险账户余额可以做为遗产继承,也可以由指定受益人领取。

正常退休:

个人账户,在退休以后,是按照退休年龄分为不同月数平均在退休金中,做为退休养老金的组成部分按月发放,60周岁退休的,按139个月平均,在退休之后领取139个月,个人账户就没有了,但是依然存活的,按照个人账户的标准照常发放,有统筹基金支付。

意外死亡:

如果领不到139个月死亡的,剩余的账户钱,可以做为遗产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在死亡钱,由于并没有用到个人账户的,就应该个人账户多少,就继承多少,和利息合并继承。

个人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单位为其承担单位责任的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对于这些人,为了减轻个人负担,国家虽然规定少缴纳比例8%,位20%。

但是当个人参保死亡的,只继承个人账户余额8%的部分,至于12%做为统筹基金不予继承,所以说这对个人参保是个损失。如果没有存活到足够的年龄,是不划算的。



熊林L



周建华杨家将王者归来


如果刚领一个月的养老金,退休人员就去世了,这种情况继承人可以去申请退保清算个人账户。所谓的个人账户就是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建立个人账户缴纳8%部分。一般30年以上的工龄都会有几万块钱的。



在职或者退休的城镇职工社保人员还有安葬费和抚恤金

所在省市地区不一样,安葬费和抚恤金稍有不同,像辽宁省地区在职或者退休城镇职工还可以有三个月的安葬费和10个月的抚恤金给到亲属。虽然有亲属去世,但是也同时不要忘了去申请领取安葬费和抚恤金。


前几天有一个网友问我亲属去世后养老金应该清算。拿着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就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去申请办理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清算业务。他母亲才领取了三年零两个月的退休金,因得病去世。最后清算给他是4万多一点。

刚刚退休本以为高兴的事情,没想到领取一个月退休金就去世了,按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清算后继承给继承人。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让参保人无后顾之忧,即使缴纳了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死亡的也可以继承给子女。


最后总结:

退休金领取是先以个人账户的金额领取,当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完毕之后再从统筹基金领取。比如说60岁办理退休,大概66岁左右才能领取完个人账户金额。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身体健康最重要,一个月领取1万退休金都用来看病买药。最后剩下1500元生活费生活得也很拮据。

有很多网友跟我抱怨说退休金少又不公平,既然已成现实就不要再抱怨,好好的把身体养好,多领取几年也是可以赚到的。

大家对领取养老金有哪些不同的看法?欢迎在下面评论留言

关注一晨妈妈,帮助大家解决社保问题。


举一反三


遇到这种事情,真的很不幸。

生活中的生老病死很难避免。

如果是我们刚刚办了退休就去世了,养老保险待遇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要看一下,他有没有供养对象,如果有的话,尽量申请遗属待遇吧。

目前,青岛市达到了480元每月。

我们然后看一下有没有发给遗属的抚恤金。

青岛市,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的,领取1000元的丧葬费,十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去年是49100元,今年大约53000元。

职工没有领取完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是这么算的。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额除以计发月数,60岁退休是139个月,每领取一份儿就少一份儿。只领了一个月的,那就领回剩下的138份。不过说实话,个人账户余额还是计利息的,实际领取的年月会比139个月长。

北京市是丧葬费5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是20个月退休人员工资。这个不如青岛平均化,所有人的赔偿都一样。

就如青岛,北京这样,职工去世后,差不多把历年交的费用拿回来80%。虽然不是全额,但是也很不错了。

听说东北一些地方只有三四个月的社平工资。他们就不是很合算了。

希望我国的养老金全国统筹之后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暖心人社


人都有生老病死,虽然死亡对家庭来说,是不幸的事,但是自然规律,谁也躲不过,而活着的人,生活还要继续,别忘了去领取亡者应该得到的待遇。

根据规定,参保人死亡,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并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第一,丧葬补助费,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一,丧葬补助费也不一样,一般都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二个月,或者是本人退休养老金的两个月。

第二,一次性抚恤金,是发给其供养亲属的,如果死者没有供养亲属,就没有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的标准,也是各省市不一样的,一般为本人退休养老金的六到二十个月。

第三,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以做为遗产继承,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

个人账户余额的结存,在办理退休时,是根据退休年龄来分为不同月数来分配的。比如男性60周岁退休,个人账户存储额按139个月分摊到退休养老金里按月发放,领取一个月,就少了一个月,已经领取1个月,就等于还剩138个月没有领,连同利息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领取139个月,参保人依然存活的,个人账户虽然已经领完,但还是照常发放,由社会保险统筹资金发放。

有的省市,对于供养亲属,还会按月发给困难补助费,但这不是社会保险发给了,由死亡的职工单位承担。


一蓑烟雨103284895


如果刚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人就死了,怎么办?

\n

{!-- PGC_VIDEO:{"thumb_url": "2d9400004b537154b8b6\

社保分析师


这个事情简单,到社保一问都一清二楚了,剩余的都领回来。才领了一个月养老金就离开了人世间,悲哀呀悲哀……可以享福了就走了……好可怜……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大辈子,才拿了一个月的退休金就离世了,苦命的人儿……所以战斗在特别辛苦
岗位中的劳动者们,一定要好好保养身体。在在乎生命宽度的同时,更要注重生命的长度。好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尽量逗留在这个世界的时间长些,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圆满,更精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