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法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罪名简析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条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就是破坏这种良好环境与条件,使得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犯罪对象是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一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人均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 规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每日一法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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