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江门、肇庆2018中级会计资格复核通知

关于东莞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

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9 号)以及《关于广东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8﹞21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 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18 年11月7 日至11月23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复核地点

详见《东莞市2018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1)。

四、复核资料

(一)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18_z.jsp 补打)。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三)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 份。

(四)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 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资料均以A4 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各分局要及时将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本地区考生公告,按期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全科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于11 月27 日前向市会计考办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

 

东莞市财政局

2018 年11 月6 日

附件1:东莞市2018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

东莞、江门、肇庆2018中级会计资格复核通知


东莞、江门、肇庆2018中级会计资格复核通知


附件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gd.offcn.com/html/2018/11/130167.html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江门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江门考区各考生: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广东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2018〕21号)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不含节假日)。

三、复核地点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咨询电话:0750-3833867、3833872。

高新(江海)区财政局法规会计科:江门市富民路9号;咨询电话:0750-3831093。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新会区会城镇尚志街4号;咨询电话:0750-6626055、6626517。

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鹤山市东升路68号;咨询电话:0750-8812385、8812353、8812279。

台山市财政局会计股:台山市台城河滨中路41号首层;咨询电话:0750-5528613。

开平市财政局会计股:开平市长沙人民东路5号第二幢首层(会计信息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0-2277311、2209210。

恩平市财政局会计股:恩平市南堤中路70号;咨询电话:0750-7815438、7821620。

四、复核资料

(一)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18_z.jsp补打)。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关于肇庆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报名点和广大考生: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9号)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合格人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时选择【考区名称是肇庆】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到所属报名点提交复核资料(所属报名点是指《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不能跨报名点提交。

各县(市、区)报名点要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复核资料,于11月27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表报肇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我市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1)。

(三)我市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附件3)。

三、中级资格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3.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递交复核资料的要求

(一)《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1份,收原件。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18_z.jsp)进行补打。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原件1份(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2),收原件。

(三)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 纸打印或复印。

(五)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五、领取证书

具体领证时间和有关事项请留意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址:http://www.gdzq.hrss.gov.cn/ywpd/kszx/→“发证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758-2271231。

  附件: 1.肇庆市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3.肇庆市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

肇庆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链接:http://gd.offcn.com/html/2018/11/130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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