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商標權人獲取懲罰性賠償案例在棗莊產生

“貴單位(2018)魯04民初字第432號《民事調解書》所載的全國首例商標權人獲取懲罰性賠償案例,特評為‘3.15案例’。”近日,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向棗莊中院頒發證書,充分肯定了棗莊中院審理的一商標權糾紛案件,併為此在棗莊召開2018年年會,研討侵害商標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法人打假。

全國首個商標權人獲取懲罰性賠償案例在棗莊產生
全國首個商標權人獲取懲罰性賠償案例在棗莊產生

2016年5月,一消費者購買了5盒山東某食品公司生產的假冒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六個核桃”商標的餅乾,隨後向山東棗莊工商局舉報。2018年7月,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棗莊中院起訴,認為山東某食品公司未經許可,在其生產的餅乾包裝箱上使用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六個核桃”商標,構成商標侵權,並存在惡意情形,要求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棗莊中院辦案人員進行了認真準備,並多次向雙方當事人進行辯法析理,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後山東某食品公司承認侵權事實,並同意支付懲罰性賠償金。2018年8月29日,棗莊中院做出民事調解書,確認山東某食品公司向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6000元。據悉,該案系全國首例商標權人取得懲罰性賠償金的案例。

據瞭解,針對以往商標權案件司法實踐中侵權人違法成本低、權利人維權成本高、打官司往往得不償失等現象,《商標法》引入了商標權人懲罰性賠償制度。《商標法》第63條規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權利人因侵權受到的損失、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或者商標使用許可費的1倍到3倍的範圍內確定賠償數額。”但《商標法》修改以來,直到本案受理時,未出現適用商標法第六十三條進行懲罰性賠償的案例,本案實質上“激活”了該法律條款。

全國首個商標權人獲取懲罰性賠償案例在棗莊產生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俊海說:“該案通過調解書確認當事人支付懲罰性賠償金,體現了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的司法原則,也體現了司法的創造性和能動性,可以稱為‘棗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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