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平安鼎”共建平安区

争创“平安鼎”共建平安区

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处理纠纷。(资料照片)

争创“平安鼎”共建平安区

法官与银行业务员深入农户家中,敦促还款。(资料照片)

在千年古都厚重的文化底蕴中,“鼎”有着深刻的文化内涵,自古以来人们用“鼎盛”来形容国力强盛。建设平安西安,争创“平安鼎”是以鼎之厚重、大气和深刻寓意,表达对西安长治久安的美好寄托。

高陵区作为大西安的一部分,当为“平安鼎”的稳固、全区的社会平安贡献力量。高陵区法院立足实际,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解决执行难等行动,为高陵区平安建设添砖加瓦。

建设平安高陵,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当以“鼎”铭记。

从互不相让到案结事了

10月24日,高某诉任某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在高陵区法院受理。起初两人互不相让,在法官马小丽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庭履行调解协议。至此,困扰双方半年的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在立案、审理、执行期间,将调解贯彻始终,这样的审理方式在高陵区法院已经成为常态。

原告某公司是美国人在江苏设立的外国法人独资企业,其与被告西安某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原告向被告供应振动电机,但被告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货款,案件标的达60余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高陵区法院,并提出对被告公司财产进行保全的申请。承办法官贾红梅召集双方进行协商,采取协议解决此案的审案方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该案在20天内圆满结案。案后,双方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高度赞扬了承办法官的专业素养,使他们消除了隔阂,并表示接下来会继续合作,更好地维持业务关系。这样的高效审理,有效提升了营商环境。

今年3月5日6时许,高陵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司机胡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各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胡某家属起诉至法院。贾红梅法官接到案件后,为彻底化解纠纷,遂召集三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了结。

高效审理,案结事了,高陵区法院的调解工作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全方位行动让执行不再难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时期,高陵区法院从立案、审判等各阶段都为执行服务,切实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辖区内某银行逾百件贷款到期后,因借款人清偿能力不足而难以执行到位,给该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营风险,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近期,该银行又将150个逾期借款户诉至高陵区法院。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通过“审判执行一盘棋”,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诉讼服务中心经调查核实,对案件债权事实清楚、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来解决。对首批筛选出来的50案102名债务人,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协同该银行催收业务员一起,走进田间地头、厂矿车间、农户家中向他们送达了支付令,通过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督促他们尽快按计划清偿贷款,为解决该类型案件的执行难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年初,高陵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建民接到案外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西安某公司作为申请人在神木市法院有到期债权。由于此案涉及众多农民工工资,经请示汇报领导后,李建民亲自带队,立即前往神木市法院协调该案。此时恰逢西安第二场大雪之后,道路湿滑,但是案情紧急,时机不容错过,经过“浴雪”奋战,执行干警赶到神木市法院。最终,在神木市法院的配合下,120万元执行案款支付到了高陵区法院的账户上。2月7日下午,数名农民工来到高陵区法院,送来了感谢信,感谢高陵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们高效的服务及司法为民的作风。

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高陵区法院毫不手软。2016年10月30日,被告张某驾车与王某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当场死亡,王某之妻高某、之子王某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377343.58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所在村组已于2017年7月份拆迁,张某明知法院已查封,仍将其名下庄基变更至儿子张某某名下,并将70余万元拆迁款转入朋友任某的账户。法院依法裁定将张某某追加为被执行人。由于张某父子的行为已构成转移、隐匿财产,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2月1日,高陵区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张某父子采取刑事拘留。虽然最后被执行人张某某履行了全部赔偿款项,申请执行人出具了谅解书,但最终张某还是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张某某因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张某父子悔不当初,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高陵区法院每一步都在为最后的执行工作服务,并辅以强制措施,让执行不再难,让申请执行人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今年截至10月底,高陵区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074件,执结案件1351件,执行标的到位率80.47%,执结标的额25373.04万元。该院围绕“三个90%”和“一个80%”目标,在全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开展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执行行动3次,依法将80余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459人,实施罚款115000元,拘留28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强化审判管理使办案质量和效益双提高

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高陵区法院通过强化审判管理,规范流程管控,利用互联网推进立案、庭审、裁判、送达等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裁判文书3368份,制作、发出司法公开告知书16126份,并开展庭审网络直播。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审限”相关规定,优化办案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79.41%,严格清理长期未结案,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

6月8日14时30分,高陵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同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微博进行全程网络直播。此次庭审的审判人员,除该院的两名员额法官外,同时抽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现场观摩的评查员从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把控、庭审礼仪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打分和点评,这也是高陵区法院首次将庭审观摩竞技学习与庭审直播宣传相结合。这种新型的“二合一”模式,既能促使法官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又能让社会公众通过网络行使监督权,从而达到普法效果,进一步促进了司法的公开、公正、透明化。今年6月至7月,高陵区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庭审竞技擂台赛,各员额法官相继参赛,选取具有典型性案件互相打擂、观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促进了审判质效提升。

为了提高案件质量,高陵区法院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召开专题会议,通过系统评查,发回重审案件,归纳共性问题,吸取负面教训。开展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将6月、7月确定为案件质量提升月,共进行庭审观摩12次,互评裁判文书27份。召开“立审执联席会议”,构建立案、审判、执行交流平台,加强程序衔接,防范漏洞。针对土地补偿款、健康权等案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指导意见,统一了裁判尺度,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在完善审判配套机制改革中,落实刑事诉讼制度“三项规程”,推进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半年来,依法为130名未委托律师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反对家暴,发出《人身保护令》,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此外,高陵区法院还通过深化法律“五进”,开展新春法治第一课、妇女维权讲堂等普法活动,现场说法、以案普法。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向区委、人大专题报告法院工作,通过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促进了司法公正。

问鼎平安,一言九鼎!高陵区法院将不辱使命,以崭新的姿态,展现法院人的良好风貌,为高陵区夺取“平安鼎”贡献自己的力量。(

赵轮 记者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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