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人就去世了該怎麼辦?

暮然了晴


辛辛苦苦一輩子,好不容易等到退休,本該是領著者退休金安享晚年,不幸的是僅領了一個月退休金就去世了,讓人惋惜。那麼,生前交的保險就白交了嗎?

保險肯定不會白交,社保還會發放一些補償的

一、養老金賬戶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繼承的,由繼承人領取。一般是繳費基數的8%,單位給你繳納的部分(繳費基數的20%)會進去統籌,你是取不了的。

二、社保還會發放喪葬費的,一般金額為3-6個月的當地平均工資,還會有一次性的撫卹金(情況不同會有不同標準)。

三、俗話說平安是福,在這看來,健康的身體你還可以多領幾年的退休金,尤其是養老金好的退休人員,還能給家人帶來一次財富。

當然了,退休金的多少還要根據你繳費的基數,但是,最重要的是你要保持一個好身體。


管律師


這是命運問題,社保是活得越久賺的越多。只領了一個月養老保險,還9成9新,人就沒了,就是運氣問題。但社保不會白繳,個人賬戶上的金額可以繼承。

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在個人賬戶上分成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來自於統籌基金,具體多少和你們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等參數有關。這部分簡單地說,就是單位繳費部分,還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府補貼部分,這些是不能繼承的。這些錢要繼續用於其他長壽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這體現出了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原則。

個人養老金,就是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在退休之後逐月領取。《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若是隻領了一個月就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退休人員死亡之後,還有喪葬費以及死亡撫卹金,這部分不管是領一個月還是領500個月,都是有的,反正只能領一次。具體金額因地而異。

如果無勞動能力家屬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可以做遺屬待遇申請,每月也有幾百元元的社保補助。具體補貼也是各地不同,與當地最低收入有關。

所以,作為主要支撐養老及醫療兩方面基本保障的社保,還是值得持續繳下去的,為了自己,也為了家庭。


波士財經


國家是有明文規定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同時第十七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我們知道養老保險是社保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一項,其他四個險種是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每個險種都有十分詳細的特點和用途。這裡重點聊聊養老保險。

我國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其中,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雖然今年社保劃歸稅務部門主管,但如果按照實際工資進行繳納的話,企業的成本壓力會增加,但個人的社保只多不少。

法律中規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的,就是這筆之前每月從參保人工資中劃扣的錢。如果領取養老金不滿139個月時,死亡,那麼養老金個人賬戶餘額,可以作為遺產由合法繼承人繼承。同時,可以申請喪葬費和撫卹金,各地領取的情況不同。

可能有些人覺得,既然參保人已經去世了,那讓家屬直接領取養老金不是更方便?算算這筆賬就知道了,參保人領取養老金,領的不僅是個人賬戶裡的錢,還有社會統籌(也就是單位繳納的那部分)。但繼承人能夠繼承的,只是個人賬戶裡的錢。

也就是說如果繼續領取的話,那麼繼承人就是多領了。何況,在日本就經常爆出失業的子女隱瞞老人去世的事情,冒名領取父母的養老金。所以就算是個人賬戶的繼承,也需要預防“冒領”的現象。為了防備已去世的參保人的養老金被冒領,我國的很多的機構每年都會對養老金的領取進行審核。

但是個人賬戶裡的錢是屬於參保人工作薪酬的一部分,自然要退還,並且其個人賬戶餘額(扣除已經領取了一個月的養老金)將一次性返還給法定繼承人。

養老金中個人賬戶的遺產繼承將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包括養子女和繼子女)、父母(包括養父母和繼父母);

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時,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只要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具體繼承的操作和需要的相關手續為:

養老金(當月15日前去世的發半個月退休工資,16日以後去世的發1個月退休金):合法繼承人持有死亡證明,相關婚姻證明,繼承公證書,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辦理領取死亡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餘額手續。

喪葬費:直系親屬持醫院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明書到當地民政局開出喪葬證明書,到縣級或設區的市級養老保險中心結算喪葬費。

撫卹金:死亡職工親屬寫出書面申請到企業或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附上上述死亡證明,人力資源部門會按照國家規定批准領取死亡補助金的額度,死亡職工親屬持批准文書到財政(務)部門領錢。


小白讀財經


人有生老病死,很多東西都無法控制,無憂精英菌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挺無奈的,只能為當事人深表遺憾。不過,在精英菌看來社保也不是白交的,還是有一定的用處的。

1、企業繳費部分,人不在就沒了

作為企業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要分成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個部分。單位繳費佔據社保基數的20%,直接會被社會統籌。當退休後,單位繳費部分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府給予的補貼是可以每月領取的,具體多少,會跟當地工資水平和繳費年限等參數相關,會按基礎養老金髮放,唯一前提條件就是你必須活著。因此,想獲得更多的養老金就要活得越久越好。人不在世上了,這一部分的津貼就沒有了,哪怕只是退休後才領了一個月。

2、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是可以繼承的

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亦明確了“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作為繼承人,可以繼承養老保險個人帳號裡的全部餘額以及產生的利息,當然若有一部分領取了的,應減除領取了的金額。

3、喪葬費以及死亡撫卹金,可以領取

老有所養,老有所依。退休人員去世後,還會發放喪葬費以及死亡撫卹金,但這一部分費用各地不一,要如何領取需要自行諮詢當地相關部門。

4、遺屬待遇可以申請

若退休人員去世後,如果家裡沒有勞動力亦無其他收入來源的,可以申請遺屬待遇,會有一定的社保補助,具體標準請諮詢當地相關部門。

當然,若還有其他疑問,無憂精英菌建議您亦可以直接致電當地人社部門進行詳細諮詢。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精英菌點個贊哦~


無憂精英網


退休人員死亡(包括領取一個月養老金就死亡的)待遇全國各地存在一定程度不同的規定。在這裡說一說重慶市目前執行的情況供參考:一、離休人員死亡後的待遇:1.喪葬費2000元;2.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是上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和本人40個月的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二、一般退休人員死亡待遇:1.喪葬費

2000元;2.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是本人15個月的生前最後一個月的養老金;三、工傷退休人員死亡待遇:1.喪葬費上年月社平工資的6個月;2.一次性死亡補助金為上年月社平工資的24個月。四、離休人員已經不存在個人帳戶餘額未領完的問題了,退休人員有的人就存在個人帳戶養老金未領取完就死亡的情況,那麼個人帳戶裡有19933月至
200512月底期間的“單位繳費”劃轉補足11%部分金額,20061月起就只有個人繳納的8%了,沒有“單位繳費”劃入了。那麼在“退休人員待遇計算表”上列有個人帳戶總的存儲額和個人部分金額,可以求出其佔比率。退休人員死亡後一定會將其個人帳戶餘額✖️個人繳費佔比率之金額退給繼承人的。


流水花閒36051349


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取一個月的養老金就去世的話,養老金是可以返還個人繳納部分給到繼承人;

俗話說的好“錢再多也沒用,因為人死了”,參保人去世之後養老金應該如何處理那?接下來我們詳細說明;

首先我們要明白養老保險的繳納組成部分,因為在世的時候個人繳納8%存入自己的養老金賬戶,退休時候剛開始領取的都是自己賬戶裡面的錢,所以只要賬戶裡面有錢就可以被繼承人繼承;

其次參保人在繳納養老保險後如果去世會有撫慰金和安葬費給到繼承人;每個地區的補助標準不一樣,所以具體詳情還要諮詢當地社保局;

最後說一下社會保險法現行規定,人死後養老保險可以被繼承,這樣參保人就可以無後顧之憂繼續繳納,排除白繳納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老百姓的繳納積極性;

養老保險是我們的養老保障,只要繳納滿15年,到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我們作為年輕人,應該更多的繳納養老保險,才能領取的更多;

前提是要有一個好身體才可以保證領取更多的退休金;

關注一晨媽媽解決社保問題


舉一反三


大家好!我是頭條號作者房師宏,現在由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人就去世了該怎麼辦?

根據描述:是不是個人白繳納養老保險了?

前段時間,我們單位也出現過同樣的案例:閆某某,剛退休2個月,因病去世。法律繼承人閆某某的家屬帶上身份證、社保卡、戶口薄、火化證,去社保部門領取了喪葬補助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納剩餘部分,(扣除已領取兩個月部分後)全部返還給繼承人。同時,還將以上證件上交,死亡者戶籍註銷。

這種案例,比較特殊,從以上舉例看,出現這種特殊情況後,個人賬戶的養老保險金是不會白繳了,國家是不會扣留的,按照國家規定是會返還給法律繼承人;同樣,對剛剛領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就去世了,也會將個人繳納部分返還給繼承人。這個不用擔心!

另外,咱們繳的養老保險有兩個部分組成:一是企業按20%繳納部分。二是個人按8%繳納部分。繼承人只能繼承個人按8%部分。而企業按20%繳納部分,則進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充公,是不會返還給原單位,更不會返還給繼承人。

領取喪葬補助和撫卹金,地區不同,喪葬費和撫卹金也不同,按各地區標準執行!


房師宏


剛到退休年齡,只領了一個月退休養老金,人去世了,養老保險就白繳納了嗎?養老保險並不白繳,可以得到以下福利待遇:

一.死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剩餘部分可以繼承。(全部個人繳費額減去一個月領取額,包括本金+利息)一次性支付。


二.養老保險機構要向死者家屬支付下列費用:

1.喪葬費,以當地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x一定月數標準計算,每年度月社會平工資標準不一樣,動態管理;而各地月社會平工資標準也不一樣,所得喪葬費也不一樣;一次性支付。

2.撫卹金,以月基本養老金x一定月數計算,企業、事業、機關標準不一致,所得撫卹金額也不一致;一次性支付。


3.死者生前供養直系親屬生
活補助費,依當地生活水平標準而定,每年度生活水平標準不一樣,動態管理;而各地生活水準不一,所得金額也是不一樣的;按月支付。

死者生前供養直系親屬,包括死者生前供養的沒有生活來源的夫或妻、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嶽祖父母、公婆、太公婆等終生享有;


未成年子女至成年享有,子女雖已成年若在校學習享有至大學畢業;及其他死者生前供養的人員享有。

如果不參加養老保險,這些福利待遇都得不到的。


z山海


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人就去世了怎麼辦?是不是保險白交了?

這個要分兩個方面看,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分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單位繳費被統籌了,個人繳費的部分不會白交,能夠繼承。

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一般是社保基數的20%左右,直接進入統籌賬戶;個人繳納社保基數的8%,進入個人的賬戶。

當年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分成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來自於統籌基金,具體多少和你們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等參數有關。個人養老金,就是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分N個月領取。

若是隻領了一個月就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如果您是職工,參加單位的社保,則您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您的個人賬戶部分,和利息;如果您是個人戶,參加了養老保險,就可以讓繼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養老保險費。

具體政策,強烈建議您諮詢當地人社部門,得到更權威的答案。


財富精算師


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人就去世了怎麼辦?

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很可惜,目前我國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活得越長越合算。

當然,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我們這些年輕人交納上去的,現在的年輕人養活退休的老年人。

有人說國家沒補貼嗎?有的,但不是對這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針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人每年一到兩千元。

哦,不廢話了,直接解釋問題。

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的待遇基本上有三項。

職工個人賬戶餘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

1、喪葬費:青島是1000元,北京是5000元,各地有差異。

2、死亡撫卹金:青島是10個月社平工資,2017年49100元。北京是20個月的退休工資,各人不同,人均達7萬餘元。其它各地也略有不同。

3、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全部餘額(含結餘利息)。跟計發月數有關,已經領取的個人賬戶部分要減去。只領取了一個月,那就減去幾百塊錢。

如果無勞動能力家屬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可以做遺屬待遇申請,每月也有400-500元的社保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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