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首發檢察公益訴訟“白皮書”

第978期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发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发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

日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首次發佈《全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情況報告》。這份檢察公益訴訟的“白皮書”在曬成績的同時,更是首次披露了辦案中發現的行政執法存在的六大問題,並就進一步加強公益保護、促進依法行政提出建議。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发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

據“白皮書”顯示,自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以下簡稱公益訴訟)制度以來,全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領導支持有力,公益訴訟工作被列入全省依法行政和美麗浙江建設考核範圍。

公益訴訟案件增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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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全省公益訴訟立案220件,啟動訴前程序201件;2018年上半年,立案614件,啟動訴前程序474件,比2017年下半年分別增長1.8倍、1.4倍,公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

“白皮書”同時透露,全省檢察機關堅持以訴前程序解決為主,加強與行政機關良性互動,使大部分案件在訴前程序得到糾正和解決,提高了公共利益保護的效果。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行政公益訴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機關回復期屆滿的416件,行政機關已按期糾正違法或者履行職責的為364件,佔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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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白皮書”還首次披露,實踐中存在少數行政機關怠於履行職責、重審批輕監管、濫用裁量權、行政強制措施不力、職能交叉監管缺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脫節六大問題

,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辦案中發現的行政執法問題

1

怠於履行職責。

2

重審批輕監管。

3

濫用裁量權。

4

行政強制措施不力。

5

職能交叉監管缺位。

6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脫節。

如有些環保部門怠於履行職責,在對其他執法部門移送的違法線索,未依法調查核實和處理。還有些國土部門重審批輕監管,對於採礦權到期的企業,既未督促其履行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義務,也沒有使用治理備用金進行修復治理;或是隻重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對於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長期閒置土地的行為,未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監管。有的建築工程管理部門濫用裁量權,對於房地產企業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的行為,違法降低處罰標準。有的海洋和漁業部門行政強制措施不力,對於非法填海行為作出罰款處罰,但未有效使違法行為人退還非法佔用的海域。一些地方職能交叉監管缺位,甚至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脫節,如有的市場監管部門在行為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處刑罰後,未及時吊銷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未將其納入食品藥品安全嚴重失信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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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白皮書”建議,進一步重視訴前檢察建議,及時有效落實公益保護責任;落實行政監管職責,加強公共利益保護;規範行政執法,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強化履職能力建設,著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協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機制,促進行政和檢察協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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