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來我家偷東西,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致死,我有責任嗎?

大哥無能二弟受委屈了


小偷到別人家偷東西,因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致死,這小偷也夠倒黴的。“偷雞不成反蝕了身子!”

對於這樣的事件,如果查清事實確實這樣,那麼小偷之死是一個意外事件,並且過錯責任在小偷。所以,房主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現在問題是:小偷已經摔死了,如果小偷的家屬起訴房主特殊侵權,並且不承認小偷去偷東西。那麼房主就很難說清,麻煩就大了。



首先,說來人是小偷,有什麼證據?小偷的家屬該說是串門的,也可以說是走錯門的,關鍵是都沒有證據。小偷的家屬一口咬定是房主管理不善,致其家人滑倒受傷死亡,而房主滋色反駁,但是並不一定能取出來有效證據,在這種情況下,房主承擔賠償責任,是一定的了。

其次,房主如果說來人就是小偷,是來偷東西的,那麼小偷的親屬就可以說,房主是誣告陷害。再如果房主說是小偷正在偷東西的時候被他發現了,當場捉拿的時候抓的現行,那麼小偷的家屬該無可辯駁了吧。

房主這麼說那麼正中小偷家屬的圈套,小朱家屬就可以說是因為房主的行為使小偷摔倒致死的,那麼房主的麻煩也就大了。

反正不論怎麼說,房主是不一定能把事情說清楚的。

最後,碰到這樣的事情,又碰到小偷及其家屬這樣的老賴,房主不賠償一些經濟損失是不一定能說過去的。她們訛也會訛一點錢財的。

從這裡可以看出,家裡裝個監控是多麼重要啊!


法重情深


小偷去一戶人家偷東西,因為地面太滑給摔死了,戶主自然是沒有責任的


但是小偷的家屬一定會指責你,讓你做出一定的賠償,這個賠償被稱之為人道主義。

在這裡我給舉個例子,去年在深圳某賓館發生過這麼一檔子事情,一個小夥陪客戶喝了很多酒,然後就附近找了一家賓館住下,早上那個喝酒的小夥兒家屬找到那邊的時候人已經去世了,後來家屬找到酒店,說實話這跟酒店沒有任何關係,後來家屬就提出了,按照人道主義你總得給補償一點吧?後來為了這事情不張揚出去,酒店老闆賠償了六萬多塊所謂的人道主義費用!

其實只要不出人命什麼都好說,一旦出了人命這個很麻煩的,比方說小偷在你家摔死了他的家屬知道後一定要讓你賠錢,人道主義,或者說是耍賴行為,你不賠錢就不把屍體弄走,哎!其實這些都是麻煩事情。有些人不願意惹這些麻煩事最後還是妥協了!

對於偷竊行為,我覺得不應該讓戶主進行賠償,哪怕人道主義,也不要提,既然你提出的人道主義,那麼你家屬出來偷東西講人道主義了嗎?再說了,我也沒請你來我家偷東西,你摔死了活該,但是就是怕遇上了這種無賴的家屬!


雲山耕田人


小偷來我家偷東西然後不小心摔倒致死,按理說是不應該有責任的,但是我國奇萌法律有些人也領教過了。怎麼說呢?有個案例是這樣子的,小偷爬牆時被主人突然來的說話聲嚇到,失手摔死了,小偷家人告這家的主人說話太大聲導致小偷被嚇到摔死了,要負責一定責任。還有就是一女的被強姦不好好配合導致強姦者受傷,還是要負一定責任,原因是不配合強姦導致對方受傷,想想都好笑!還有就是上次那個追小偷導致小偷出車禍死亡的就不說了,誰讓你追他了,第一時間應該報警,在我國這些事已經不奇怪了。像扶老人這種事情更嚴重,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去扶,這就是我國的奇萌法律,看到就來氣。


陵水明哥


魔都。某小區。月黑風高。

隔壁老王摟著媳婦甜甜地進入夢鄉,流下的口水把枕巾都溼透了。

室內的地板剛打完了蠟,烏油油地閃著精光。

“咚咚咚”,小偷阿飛躡手躡腳地溜了進來。今天是阿飛第一次出師作案,他緊張得手心出汗,心跳得比鐘擺還快。

突然間,老王發出一聲囈語,在寂靜的夜空中震耳欲聾。阿飛大驚失色,奪路而逃。

但是,老王家的地板豈是吃醋的,阿飛來的去不得!但見阿飛一個趔趄,推金山倒玉柱,摔倒了,碰到了老王家的布娃娃…竟然,掛了。

老王跪在阿飛面前哭天喊地,說,兄弟,你可千萬別死啊,你死了我可怎麼辦呢?趕緊活過來,想要什麼我都給你!

一週後,神情落寂的老王把一大堆鈔票送了出去。然後精神恍惚地來到小區主路上,看準一輛開過來的蘭博基尼,他在車前勇敢地躺了下去。

自殺?還是碰瓷?大家認為呢?


李中東


這個問題聽著還是比較可笑和奇葩的,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還真的存在類似的現象,並且我們也真的處理過類似的案例。

例如有這樣一個類似的案例:

同樣是一個小偷入室行竊,但是被主人發現了,主人也許是出於本能,也許是出於緊張,大喊了一聲‘’抓小偷‘’,結果小偷心虛急忙想要逃跑,但是由於緊張不小心墜樓身亡了。後來小偷的家屬將這家房屋的主人告上法庭要求給予賠償。這個案例聽上去是不是也比較奇葩呢?法院最終的判決是這家房屋的主人無責。

我想如果法院判這家房屋的主人有責的話,那我們社會當中的小偷就會更多了,而且更加的肆無忌憚,因為沒想到偷東西還可以有人身保障呢,那豈不是很可笑?



但是玩笑歸玩笑,畢竟法律是來不得一點玩笑的。任何一個法院判決都必須要有法律和事實的依據,不能想當然。法院之所以判這家房屋的主人無則,主要是依據《侵權責任法》中的過錯原則。

按照法律規定,《侵權責任法》當中有兩種原則,一種是過錯原則,一種是無過錯原則。通常情況下,我們是以過錯原則居多,以無過錯原則為例外。而類似小偷偷東西過程當中受傷或者死亡這樣的案例,大多數採用的是過錯原則。所謂過錯性原則就是指,必須是侵權人在侵權的過程當中存在過錯,才需要承擔責任,否則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那麼對於題目以及我剛才舉的案例當中,房主應該在這裡面屬於侵權責任人,小偷是屬於所謂的受害人,那麼房主在這裡面是否存在過錯呢?

通過我們分析,小偷入室盜竊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況且小偷偷東西的地方是一個住戶的私人場所,是人家自己家裡面,那麼自己家不同於公共場所,人家的地面是否清理乾淨是否容易滑倒只對自己家裡人負責,對於與自己家無關的人是不需要承擔安全保障義務。況且小偷也不是主人請來的客人,更不需要對小偷承擔任何的義務。所以我們認為,房主沒有保持地面保潔的義務,房主也不能預見會有小偷入室盜竊因為地面滑導致死亡。所以房主不應當對小偷承擔任何侵權責任。

小偷的這種行為,如果從日常生活的角度來說,完全是自作自受。所以借用網上很流行的一句話就是:不作死就不會死!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要讓金錢衝昏了你的頭腦!


任律師工作室


根據提問描述的情況,小偷偷東西摔倒致死,做為戶主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首先,從法律角度看,戶主沒有任何過錯,也沒有侵權行為,當然不用承擔責任。反倒是小偷不請自來,在犯罪的時候自己摔倒,侵犯了戶主的財產權。入室盜竊肯定是要構成盜竊罪的。

其次,遇到這種情況,戶主一定要剋制,不要和對方硬碰硬,否則,你出手制服小偷,一不小心失手,你也麻煩,大家都懂的!!!還是報警,依靠警察叔叔比較好!

最後,以這個小偷的身手,還是早點回家洗洗睡吧。也真是以命相博啊。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你會怎麼辦呢!


管律師


這屬於入室行竊,本來就是違法的行為,而且這種行為極易與戶主發生衝突,可能一不小心就由盜竊變成搶劫了,影響還是比較惡劣的。但是如果這個倒黴的小偷因為你剛打掃完衛生,拖完地,而一不小心滑倒摔死了,雖然與你沒有直接關係,而且你本身也可能是受害者,但畢竟人是在你家死的,就算法院判你無罪,沒有責任,但小偷的家屬一般也不會輕易放過你。

雖然偷東西是他們理虧,但人死在了你家就只能怪你倒黴了,當然這小偷肯定是最倒黴的,做賊心虛,可不就容易出事嗎。反正最好就是破財免災,給小偷家屬適當賠點錢,意思一下求個心安吧,不然在你家裡死了人,你住著也不踏實吧。


wuli萌寵


您好,新年好🎆🎊🎉🎈

深圳陳群律師為您解答。

一、小偷入室偷盜,是犯罪行為,作案者負責任

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

他以侵犯他人住宅為手段,目的是盜竊財物,涉嫌盜竊罪或搶劫罪(轉化的搶劫罪,刑事案件專業術語,此處不詳述);

他的前一個犯罪手段行為被後一個犯罪目的行為(重罪)吸收,最終可能以盜竊罪一個罪入罪,而不是數罪併罰;

在本案,因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刑事犯罪責任人缺失,刑事訴訟程序不會再啟動。

二、作案過程中因地面太滑摔倒致死的責任分析

(一)作案者

1、摔倒的原因

有可能是因為緊張、匆忙;

也有可能是因為太滑;

還有可能踏空、磕碰等;

2、死亡的原因

既有可能是因緊張、負罪感而導致瘁死;

也有可能是原有基礎疾病突發而死;

還有可能是某個嚴重畸形但是位置或功能十分重要的器官或大血管爆裂而死;

滑倒撞到頭傷重不治而死,也是可能的;

3、滑倒只是外因、誘因

滑,不必然就倒;

倒,更不必然就死;

滑倒不是他死亡的直接原因,更不是惟一的原因;

4、死亡原因須法醫解剖認定。

(二)您

1、無論您是業主還是租客,只要有證據證明是您家(房地產證,或租賃合同,或物業管理費交費憑據、水電煤氣費交費憑據等其他🈶️效證明),該房屋就是您的住宅,就是“風可以進,雨可以進,皇帝不可以進”的神聖不可侵犯的;

2、任何人未經您的允許進入您的住宅都構成對您的不尊重、對您權利的侵犯,行為都是違法的;

3、您有權責令小偷立即離開,甚至驅趕小偷、制止小偷;

4、您的住宅裡面滑與不滑與小偷無關,更不用為“滑”承擔任何責任。

因為您和您的家人在裡面生活,入侵者跟住宅裡的人處於同一環境、同一安全級別,小偷滑倒是其本人原因而非您;

因為您的住宅不是公共服務場所、不是經營場所,您不需要對不速之客承擔責任;

哪怕您是發現小偷進屋後,故意在他腳下或逃跑路線倒了致滑物,那您也是正當防衛行為,防衛的時機和強度都是適當的,因而是合法的;

5、您不需要承擔責任,不等於您就沒有麻煩。

極可能,小偷的家屬會把您起訴到法院,要求您賠這賠那。

您因此一定要聘請一個優秀律師,去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去對抗小偷家屬的無理取鬧式訴求。

請您千萬不要錯過維權機會,千萬不要以為小偷犯罪、自己有理就不重視。

深圳陳群律師祝您成功!


陳群律師


哈哈哈😄,死的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如果非要


說責任,那賣你瓷磚的或裝修工是不是也有責任,然後再追究責任的話,製造這款瓷磚的人也有麻煩了😒...



潘春春


我感覺沒有責任!因為小偷來偷東西,這種性質就是嚴重惡劣的行為。這種以非法手段佔有為目的,難道我還負責你的安全不成?

像小偷這樣摔死的情況只是個例,也是出於偶然和意外!如果他順利偷走了東西,又全身而退,我們的財產損失又有誰為我們買單?

所以說,一切只是天意!且不說小偷違反了法律法規,如果他死了要我們負責,於情於理也說不過去!總不能助長歪風邪氣,讓正義之人感到心寒吧!

當然,小偷固然可氣可恨,如果自己的經濟稍微寬鬆些,也可以適當的給以幫助!這要看小偷有沒有大的難處。不過,給是情分,不給是本分。出於道義上的考慮,給點也是一種風格!

個人拙見!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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