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古代有這麼多計時方法,不但有十二時辰制和二十四時辰制

目前我們通常用十二小時制或者二十四小時制來計時,但早在幾千年前古人就發明了多種計時方法:十二時辰制、二十四時辰制、十時辰制、五時辰制、百刻制等,下面來簡單介紹一下這些不同的計時法。

1、十二時辰制。

每一個時段叫一個時辰。十二時辰既可以指一天,也可以指任何一個時辰,是古代先人根據太陽每天出沒的自然規律、天色的變化以及人們日常的生產活動、生活習慣而歸納總結、獨創於世的。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原來古代有這麼多計時方法,不但有十二時辰制和二十四時辰制

2、二十四時辰制。

宋以後把二十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3、十時辰制。

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更,丑時為四更,寅時為五更。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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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五時辰制。

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見《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制。

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起計點在日出時刻,到下一個日出前計滿一百刻。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可能起源於上古黃帝時代。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覆,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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