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比杀人还狠毒,必须判死刑,你支持吗?

愚人126150887


支持!必须支持!跳起来支持!举双手支持!

说白了,人贩子根本就不是人,他们是魔鬼!他们不死还留着过年吗?

人贩子,把或买或偷或抢来的孩子虐待致残去给他们谋利益!

他们丧心病狂的行为毁了多少人的人生?毁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如果这种滔天罪行只是判多少年再出来他们还会再犯,这些社会毒瘤必须拔掉!

只是简单的处死他们,没有让他们经历一遍孩子们受的灾难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宽恕了!


北冥小鱼昆


坚决支持拐卖儿童的恶徒判死刑,这些拐卖儿童的畜生如果不判死刑难平众怒,
如果不判死刑难以服众,会祸害多少家庭,我们现在要严厉打击这些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绝不姑息养奸。


锄奸将领


支持!坚强支持👍!!!儿童是祖国人类的希望和未来!如此残害儿童对家庭造成极大伤害,国家,国家没有家那有国?十恶不赦!一定要杀!!!!怒火🔥🔥🔥🔥





太阳and月亮48031446


坚决支持,这是全民意志。拐卖妇女儿童,就等于谋杀。他谋杀的不只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连未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亲属都在谋杀之列。做这些事的人,是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罪不可恕,他祸害的不光是被拐对象,而是整个社会。所以,对这些人就得严抓重判,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应敞开杀戒,决不能姑息养奸,再祸害社会。





善者福也1


我说下我的观点

1、判人贩子死刑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一样我们的孩子的安全能够得到保证,因为就算判了死刑,我们的孩子再也回不来了,或者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了,这个对我们的父母来说简直是致命打击,没有任何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或贩卖,我们不敢想象我们孩子被贩卖之后会经历什么样的生活。

2、如果第一点得不到满足,孩子不幸被拐走,这对于那个孩子的家庭来说,将会是毁灭性的打击,因为你没办法保证孩子能安全回到身边。

从心里上来说,我觉得每个父母都希望置这些人贩子于死地,来发泄心里的仇恨,因为自己的孩子是自己的宝贝,我们心疼都来不及,这些人贩子竟然不顾我们的感受,把我们的孩子贩卖或者让孩子经历非人一般的生活,这对父母来说是不能承受的。

所以如果孩子受到伤害,那么,这些人贩子受到无论多么重的罪行都不为过,别说坐牢了,就是千刀万剐,五马分尸,凌迟处死,都不以解心头之恨,所以必须要让他们受重罚,否则还会有更多的家庭遭受不幸。




爱吃鱼的余TT


坚决支持人贩子死刑!!!

为什么人贩子不判死刑,因为砖家说避免人贩子被发现后杀害孩子。我TM想爆粗口,砖家们,你们看看外面那些被虐待,致残,乞讨的孩子们,他们活着比死还难受。

死刑和判几年,哪个更有震慑力?!杀一儆百不懂吗?!那些贩卖人口的畜牲比起杀人犯还要令人愤怒,他们让成千上万的家庭一辈子都沉浸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中,不知被拐卖的家人是死是活。所以人贩子必须死刑!

砖家们,好好看看,如果下面的孩子是你们家的,你们还能那么冷静的说“不要死刑”。




哎哟喂_呀


支持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

话不多说,咱们来分析一下儿童被贩卖后会最常见的几种后果(或者说是命运):

第一种:被卖给正常的家庭,被视如己出的养大,这也是孩子被卖后最为幸运的命运(但是他们的父母将会遭受悲痛的打击,生离死别,这就是死离之痛!!!)

第二种:人口贩子几经易手,被卖给卖淫团伙,这对于孩子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她们的身体、心理都将被无休止的摧残,有在这个过程中她们很多会被感染艾滋、梅毒等性病,就算后期被解救出来,也不能再重新融入社会!!! 这就意味着她们被拐卖的那一刻命运之手就已经对她们的人生做出来悲剧的答案。

第三:被卖给器官买卖犯罪集团,这种情况是最可悲的,被活生生的肢解,人命在那一刻比牲口还卑微、无助。 偶有相对幸运的,没被肢解的,可能只是被摘取一个器官,但是,在没人照顾护理的情况下,他们也是活生生的等待死亡罢了!!!

所以回过头来想一想,这些人贩子是多么的残忍,他们不比杀人犯可恶??杀人犯可能还有个失手误杀,而他们这些人口贩子完全是主管性的,对待他们,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有怜悯、同情之心!!!

就算,他们在被抓审判时有戴罪立功表现的,也不足以作为他们减刑、评判的理由,因为这都是他们应该做得、必须做的!!!

我支持死刑,三生三世都支持,你们啊?说说你们的想法,评论区交流。





野生探索发现


不支持死刑,特么 要说多少次 不是国家觉得现在刑法松,而且怕一旦变成抓到就死刑会让人贩子在犯罪一次后破罐破摔变本加厉,反正都是一死 只要不被抓住就可能尽可能最大利益化的做出令人发指的行为。到时候受到伤害的孩子只会更多更惨,人如果没有生死的顾虑后更可怕,更没下限。如果说想杜绝人贩子,第一人人做起不重男轻女,不让重男轻女有生存的土壤,不买孩子,哪家敢买全村举报。增加完善对未成年人的福利收容体系,让大街上乞讨的没有孩子。只有从终端摧毁市场才能真正遏制拐卖市场。没有销路,没有利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救孩子。



风雪啊啊


拐卖儿童确实比杀人要来的更加狠毒

从故意杀人罪来看,其危害性不言而喻,但是至少作为被害人家属心中都不得不接受死者已经死亡的事实,即使当下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但是人死不能复生,剩下的就是时间来疗伤。

但是拐卖儿童却来得更令人痛不欲生,因为孩子作为父母的心头肉,既然是被拐卖那么说明孩子至今仍然存活在世间,只是作为父母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得知孩子的消息!最令人不忍知晓的就是,兴许哪一天这一对夫妻在大街上看到残疾的乞讨人员时会觉得似曾相似。因为我们都知道拐卖儿童大多要么贩卖到偏远山区要么就是卖给专门的乞讨集团,然后人为的将孩子弄残疾后要求他们上街乞讨。

所以两者相比较而言,拐卖儿童给家属带来的痛苦是持续的,长久的而且是一辈子无法磨灭的阴影。

拐卖儿童一律判处死刑是民愿

拐卖儿童一律判处死刑是民愿,这个问题之前讨论过很多次,毋庸置疑大家都希望逮到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因为正如第一段所说拐卖儿童带来的伤痛远大过故意杀人。所以为何民愿这么强烈要求对人贩子一律处以极刑的根本原因。

只是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殊情形的才能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目前来看逮到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并不大,而且从事后惩处还有事先预防来看,我个人更加希望所有的父母、学校、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能够做好防止孩子被拐卖的风险教育工作、风险预防工作。

最大的痛苦不是失去亲人,而是他(她)明明就存活于世间,却可能转身就是一辈子,愿悲剧不再发生。


麋鹿说法


不管别人支持不支持,笔者还是一惯的观点,对于人贩子,必须施以最重的刑罚!

杀人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比如邻里纠纷,激情冲动之下杀人;也有属于正当防卫,比如昆山宝安案;当然也有十恶不赦的凶犯,就是故意剥夺他人的性命。而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呢,没有其他情形,纯粹就是为了一己私利。

对于失去孩子的家长来说,虽然自己性命无忧,但是过得却是生不如死的日子,比杀了他们还痛不欲生。这种滋味,我想做家长的朋友都可以想象得到,有了孩子之后,一切都是围绕孩子在转,人生的目标、奋斗的意义,全都是为了她(他),没了孩子,家长到底怎么活呀!

看看现在各个学校的门口,为什么上学放学时那么多的家长,一方面是因为交通安全,另一方面不就是因为人贩子造成的威胁吗?想当年,笔者刚上小学时,每天就自己和同学一起去上学,家长忙于生计,哪有时间接送,不过那时确实也没有听说有人贩子。从浪费国家巨大的人力、物力来看,人贩子就该罪无可赦!

如果下次刑法再出修正案时,希望对拐卖儿童犯罪,起刑点就是死刑,然后根据人贩子的现实表现,比如没有残害儿童、积极配合解救,然后再给其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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