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被偷了,小偷在给电瓶车充电的时候,全家被炸伤,车主需要负责吗?

云里未来


这些都不是问题,或者说,都不应该成为讨论的问题。假设有小偷偷了你家菜单拿去作案,杀了人,或者做了吉他坏事。当然假设,你家的东西是放在厨房,小偷暴力得到的。这时是谁的错?又比如,你家有什么扫把棍棒假设放在门口,某小偷拿去用了,谁的错。现在怎么大家都在讨论一些本就不应该讨论的问题。就是法官必须要公正,当拿捏不准时,也可以通过陪审方式解决,该有罪的必须惩罚,必须。杀一儆百,让那些坏人知道,这样的错是有代价的,并且代价特别大,特别重。曾经,写过一段,我们不应该无期徒刑,犯人该判50年100年,就判那么久,不需要无期。


恒心做一事


这个问题感觉问出来就是让大家吐槽,发泄大家心中不满的(这里没有嘲笑的意味,只是这么种感觉)。因为之前有太多有点类似的事情,处理的不是很合大众的口味。

记得前不久有则新闻报道有小偷偷窃电动车电瓶被电死了,小偷家属事后向车主要求赔偿20万,说是车主私拉电线充电。法院调解的是小偷负主要责任,车主负一小部分责任(最后怎么解决的就不知道了)。从常理来说,电动车放在那里,你要说无意中碰到了,出了事,车主负责还说的过去。可要是偷,还要车主负责,这好像怎么说也说不过去,毕竟是偷东车子出的事,何况偷本来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也是大家深恶痛绝的行为。不过从法律层面来说,车主这个私拉电线,对这件事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负点责任倒也说的过去。

就事论事,就题中的事情来看,这个要不要车主负责,应该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吧,假如这个车子被车主改装了,应该也要负点责任吧。假如没改装,买来就是这样的,这个还要车主负责,哪怕一丁点责的话,感觉说不过。首先车子已经被偷走了,已经不在车主的控制范围内了。小偷把车偷回家了发生了这种事只能说是咎由自取吧。应该还可以要求对方赔电动车的钱吧。

不知道题主这么问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回事,假如真有这么回事的话,可以在下面说明下。让大家知道事情怎么样,结果怎么样,也算是增加点见闻,增加点法律知识吧。


夜雨悄悄


看到这个问题,我首先感到非常愤怒。退回十年以前,这个问题根本就是毫无争议,也不会有人拿这种问题出来讨论。可十年以后的现在,很多人对这类问题已经失去信心,而小偷一家也确实会提出这类索赔。短短十年,社会风气竟然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实在是让人感到失望。

就在几个月前,武汉市民刘先生将电瓶车停在楼下充电,深更半夜的时候一小偷前来盗窃,盯上了这辆电动车,却因为操作不慎而触电身亡。本来刘先生已经觉得十分晦气了,让他更加始料未及的是,小偷家属竟然堂而皇之地要求他赔偿20万。刘先生愤怒不已地拒绝以后,小偷家属遂将他起诉到法院。


回到本题,小偷将电瓶车偷回家里,给其充电时电瓶车突然爆炸,将小偷一家悉数炸伤。我想大家应该和我一样,觉得真是大快人心,该电瓶车是在和邪恶势力同归于尽,用自己的生命在“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啊!
当然,

电瓶车主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电瓶车主既没有做出侵权行为,更没有过错,凭什么让他承担赔偿责任呢?相反,是小偷将该车盗窃回家,充电之时操作不慎才引起爆炸,其损害结果完全是他咎由自取,与车主无关。

即使该车真的具有安全隐患,小偷一家也不能要求车主赔偿。这就好比,如果我在家里养了一条狗,小偷把狗偷回家里,然后被狗咬伤,难道他还能要求我赔偿吗?我没要他赔狗就不错了,还恶人先告状,实在是天理难容。

综上所述,小偷一家被炸伤,无论如何也轮不到车主赔偿。


冰焰


早有案例了!1到商场偷菜刀砍人了,商场没有监管好,所以商场要负责。2小偷到别人家把水仙花割了当韭菜吃,中毒后养花人要赔钱。3小偷被追赶,碰死在电线杆上,追赶者要负责。4小偷到别人家偷东西被狗咬了,狗主人要负责!

电动车被盗,车主当然要负全责,如果电动车不是劣质货!就不会炸伤人?其次自己没保管好,让别人偷走,可以认定车主是故意让别人偷走的,明明知道自己的电动车质量不好,还让别人偷走,这是转嫁危险!认为是蓄意谋杀也不过分!


滇一水


大实话:车主非但不用负责,并且小偷还得赔车。

说真的,现在看到这种问题都有点莫名地伤感了,其实这倒不是我们被小偷吓怕了,主要是被一些律师吓怕了。

小偷偷东西地太滑摔死了,屋主人要负责;偷车被电死,车主要负责;偷菜被毒死了,菜农还要负责。现在的小偷在一些律师的助攻下仿佛购买了工伤保险一样,着实让人感到可悲。

对于,这种小偷偷电瓶车充电爆炸被弄伤的事之前我还真看到过类似的新闻,只不过说的是小偷偷电瓶车充电爆炸被炸伤了,最后查出来是电瓶车的问题。不过,这个小偷到时有自知之明,没说要车主赔偿。但是,因为小偷没有购买凭证,所以想要车主帮助他来向厂家索赔,最后被车主断然拒绝了。

对于车主的这种做法真的是要点赞,毕竟,有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我们的善良再加上一些无良律师的助攻才敢那么肆无忌惮。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残忍。这种人就是活该倒霉。

然后,咱们回到这件事中来,我认为这种事完全没有任何理由让车主赔钱。

首先,从小偷的角度来说,本来偷东西就是违法行为,并且还是因为自己充电问题导致电瓶车爆炸。在整个事件中车主完全就没有参与,就算是要让车主承担责任,那么总的找个理由吧,不过,很显然车主在这件事中是无过错的。总不能说人家车太好了,所以对你产生诱惑了吧?

而对于小偷的家人被炸伤这件事来说,我感觉也是活该。当然,会有人说小偷偷东西跟家人无关,那家人被连累炸伤了,岂不是太冤枉?对于这种说法,我只想引用崔永元老师对刘某人女儿的评价:“如果他们不是小偷的家人,那么被炸伤就是无辜的。”当然,就算是小偷家属是无辜的,需要索赔。那肯定也是找偷东西和充电的人要钱啊,这个人就是偷车贼,所以还是自家的事。

而现在小偷既然找上门来了,那指定不能让小偷白来一趟,必须要把车主的车钱给赔了。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小偷给偷来的电瓶车充电时,全家被炸伤,电瓶车主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相反,小偷要对电瓶车主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题目已经交代的很清楚,小偷偷了车主的电瓶车,这是盗窃,毋容置疑是犯罪行为。根据车主当时购买电瓶车时的价格标准,来确定小偷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被盗电瓶车价值1000元以上,便构成了盗窃罪,小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电瓶车的具体价值,来确定被判刑期限。具体标准如下:

1000元——2500元(不含此数),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

2500元——4000元(不含此数),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

4000元——7000元(不含此数),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

7000元——10000元(不含此数),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

如果被盗电瓶车价值在1000元以下,且不是惯犯或入室盗窃,则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首先,小偷需要承担符合以上条件的法律责任。

其次,给电瓶车充电是小偷的自主行为,与电瓶车主没有一点关系。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导致小偷全家人被炸伤,电瓶车主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个责任完全由小偷自己来承担,不涉及电瓶车主。

另外,电瓶车主的车被小偷偷盗后造成了爆炸损坏,给车主造成了财物损失,车主可以要求小偷做出经济赔偿,小偷必须承担这个民事责任。

包括小偷家属被炸伤后的医疗费等,均由小偷自己承担。

偷盗本来就是犯罪行为,失主没有责任和义务替小偷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罪犯也不应该做的那么理直气壮。

因此,虽然电瓶车是车主的,但被盗后,造成炸伤小偷全家的后果,不应该由车主承担责任。

小偷极其家人这种荒谬的诉求,绝对不可以被支持。

大家觉得车主该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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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不用负责不用赔偿哦,如果这样的事都能扯到车主的责任,那生厂商呢?估计每一起用刀棍的案件,都和生厂商离不开关系了。

而且,你家车被偷了,你本就是受害者,小偷把车偷回家,给它充电被炸伤,那是他笨,他不会操作,他罪有应得,别说被炸伤,就是被炸死,众多网友也会力挺你无责任的。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这样的案件,两个人发生打斗,有一个人跑到附近的饭店,从厨房拿到一把菜刀,然后跑出来把对方给砍了,或者两个人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发生打斗,用了饭店的菜刀,试问饭店的老板要不要负责?这本来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事情,找他负责,开玩笑吧。

而且他已经把车偷走了,我就不信他自己被炸伤后,还去报警说是你的车害了他?还过来告你?如此无赖的话,你只要把这种事发出来,你看看网友都挺谁,你看看到时候你会不会负责?除了不负责,还得把他关进去,还得让他赔你钱,这才是最佳的处理办法。


小幸福的萌萌雷


这个绝对要赔钱,就因为我偷了你的车,因为我看到你的车由于管理不善,使我有可乘之机。想不到你车辆质量问题,使我的家人受得了生命危险。我要告你。因为我仅仅偷了你一台电动车,让我得不偿失。接下来还要告派出所,由于你们的疏忽大意,让我偷车成了职业。不偷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还要告电动车厂家。由于你产品问题,使我家人受到生命威胁。有没有南京的律师?帮我打这场官司。反正我们小偷不要脸了,因为法律法规对我们有利。因为有先例。我不要脸我怕谁。


李晓斌21


不是我幸灾乐祸,但是看到这样的问题必须要答一下。小偷这就是自找的,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可能认为偷了别人的车是福,但是没想到这才是祸的开始。


作为一个小偷,偷了人家的电瓶车,这就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首先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你导致别人的财产损失了,因此你是要赔偿的。其二,你在使用别人的电瓶车的时候,造成了损伤,这是应该自己负责的。就算全家被炸伤了,也是咎由自取,跟车主没有一点关系的。就如同你两天没吃饭了,看到路边扔到垃圾箱的变质食物了,你吃了,最后导致死亡,这能怪谁?食品过期了,你吃了之前也没有看日期,而且是路边捡的,你在吃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有风险。


所以这件事,小偷偷了电瓶车,在充电的时候发生了爆炸,被炸伤,车主完全不需要负责,同时小偷造成了人家的损失,还要补偿车主的经济损失呢。这损失有很多,比如财物损失,比如因为电瓶车被盗引起的生活不便,以及心理造成的创伤等等。


如果这都要车主来负责,恐怕就是真的说不过去了。毕竟这个车不是车主卖给小偷的,没有任何金钱交易。这是车主的车被偷了,是被动的一方,所以根本跟车主没有半毛钱关系。


大家觉得呢?小偷应该怎么处理?


老王侦查记


电瓶车发生爆炸显然只是一种意外,并非是车主与小偷所能预料的。

要判断车主是否需要负责,首先我们必须推测一下电瓶车发生爆炸的具体成因。

通常情况下电瓶车在充电的过程中发生爆炸无外乎以下几种可能:

第一、人为因素的操作不当。目前社会上电瓶车所使用的电池分为两种,一种铅蓄电池,另外一种是锂电池。尽管锂电池在技术上的优势明显,但是由于价格高这个硬伤的存在,因此绝大多数电瓶车所使用的还是铅蓄电池。电池在充电的过程中其内部发生着持续的化学反,同时还会出现一定的发热现象。如果人为的长时间充电或者使用一些电流过大的充电器进行充电,那么因为温度过高引发电池起火爆炸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第二、产品自身存在质量缺陷。理论上来说,一款电瓶车从设计到投产这期间必然经历了诸多的试验,生产者只有在确保安全性能符合指标的前提下才会投产销售。但在实践中,个别厂家出于利益驱使或者其他原因并不能保障所有的产品都不存在质量缺陷。电瓶车发生自燃乃至爆炸的案例并不鲜见,这主要是车辆自身的线路短路或是过载所致。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假如电瓶车发生爆炸是因为小偷自身的操作不当引起的,那么造成小偷自己与其家人受伤这一后果的罪魁祸首就是小偷本人,与车主无关。

车主将属于自己的电瓶车正常停放在自己的家中或者公共区域内并无不妥,也不存在任何的过错。该行为并未侵害到小偷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相反,小偷在车主不知情的前提下秘密地将电瓶车偷走,属于对他人合法财产的非法占有,该行为已经涉嫌治安范畴的盗窃或是刑事范畴的盗窃罪(取决于作案手段与被盗电瓶车的价值),车主在报案后司法机关因对小偷依法惩处。

不过,假如电瓶车发生爆炸是因为电瓶车自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那么虽然车子是小偷偷盗而来,但是毕竟造成了包括小偷在内的多人受伤的后果发生。《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很明显,车辆的生产厂家对此在民事负有赔偿义务。当然,由于该结果的发生与

小偷盗窃他人的电瓶车错误行为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在法律上厂家的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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