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工人被打傷,稻穀被強賣,企業家承包稻田為何陷泥潭?


齊齊哈爾:工人被打傷,稻穀被強賣,企業家承包稻田為何陷泥潭?

收穫的稻穀堆積如山不能出售,孫青山對開始發黴的稻穀一籌莫展。



齊齊哈爾:工人被打傷,稻穀被強賣,企業家承包稻田為何陷泥潭?

幾十名村民在青山公司院內阻止銷售稻穀。


承包稻田三千畝,身陷泥潭為何故

2013年年末,山東企業家孫青山被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優厚的招商引資政策所吸引,滿懷豪情來到該市鐵峰區投資,從事農業種植經營,承包紮龍鎮幾千畝耕地種植水稻,先後累計投資約600萬元。

然而,據孫青山本人敘述,因承包耕地嚴重縮水等遭遇埋下隱患,他先後經歷了廠房成違建、農業補貼被扣留、公司被起訴、米廠被查封、工人被打傷、稻穀被強賣等惡劣對待。

事件原委何在?中國城市報記者走進齊齊哈爾實地調查。

承包田面積“縮水”引爭議

孫青山向記者介紹,2013年11月22日,他藉助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政府招商契機,在當地成立了齊齊哈爾青山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扎龍鎮胡屯村委會簽訂3000畝稻田承包合同,承包費按照每15畝地8000元(其中含水費600元)計算,承包金為每年160萬元。

2014年3月5日,在大雪覆蓋、看不清地況的情況下,相關人員對該承包地進行測量,認定承包土地面積為3738.51畝,其中有300多畝低窪地。隨後,胡屯村委會與青山公司協商後按3500畝的“淨地”面積補簽了協議。

2014年,因窪地不具備水稻種植條件沒有種植。2015年,該公司再次組織人員種植水稻,但窪地水稻全被淹死,直接經濟損失20餘萬元。後經種植水稻的胡屯村村民實地測量,該承包土地內含有窪地、荒佃子、鹽鹼地等面積太大,實際“淨地”與合同簽訂畝數相差約500畝,面積嚴重“縮水”。

為此,青山公司提出異議,並拒絕按照合同約定的3500畝地繳納承包金。孫青山表示,從此,青山公司開始遭遇胡屯村委主任王廣瑩重重刁難。

2015年,青山公司購買農業機械花費129萬元,辦理農機補貼時,王廣瑩不給出具村委證明,鐵鋒區農業局因此未予辦理,致使損失30餘萬元。

在孫青山看來,國家三令五申任何部門不能截留或扣留農業植補款,王廣瑩卻公然截留青山公司2015年植補款201530元。

2016年,在扎龍鎮政府協調下,胡屯村委與青山公司達成統一意見,青山公司按3000畝面積繳納160萬元承包費。

2018年7月6日,青山公司因繳納灌溉水費需要,經齊齊哈爾江東灌澇區工程管理處工作人員重新測量該土地,證實實際能夠種植水稻的土地面積僅2800畝。

青山公司便提出按照“淨地”面積2800畝繳納承包金,並要求退還前4年多繳納的200畝承包金,遭到王廣瑩的拒絕。

隱瞞土地性質,米廠被查封

孫青山進一步向記者指出,2014年7月,因稻穀加工需要,鐵鋒區政府同意青山公司開展鐵鋒區糧食倉儲烘乾中心項目建設,胡屯村委與青山公司簽訂用地協議,由胡屯村提供建設用地。

2014年8月1日,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勘測規劃設計院對該地塊進行了測繪,並出具了《勘測定界圖》。2014年8月12日,鐵鋒區發展和工業信息化局出具了《項目立項登記備案確認書》。

隨後,青山公司進行項目投資建設。但在2014年9月16日廠房建到一半時,齊齊哈爾市國土局下達了(2014)059號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停止建設。2015年6月12日,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又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罰款151659元。2017年,齊齊哈爾林業管理部門也以佔用林地違法建設,下達了處罰及

交納罰款通知。

“當地政府隱瞞土地性質造成米廠停建,給我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我們無數次的請求扎龍鎮政府給予協調處理,但無人問津,隨後公司暫緩繳納2018年承包費,期望以此迫使政府予以解決。”孫青山說,今年9月8日,胡屯村村委以青山公司拖欠承包費為由,向鐵鋒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9月12日,鐵鋒區法院下達(2018)黑0204民初198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告青山農業公司賬戶內款項人民幣80萬元,查封被告青山公司自建的加工廠房。

工人被打傷,稻穀被強賣

孫青山告訴記者,2018年9月下旬,青山公司開始收穫今年種植的水稻。因稻穀在院內堆積成山,無法晾曬、烘乾加工,為防止發黴變質,必須儘快出售,但遭到王廣瑩及青山公司種植合作方孫維濤等阻撓出售,導致部分稻穀發黴。

10月2日下午1點半,孫維濤僱傭李海龍到公司院內拉稻穀外售,青山公司委託負責人紀東濤制止並要求他們按簽訂的合同執行。但因對方強搶,紀東濤只得報警,扎龍派出所出警進行了制止。3點半左右,因紀東濤報警,李海龍等三人對其實施報復,持械在青山公司院內將紀東濤打傷,致其住院,共縫了40餘針。也因此,李海龍等三人被行政拘留。

5日晚,孫維濤再次帶人駕車強行闖入青山公司院內強搶稻穀,在民警面前,孫維濤等人將約80餘噸稻穀搶走。

10月13日,被拘留10天釋放的李海龍再次來到青山公司強行拉稻穀,青山公司常務負責人臧乾無奈報警。接警人員以經濟糾紛為由拒絕出警。

15日,扎龍鎮委書記馬佔東要求青山公司前往鎮政府協商銷售稻穀事宜。當日下午1點左右,孫維濤僱傭的李海龍、李紅星到鎮政府。晚上6點左右,臧乾趕到鎮政府,提交了孫青山請律師草擬的協議書,馬佔東當場否定了協議書內容。在馬佔東、王廣瑩的主張下,現場製作了一份《會議紀要》,馬佔東要求臧乾在上面確認簽字。《會議紀要》主要內容為,出售稻穀優先交足胡屯村2018年承包金,剩餘按合同約定留足到630噸給青山公司,其他歸孫維濤所有。臧乾認為內容不合理,拒絕簽字。馬佔東則表示,不簽字就不能離開。

17日上午,李海龍在王廣瑩的支持下把青山公司西大門推倒,並搶走100多噸稻穀,價值約30餘萬元。至10月21日,五天內將青山公司院內600多噸、價值約180餘萬元的稻穀全部強賣。

相關部門正在協調解決

10月10日,記者前往齊齊哈爾市委宣傳部、鐵峰區委宣傳部採訪,相關領導分別致電馬佔東,要求協調解決。

11日,扎龍鎮紀委書記呂德慶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青山公司尚欠胡屯村委2018年承包金,村委已經起訴至法院,法院已經查封米廠、凍結賬戶,阻止出售水稻是王廣瑩個人與青山公司糾紛,屬個人恩怨,跟村委無關。馬佔東則表示,會組織胡屯村委等相關部門協調解決。

12日,記者前往青山公司採訪,該公司員工正組織出售稻穀,但20多名村民開來2臺大貨車將公司2個大門堵死。隨後,公司員工報警,警察前來維護現場秩序,並告知村民不要打架鬥毆、稻穀誰也不要動,要等待扎龍鎮領導出臺解決方案。

13日,記者再次前往扎龍鎮委採訪馬佔東、呂德慶。為防止稻穀黴變,馬佔東同意先由鐵峰區法院負責現場監督出售稻穀情況,並將貨款全部打入法院查封賬戶的方案。同時,馬佔東向區委領導彙報,協調法院給予工作支持。

記者隨後又前往鐵峰區法院與該案主審法官溝通,法官表示稻穀不在查封範圍,青山公司可自主銷售。14日,法院法官來電錶示,經請示院長,同意由法院現場監督並將貨款全部打入法院查封賬戶,同時也會安排孫青山和王廣瑩到法院溝通。

記者在法院見到了王廣瑩,他告訴記者:“青山公司欠2018年土地承包費160萬元,其中需要支付村民土地租金130萬,必須先還清村民這部分欠款才能賣糧。”最終,因王廣瑩堅持以上意見,協商未果。

17日,記者接到孫青山來電,告知稻穀已被強搶出售。

據記者瞭解,胡屯村委以青山公司拖欠土地承包金為由,要求撤銷土地承包合同,起訴至鐵鋒區人民法院,因土地面積尚不明確被判令駁回請求。後胡屯村委又上訴至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也被駁回。

再次駁回起訴請求後,胡屯村委第三次起訴至鐵峰區人民法院。2018年10月22日,鐵峰區人民法院下達(2018)黑0204民初1984號《民事判決書》:1.解除土地承包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2.青山公司於判決生效10日內返還胡屯村委承包土地;3.青山公司於判決生效10日內按照承包土地面積3500畝計算支付所欠胡屯村委土地承包費3027760元;4.胡屯村委返還青山公司農業補貼款201530元。

11月9日,記者致電王廣瑩詢問售糧返還農民土地租金情況。王廣瑩告知,村民租金130多萬元已經全部發放完畢。

隨後,記者又電話採訪呂德慶。當問及青山公司廠房為何成違建時,他承認這是胡屯村委責任,該地塊是規劃建設用地,並非建設用地。

記者在胡屯村委與青山公司於2014年7月6日簽定的《土地承包協議書》中“地類”一欄看到:該幅土地屬建設用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協議最後除蓋有雙方公章外,還蓋有“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扎龍鄉合同鑑證委員會”公章。

“出現問題後,我們無數次找當地政府反映情況,無人給予解決。試問這樣的投資環境誰來負責?給我們造成的損失誰來賠償?”孫青山對記者說,目前全國深入開展鄉村振興、脫貧攻堅,本人遠離故土來到這裡投資興業,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卻沒想到高興而來,揮淚而歸。懇請相關主管部門堅決維護齊齊哈爾良好的營商環境,賠償青山公司所有損失。

事件結果如何,中國城市報記者密切關注,予以追蹤報道。

《 中國城市報 》( 2018年11月12日 第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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