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底数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锦江区污染源普查进入清查建库阶段

近日,从锦江区获悉,锦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据了解,本次普查计划用两年时间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为准确判断全区当前环境形势,加强全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摸清底数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分阶段实施

集中普查五大污染源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针对性制定改善环境质量措施,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市相关要求,锦江区去年便成立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有效推动工作开展。据悉,此次污染源普查对象是锦江区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锦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将分阶段实施,2018年开展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启动数据审核与汇总、开展质量核查等工作,2019年完成数据审核与汇总、污染源档案建立、普查成果发布。

目前锦江区已进入清查建库阶段,该阶段将开展污染源普查调查单位名录库筛选,划分普查小区,开展普查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排查、建立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名录、生活源锅炉清单,开展各类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水质监测,开展清查质量核查。

全面普查将持续至2019年3月。全面普查期间,将开展清查和生活源锅炉调查结果汇总与分析。开展普查入户调查、数据审核与数据汇总、质量核查,编制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建立污染源档案。加强跟踪督办和工作指导,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

2019年4月-2019年年底将分级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析,编制、发布普查公报。编制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在国家、省、市普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开展验收工作。

摸清底数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完善工作机制

有力推进普查进程

目前,锦江区已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针对污染源普查技术性强的特点,锦江区制定了污染源普查清查培训方案,确保普查质量。从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选聘普查指导员41名,各社区选聘普查员184名,召开了锦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培训会,邀请市污普办专家授课,通过课堂讲解、答疑及考试等方式进行普查培训,有力推进了普查工作的进程。同时,建立了调度机制,由区污普办每周对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各街道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在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的前提下,目前锦江区制定印发《成都市锦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清查建库工作。

在入河排污口清查及生活源锅炉清查方面,锦江区分别从区相关部门调取了登记在册的入河排污口和生活源锅炉;各街道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及生活源锅炉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入河排污口底册和生活源锅炉底册。经普查员现场逐个核实,并填报清查表,共上报入河排污口27个,生活源锅炉114个。按照普查监测技术规定,对2个排污口开展水质监测。按照清查技术与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目前,质量监督组正开展入河排污口和生活源锅炉的质量核查工作。

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方面,锦江区按照“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以市污普办下发的名单为基础,结合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登记信息,对名单进行了补充,并将名单下发至各街道进行实地排查,核实企业运行、关闭、停产和其他状态。

文:陈玉婷

图:张铭俊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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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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