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毒品,摧残着健康的身躯,荼毒着人们的精神,毁灭着生活的希望,常常被人形象地喻为“毒魔”。

如何科学专业地帮助那些沾染毒品的人摆脱“毒害”,尽快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下面,就让我们走进新闻发布会的现场,一起了解一下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与“毒魔”斗争的故事吧!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刘志强:对于戒毒工作而言,最大的难点是如何克服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毒品具有成瘾性,可使吸毒者产生生理以及心理的依赖,从而产生强烈的获取毒品的意愿。生理依赖是中枢神经系统对长期使用依赖性药物所产生的一种适应状态,一旦停药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使人感到十分痛苦。心理依赖是指在精神和心理上产生对毒品的依赖状态,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目前,全球范围内还没有一种药物,或单一的方法能够彻底地戒断和消除毒瘾。

我国现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优势有三个方面:

一是为戒毒人员提供无毒的戒治环境。采用强制手段的根本原因在于吸毒者在毒品面前往往缺乏自控,在封闭的条件下有利于他们摆脱对毒品的依赖。

二是运用现代化的戒治手段,为戒毒人员提供全链条、系统化和专业化的综合戒治,使戒毒人员的认知能力、拒毒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力等得到全面提升,其身心得到全面康复。

三是从源头上减少因毒品诱发的相关犯罪案件,以及艾滋病传播等社会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萎缩毒品消费市场。从实践效果来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得到全社会、戒毒人员以及家属的广泛认可。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曹学军:正如你所说,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确实面临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横向上来讲,一些省份在场所功能设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戒毒工作理念、戒治手段的探索上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也有一些省份存在着略显滞后的情况。从纵向上来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教育戒治的科学化、专业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上个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在安徽合肥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座谈会。通过在全国部署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方面在顶层设计上进行统筹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对戒毒管理、教育、医疗、康复训练,以及戒毒工作的机制、戒毒方法体系、戒毒效果的评价等方面进行统一,使戒毒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补齐戒毒工作中不完整的链条。通过全链条、体系化、科学规范的戒毒模式的建立,将规范化建设推向深入,实现全系统教育戒治质量的整体提高,进一步提高我们教育戒治的科学化、专业化的水平,以此来解决好当前面临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刘志强:戒毒人员出所以后的复吸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了戒毒工作的成效。近年来,各地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复吸率进行了调查。由于人口流动性大,调查方式受主观因素影响等多方面的限制和制约,目前尚不能对复吸率进行十分精准的统计。北京市对本市籍的出所调查人员显示,出所后一年内未复吸的人数占80%,两年内未复吸的占61%,三年内未复吸的占54%。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因素有很多,如“毒友”的诱惑、家庭和社会监督的缺失、亲属亲友不理解和不接纳、没有正常工作及收入等。为此,司法行政戒毒部门主动与禁毒部门、社区戒毒康复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工作,以此来确保戒毒人员出所后能够得到有效的后续照管。通过建立戒毒康复指导站等各种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进行专业指导,以延伸在所内所取得的戒毒效果。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曹学军:戒毒工作确实专业性很强,它涉及医疗、教育、心理矫治、身体康复等各领域,也涉及到教育学、社会学、医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提高教育戒治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戒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方法。近年来,我们一直将教育戒治的科学化、专业化作为重要的抓手,着力提高戒毒工作的水平。

提高司法行政戒毒专业性水平有以下几方面做法:

一是教育戒治的科学化、专业化。围绕影响复吸的关键因素构建科学化课程体系,从帮助戒毒人员强化戒毒动机、纠正认知偏差、管理负性情绪,掌握防复吸的技能,构建社会支持系统等方面,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

三是康复训练的科学化、专业化。对戒毒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科学的评定,科学制定训练规划和项目,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身体康复训练,以恢复正常的心理功能、塑造积极人格特征为重点,来加强心理康复训练,开展脱瘾训练和拒毒训练,帮助戒毒人员戒除心瘾。

四是戒毒方式方法的科学化、专业化。我们研究推出了一批戒毒康复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科学戒毒、精准戒毒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三是加大医务人员培训的力度。通过开展医疗业务培训班,对医疗人员进行全方面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疾病诊疗和急重病的处置能力。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刘志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同时,还享有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特有的权利,包括申诉、控告、检举、通话、探视等。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上为戒毒人员提供良好的住宿、学习和劳动环境,注重场所卫生,在饮食上保障戒毒人员的基本营养需求。尊重戒毒人员的人格和尊严,保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安全及健康。对患病戒毒人员及时进行诊疗,确保每一名戒毒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另外,还为参加生产劳动的戒毒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严格禁止超时超体力劳动,注重对女性戒毒人员和未成年戒毒人员的权益保护。女性戒毒人员在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女干警直接管理,未成年戒毒人员在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所或者专管大队进行统一管理,帮助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员在场所内完成义务教育的课程。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曹学军我国吸食毒品人员呈现出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目前,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的未成年人都是在16岁到18岁之间,全国共有900多人。我们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开展教育戒治工作,如没有完成学业的,要在场所里对他们进行文化教育。针对他们世界观还没有定型、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社会经验不足、社会责任感不强等特点,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对他们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辅导。同时,在生活上针对他们身体成长发育的特点,给予一定关照。在劳动安排上,主要让他们从事感兴趣的、有习艺性质的项目。

对于您关注的第二个问题,新型毒品在我国呈现出加速蔓延的趋势,新型毒品滥用日益突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吸食新型毒品戒毒人员数量在逐年增加。目前,据统计,吸食新型毒品的吸毒人员已占场所吸毒人员总数的53%,个别场所比率甚至达到80%-90%。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有相当一部分对吸毒违法性认识不足,有人错误地认为新型毒品成瘾性不强,吸食几次不会成瘾。还有相当一部分吸毒人员因为吸食新型毒品心理出现很大的问题,在行为特征上普遍存在自我封闭、易对他人产生敌意等特点。

针对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我们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戒治: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对于一些有暴力倾向、自伤自残行为倾向的戒毒人员要加强管理,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三是重视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缓解他们抑郁、焦虑的症状,防止发生过激事件和安全事故。

四是积极争取家庭的帮扶和社会的帮教,建立好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来帮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刘志强:戒毒人员出所的后续照管问题,即如何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对于戒毒效果的延伸,乃至整个社会效果、法律效果,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全国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中,提出以衔接帮扶为重点,实现戒毒康复指导社会化延伸:

一是做好出所以后的衔接工作。建立与禁毒部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部门、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对接,实现后续照管的有效衔接;

二是开展出所以后的调查评估。通过电话联系、面对面回访等各种手段,定期对出所以后的吸毒人员开展跟踪调查,并及时收集、了解他们的就业状况、家庭情况、生活情况、交友情况和保持操守情况;

三是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与出所人员保持沟通,根据需要适时对其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并教授出所人员高危情景的应对技巧,督导其按时接受尿检,同时与出所人员家属建立联系,与其家属交流监督技巧,解答家属的疑问;

四是通过建立戒毒康复指导站等方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进行专业指导。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共建立社区指导站1485个,指导站利用戒毒场所的专业优势,开展社工、义工培训,引导戒毒专家、社会工作者、戒毒志愿者、戒毒人员家属等参与指导站工作,为戒毒人员在就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各方面提供指导与帮助。

五是切实办好戒毒康复场所。

来源丨司法部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打响抗击“毒魔”攻坚战!

河南司法行政在线 出品

传真:0371-6590037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