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 近年來,海東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戰略目標,大力實施民政兜底脫貧攻堅政策,以“兜底線、保民生”為主線,全力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持續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救助標準,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集中開展專項救助活動,落實各項救助保障政策,狠抓低保動態管理,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脫貧、醫療救助脫貧等工作,給困難群眾撐起了“保障傘”。
農村低保助力脫貧攻堅
“我叫馬玉,男,回族,1962年出生,民和縣轉導鄉王家莊村村民,家中有6口人,1個兒子已結婚,兒子兒媳在西安一家拉麵館打工,兩人月工資為6000元,符合脫貧條件,現申請退出貧困戶,特此申請。”這是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轉導鄉王家莊村建檔立卡貧困戶馬玉,自願主動寫給鄉政府退出低保和貧困戶的申請。
記者瞭解到,馬玉這幾年為孩子看病治療已經花去了七八萬元,如果沒有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他家早已負債累累。由於這一現狀,在2015年開展的脫貧攻堅精準識別中,馬玉被納入建檔立卡的貧困戶範疇,當年11月份,馬玉一家6口人也被評為村裡的低保家庭。但僅僅享受國家低保政策一年多的馬玉,主動提出退出脫貧申請,這是為什麼呢?“2015年我被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如今在外打工的兒子兒媳一月有6000元的收入,家裡養羊養牛也有了一些收入,目前村上有的家庭比我還貧困,我這樣做就是希望把這項政策送給更需要幫助的貧困戶。”馬玉對記者說。
像馬玉這樣依託低保兜底,並通過其他產業扶持擺脫“貧困”帽子的低保戶,在海東還有很多。
記者從海東市民政局瞭解到,2018年,全市低保對象有8.05萬人,建檔立卡對象6.68萬人,今年全市農村低保標準提高380元,達到3700元/年,實現了城鄉低保標準“十連增”。十年間,農村低保標準從1084元/年提高到3700元/年,增幅達341%。而與之對應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標準為3532元,農村低保標準比扶貧線標準高168元,2018年底脫貧目標為3762元,農村低保標準也將於2019年1月開始繼續提高。
此外,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民政部門發放農村低保、特困救助供養、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救助資金共4.15萬元、5.44萬元和2.10萬元,佔全市精準扶貧總資金的37%、31%和12%,為全市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強有力支撐。
醫療救助促進健康扶貧
現在,海東市依然有很多因病致貧的家庭,這些家庭中的困難群眾或常年疾病纏身,或因突發狀況遭遇臨時貧困,發展產業有心無力。
家住平安區巴藏溝鄉唐寺爾村的村民倉達正才旦,在年輕的時候就學會了藏雕,但因打工的有限收入家裡依舊貧困。“我兒子外出打工時發生了車禍,治療花了十幾萬元,讓我們一家陷入了困境。如今通過村幹部們的扶貧幫助,看病不僅有了保障,我還還上了欠款,都是黨的好政策讓我渡過了難關,我不能忘記這份恩情。”倉達正才旦激動地說。如今,倉達正才旦經營著一家木雕作坊,作坊裡的機器天天開足馬力生產,他的雕花產品暢銷全省,而脫貧後的倉達正才旦成了村裡勤勞致富的典型。
自脫貧攻堅戰打響以來,為有效解決貧困戶因病致貧返貧的問題,海東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全面發揮醫療救助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扶持作用,將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醫療救助,救助人群覆蓋全體城鄉居民;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低保、農村建檔立卡扶貧對象在脫貧攻堅期間給予全額資助。同時,根據政策精神,海東進一步加強城鄉貧困人口大病醫療兜底保障能力,緩解貧困人口大病、特殊病、慢性病費用支出負擔,提高貧困人口健康水平,有效控制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發生;深入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完善“一站式”即時結算系統,提升服務水平,發揮醫療救助扶持脫貧的作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目前,全市醫療救助對象18.67萬人中,不享受低保的建檔立卡對象有1.72萬人。2018年,已下撥醫療救助金18480萬元,上半年共為2.5萬人發放醫療救助金4969.92萬元。
補助資金惠及特困人員
特困人員是困難群眾中最困難、最脆弱的群體,比如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是脫貧攻堅工作中的重點任務,保障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是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編密織牢民生安全網的重要舉措,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
家住樂都區碾伯鎮七里店東村的劉成應老人,平時行動不便很少出門,自享受居家養老服務以來,她一個月最大的盼頭就是希望服務人員多來陪陪她。“她們每次來都幫我做這兒做那兒的,還陪我說話,比親丫頭還貼心啊!”劉成應說。近年來,我市開啟社會化養老模式,採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群眾團體、公益慈善等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像劉成應這樣的失能特困老人,通過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可以享受到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籍等全方位服務。
今年,海東全面落實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助和護理補助政策,足額兌現落實補助資金,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確保特困人員共享全面小康成果。特困供養對象基本生活標準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落實,達到750元/月;照料護理費按全省人均最低工資的20%、30%、60%分檔確定,分別達到300元/月、450元/月和750元/月。目前,全市已確定特困救助供養人員6909人,上半年發放特困救助金3752.51萬元。
此外,為防止因突發性困難致貧返貧,我市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辦理臨時救助,縣級民政部門臨時救助金審批權限提高到10000元,鄉(鎮)人民政府臨時救助金審批權限提高到2000元,有效解決了農村困難群眾出現的暫時性、突發性困難,減少了因病、因災等原因造成的致貧、返貧現象的發生。同時,為有力緩解城鄉困難家庭突發性的臨時困難,我市健全完善“救急難”工作主動發現機制,及時瞭解、掌握、核實轄區內居民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干預,嚴防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件發生。2018年上半年,我市共為2.6萬戶困難群眾發放臨時救助金2575.86萬元。
實現無縫銜接
“按照農村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各自識別認定的標準、程序等,我們分別把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救助或幫扶範圍。對已脫貧退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邊緣貧困戶等困難群眾,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納入,確保應扶盡扶、應保盡保。”海東市民政局救助科科長趙震宇說,我們加強對農村低保對象和扶貧建檔立卡對象的動態管理,縣級民政部門根據農村低保對象家庭人口、收入、財產變化情況,及時增發、減發或停發低保金,並將動態管理情況提供給當地扶貧部門。
記者瞭解到,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中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要分別從對象、標準、管理服務、考核評估、相關教助政策五個方面做好銜接。
目前,我市在94個鄉鎮全面建立統一受理社會救助申請的窗口,實行“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明確辦理時限,做到各項救助政策有機銜接、救助資源合理整合、救助數據共享使用,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凡家庭人均收入低於農村低保標準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和脫貧戶,都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併為建檔立卡貧困戶設立至少1年的漸退期,待其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
此外,海東及時通過網絡媒體、報刊、廣播電視等多種方式加大“兜底”救助政策宣傳力度,真正把黨的好政策交到人民群眾手裡,落實到困難群眾身上;建立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數據互通、資源共享信息平臺,實現動態監測管理和工作機制的有效銜接;建立督查問責機制,推進工作落實,實行“周簡報、旬分析、月彙報”制度,隨時開展交叉檢查,較真動硬;集中開展走訪入戶、現場督查,定期召開扶貧攻堅專題研究會議,發現問題,立行立改。通過這些措施,讓“兜底”扶貧真正為貧困戶撐起了“保障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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